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准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
执业许可的批复
鲁财会〔2021〕37号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2019年1月2日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执业许可。
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的负责人为雷江。
三、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的经营场所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001号中国人寿大厦南楼12B层02-1单元。
四、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的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代理记账;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