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 政府采购信息 山东省总工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消费帮扶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

山东省总工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消费帮扶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3 19:43 浏览次数:

各市总工会、财政局,省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大企业工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发改振兴〔2021〕640 号)和《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方案》(鲁财采〔2021〕14号)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沟通协调,整合消费帮扶工作任务。消费帮扶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中央部委定期考核我省消费扶贫开展情况。各级工会组织和财政部门均承担着消费扶贫定向采购任务,任务有所重合。为统筹兼顾各级各类消费帮扶工作任务,各级工会组织、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加强沟通协调,搞好任务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完成消费帮扶工作任务。

二、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整合消费帮扶工作力量。目前,省财政厅已会同省政府采购中心、省供销社等单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上开设了“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馆”(以下简称“产品馆”),并打通了该馆与国家帮扶平台“832平台”的通道,实现了国家、地方帮扶平台的对接整合。各级在“产品馆”或“832平台”采购量均计入国家对我省考核统计。各级工会应积极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在“产品馆”或“832平台”购买脱贫地区农产品;在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用于发放年节慰问等工会职工集体福利时,优先通过“产品馆”或“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任务的工会组织,要积极与结对帮扶的贫困地区工会组织开展消费扶贫协作,并最大程度将线下采购转为线上采购,不断提升我省平台采购规模。

三、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确保工作取得成效。全省各级工会、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消费帮扶工作列为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重点措施抓紧抓好,不断扩大我省消费帮扶规模。各级工会要突出工会特色,充分发挥地方工会、基层工会多层次覆盖的组织优势,通过发布倡议书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扩大消费帮扶规模。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督促做好采购份额预留、采购实施工作,并指导省政府采购中心做好“产品馆”技术支持与服务保障,提升各级预算单位采购体验。

请各市总工会于2021年10月10日前,将消费帮扶工作进展情况报至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12月31日前,报送全年开展消费帮扶工作情况。

联系方式:

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0531-86075401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0531-82669834

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部:0531-83195598

省供销社农产品公司:0531-88596667

832网络平台:4001188832 

山东省总工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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