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忠毅等委员:
您和其他9位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身份证实行免费邮寄服务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财政、公安部门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在居民身份证管理、制作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服务新举措,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减少群众办理费用,落实惠民政策,自2018年4月起对首次申领身份证免收工本费。二是积极推行身份证受理、领取一站式自助服务,最大限度简化办事手续,缩短业务办理时间,目前此项业务已覆盖全省所有地市。三是主动适应城乡网上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要,去年制定了户籍管理“全程网办”服务举措,推进身份证电子证照申领、身份证补领、临时身份证申领等业务线上办理。四是加大电子身份证推广应用,2020年省公安厅作为全国试点单位率先启动户籍电子证照建设,目前全省已核发“电子身份证”558万张,为5000余万人次提供服务。
您提出的“关于身份证实行免费邮寄服务”的建议,有利于提高公共效率、提升政府形象、增强群众满意度。但从目前情况看,我们认为不合时宜。一方面,易造成不必要浪费。据统计,选择“自取”和“寄递”方式领取证件的居民各约占50%,一旦实行身份证“寄递”免费,易出现原有就近“自取”意向的居民选择免费“寄递”服务,造成不必要浪费。另外,驾驶证、汽车号牌等证照目前也都实行“自取”免费和“寄递”付费两种方式,实行身份证“寄递”免费后容易带来“盲目攀比”。另一方面,增加财政开支压力。对于初次身份证申领、制证设备更新维护以及耗材购置、人员成本等费用方面,各级财政给予了积极保障。如果实行免费寄递,初步匡算全省每年需要负担1.3亿元左右,即使公开招标降低邮寄费用所需资金量仍不小。近两年来,受政策性减收、新冠疫情多点散发以及疫情防控等刚性支出大幅增加等因素影响,各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当前财政重点是聚焦基层“三保”和解决困难及弱势群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身份证免费寄递”作为一项锦上添花的惠民举措,未来我们会根据财政经济形势变化,统筹考虑财力可能、财政重点支持方向以及该项惠民政策的群众获得感,适时落地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积极配合省公安厅进一步优化服务便民举措,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取质优价廉的快递公司提供服务,大力压减邮寄费用,尽可能让群众享受更优服务;加大身份证电子证照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最大程度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积极推行身份证受理、领取一站式自助服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感谢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财政厅
2022年6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庆贺 0531-51769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