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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30 19:09 浏览次数:


关于2021年度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12月2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资产总量情况。截至2021年底,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总额23789.06亿元,较上年增长31.85%;负债总额5840.16亿元,增长7.26%;净资产总额17948.9亿元,增长42.47%。其中,省级行政事业资产总额2488.4亿元,增长8.73%;负债总额728.2亿元,增长5.52%;净资产总额1760.2亿元,增长10.11%。

(二)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5381.15亿元,占比22.62%;固定资产5777.99亿元,占比24.29%;在建工程3018.19亿元,占比12.69%;无形资产562.01亿元,占比2.36%;公共基础设施8038.27亿元,占比33.79%;长期投资344.87亿元,占比1.45%;其他资产666.58亿元,占比2.8%。

(三)资产分布情况。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总额9435.11亿元,占比39.6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4353.95亿元,占比60.34%。从重点行业领域看,教育行业资产总额3663.66亿元,占比25.52%;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资产总额3201.37亿元,占比22.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资产总额2993.26亿元,占比20.85%;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资产总额1813.4亿元,占比12.63%;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资产总额1473.69亿元,占比10.27%;其他行业资产总额1208.57亿元,占比8.43%。

(四)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情况。全省行政事业资产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履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2021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增配置资产1857.93亿元,其中省级新增配置资产351.81亿元。全省行政事业资产使用以自用为主,对外出租资产原值106.97亿元。资产处置方式主要以无偿调拨、报损报废为主,处置资产原值329.46亿元。

(五)五年基本情况。截至2021年底,全省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总额较2017年底分别增加10098.73亿元、1727.96亿元、8370.77亿元,增长73.77%、42.02%、87.39%。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增加5519.29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增加4579.44亿元,分别增长140.95%、46.85%。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及成效

(一)聚力资源统筹,深化资产管理改革。一是统筹共享调剂。积极发挥省级政府公物仓作用,先后保障了党史学习教育、安全生产督导等多个专项工作需要。16市全部建立公物仓管理制度,在全省范围内搭建起统一开放的资产共享平台。2021年以来通过公物仓累计调剂资产5.61万台(件),节约资金支出1.62亿元。二是统筹市场运营。委托政策性、功能型国有企业,强化存量资产整合,采取市场化运营方式,最大限度挖潜盘活。经全面清查,省级将党政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闲置和出租资产,统一划转山东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约定移交土地970余亩、办公用房近33万平方米,首批资产实现运营收入超1.1亿元。三是统筹公开处置。对行政事业单位利用率低、难以调剂的资产,采取公开进场、溢价交易等方式,加大集中处置变现力度,避免资产沉淀浪费。2021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租赁实现收入191.48亿元。

(二)着力保障履职,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一是保障重点改革顺利实施。在事业单位改革、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培训疗养机构改革推进过程中,分类提出资产划转意见,规范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评估定价和产权登记等程序,切实保障改革工作有序推进、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二是助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简化科研院所、高校科技成果评估和管理程序,加大科技成果形成的国有股权授权力度,构建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截至2021年底,省级8家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三种方式转化科技成果539项,合同金额达3.7亿元,激发改革创新活力。三是落实阶段性房租减免政策。将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减免范围,2022年在3个月普惠性房租减免的基础上,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房租减免期限延长至6个月,助力服务业恢复增长,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三)加力提质增效,完善管理运行机制。一是加强资产绩效评价管理。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开展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建立评价结果与部门综合考核相挂钩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资产绩效评价,印发《山东省省属高等学校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建立符合高校资产规律的评价体系,探索资产绩效评价向分行业分领域延伸新路径。二是实施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在全面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对省属高校所办企业分类实行脱钩剥离、清理关闭和保留管理,整合组建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逐步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体系,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三是规范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全省公路资产清查摸底,推进资产确权登记,全省新增登记公路里程8.55万公里、资产价值4921.31亿元。严格落实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等政府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管理,实现了实物量和价值量“双清”。

(四)全力夯实基础,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一是夯实资产管理制度基础。深入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印发《山东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关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等制度文件,对资产有偿使用、处置和收入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多渠道开展资产管理政策解读和专题培训,提升制度约束力、执行力。二是扎实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针对资产管理存在的账实不符、长期闲置和违规出租等7大类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省市县三级一体部署、同步实施,高质量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建立长效整改落实机制,资产管理秩序持续好转。三是加快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资产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建立财政资金形成实物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实现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前后衔接,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政府采购、会计核算等互联互通,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张网”管理,不断提升资产动态监管能力。

我省资产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一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还不够紧密,资产配置标准建设亟待加强,以资产存量制约资金增量的作用尚未有效发挥;二是资产统筹盘活机制仍不健全,市场化运营改革还需深化,资产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资产管理基础相对薄弱,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资产会计核算不规范、清查盘点不及时、审批程序不完备等诸多问题,资产监管约束力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资产配置运行机制。一是严格资产配置预算管理。研究制定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制度,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存量资产状况和财力可能,从严审核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和建设需求,强化预算约束力,将新增资产配置与存量资产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健全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修订完善通用资产配置标准,逐步建立分行业专用资产配置标准,规范各类资产配置数量、价值和使用年限要求,构建“覆盖全面、配置科学、动态调整”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三是建立资产租赁配置机制。创新资产配置使用方式和路径,在教育、卫生、科研等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市场化租赁机制,有效节约财政资金支出,提升经济社会效益。

(二)持续加大资产盘活力度。一是完善资产统筹运营机制。积极探索资产统筹盘活的新范畴和新路径,研究制定划转资产运营收入管理办法,完善资产市场化运营机制,推动资产运营平台市场化、集约化转型发展。二是充分发挥政府公物仓作用。健全资产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共享共用机制,优先通过调剂方式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需求,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和教育卫生事业发展,解决基层实际困难。打造“共享办公区”示范项目。三是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以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为契机,将市场资源赋能优势与高校教育科研优势结合起来,搭建科技成果市场运作平台,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产业化,让科技成果真正从“书架”转向“货架”。

(三)进一步强化资产监管约束。一是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资产管理绩效评价。针对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资产管理特点,优化资产管理全流程、全要素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运用机制,倒逼资产管理更加规范高效。二是加强资产管理大数据建设。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进资产管理与相关职能部门系统深度融合,建立全口径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强化数据分析利用和风险预警,为资产管理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三是逐步拓宽资产管理领域。研究制定国有文物文化资产、公路资产、市政基础设施等管理实施细则,加强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衔接,规范资产确权、登记和核算管理,推动从行业管理向资产管理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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