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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准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8-04 08:49 浏览次数: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准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

执业许可的批复

鲁财会〔2021〕37号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2019年1月2日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执业许可。

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的负责人为雷江。

三、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的经营场所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001号中国人寿大厦南楼12B层02-1单元。

四、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的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代理记账;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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