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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支持革命文物传承保护

发布日期:2021-09-29 08:50 浏览次数:

革命文物是弘扬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的生动教材。为切实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山东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全省革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支持革命文物传承保护,助力革命文物焕发时代光彩。

一是继续加大资金投入。省级财政在前期安排资金3500万元的基础上,再筹集资金3870万元,支持革命文物旧址抢险加固等工作,提高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水平。实施文物保护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确保各级财政分级承担革命文物保护经费。

二是强化革命文物保护资金绩效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强化重大项目突破。主动配合有关方面整合规划重点革命文物保护项目,积极推进革命文物保护片区、革命旧址保护展示示范工程建设,推动革命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强化文旅融合发展。支持实施红色旅游品牌打造工程,将优质革命文物资源与旅游资源一体保护、一体开发、一体利用,助力文化旅游强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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