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于2022年10月31日受理了北京金瑞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申请青岛分所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2019年1月2日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规定的条件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分所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名称:北京金瑞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批准执业时间:2008年6月27日;
(三)执业证书编号:11010021;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
(五)首席合伙人姓名:王伟明;
(六)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5号楼28层2802-3;
(七)最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情况:无;
(八)注册会计师数量:62名。
二、申请执业许可的分所情况:
(一)名称:北京金瑞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青岛分所。
(二)分所负责人姓名:王伟明,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50200210841。
(三)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含分所负责人):各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证书编号:马喜梅(110101481094)陈英(350200050219)、李瑞敏(370100110010)、吕瑞芝(370100110017)、郭瑞玉(370200100006)。
(四)经营场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银川西路67号C座405C室。
公示日期: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4日。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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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