首页
> 山东会计信息专题 > 行业管理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准予烟台永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8-21 23:04 浏览次数: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准予烟台永宸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鲁财会〔2021〕43号

冷泠、姜树成

关于申请烟台永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2019年1月2日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烟台永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二、烟台永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为冷泠(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500200020、姜树成(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500040006)。

三、烟台永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冷泠。

四、烟台永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场所为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0432室。

五、烟台永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代理记账;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820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