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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财政厅等8部门关于修订印发山东省工业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9-22 17:00 浏览次数:


关于《山东省财政厅等8部门关于修订印发山东省工业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调动县域竞相加快发展工业的积极性,提高工业强县评选激励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更好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我们对《山东省工业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鲁财预〔2021〕18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以鲁财预〔2021〕40号文件印发实施。修订后《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

(一)支持范围。从符合以下条件的地区中,择优确定10个县(市、区)纳入支持范围。一是纳入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差异化评价范围;二是2020年县域内全部工业增加值100亿元以上。

(二)实施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县(市、区)2021—2023年相关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实施综合评价,根据排名情况确定工业强县名单,给予财政激励政策支持。

(三)评价内容。主要选取有客观数据来源、能够体现工业强县特征的四个方面16项二级指标,并将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产品质量事件、突发环境事件和统计数据不实问题作为“一票否决”事项。其中:一是综合实力(权重30%),包括工业增加值、制造业税收贡献等反映工业基础状况的5项二级指标。二是发展潜力(权重30%),包括工业投资增速、工业企业技改投资增速等反映工业发展潜力的4项二级指标。三是创新活力(权重25%),包括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收入规模等反映科研创新能力的3项二级指标。四是绿色动力(权重15%),包括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率、PM2.5平均浓度及同比改善率等反映绿色发展水平的4项二级指标。

(四)财税金融激励政策。一是专项资金。省级给予每个工业强县不少于1亿元资金奖补支持,专项用于县域重大工业转型升级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专项债券。省级对每个工业强县单独安排1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额度,由当地统筹用于与工业发展密切相关并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是引导基金。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对工业强县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四是金融政策。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通过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优先保障地方金融机构发放工业强县工业转型升级项目贷款。

(五)组织程序。2022—2024年,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相关部门,按照工业强县评价指标体系及测算方法,对各县(市、区)上年度指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测算排名,择优确定10个工业强县名单,并负责资金拨付和使用监管。



查看对应政策文件:山东省财政厅等8部门关于修订印发山东省工业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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