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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30 15:15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就业是六稳六保之首,《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文件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1〕136号),要求加大各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健全完善就业补助资金直达机制。通过对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全省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发现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提出意见建议。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为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具体由各地市及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项目具体实施内容为按照《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政策的人员及单位进行补助及用于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

省级(含中央补助)就业补助资金中用于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及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中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实行因素法分配,分配因素包括基础因素、投入因素、绩效因素三类。各市在收到省级(含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后,按照因素法将资金分配所辖区县,分配因素包括基础因素、投入因素、绩效因素三类。

通过汇总各地市、区县补助资金到位及支出情况,2021年度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共到位152330.7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0370.21万元,省级资金14250万元,市级资金23976.27万元,区级及其他资金43738.04万元),共支出148737.62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创业师资培训补贴、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等支出。获得2019年度就业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奖励的5个地市将奖励资金(1000万元)统筹用于就业补助资金发放。

另外,拨付青岛市的200万元奖补资金,全部用于中国(青岛)国际菁英创业创新大赛项目。拨付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的400万元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就选山东”省级高校招聘活动补贴支出、全省创业典型跟踪服务及调研经费支出等活动。

(三)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1〕136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政策效应,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十四五”时期全省城镇新增就业55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实现提质增量,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80万人;健全完善就业补助资金直达机制,推行政策找人、免申即享。

2.2021年度绩效目标

(1)确保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110万人);

(2)确保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目标范围(4%)内。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评价范围:评价对象为2021年省级就业补助资金(14250万元)的使用绩效;评价范围包括省本级、全省16市、41个省财政直管县、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评价目的: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 (鲁政字〔2021〕136号);

3.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鲁财绩〔2020〕4号);

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4号);

5.评价资金相关的资金管理办法、预算指标下达(调整)、绩效评价、项目管理等文件。

(三)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以鲁财绩〔2020〕4号等文件为依据,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绩效评价标准,包含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4个一级指标,项目立项等9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充分性等14个三级指标,项目立项政策依据充分性等35个四级指标。

(四)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依据科学公正、绩效相关、公开透明、激励约束等原则,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3种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1.评价总体结论

2021年山东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遵循鲁财绩〔2020〕4号文件规定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框架体系。在此基础上,结合绩效评价实务经验,将关注重点集中于产出和效果,并增加了新增就业人数完成率、城镇登记失业率、补助政策覆盖率等涉及项目效益的个性评价指标。

评价组依据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结果,按照现场评价60%、非现场评价40%的比例,加权平均获得总体评价得分为87.90分,评价等级为“良”。

2.非现场评价情况分析

评价组对项目涉及的175个县区(含市直、省本级)进行了非现场评价,通过前期对项目相关政策的学习、与项目主管部门的沟通及实地调研结果,经组织专家评审、调整完善制定了符合该项目的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及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省人社厅的名义下发绩效评价通知。在全面整理分析项目各相关单位提供的表格、政策文件、明细账、项目开展的图片资料等材料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各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果,对各县区进行了评分,以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为权重计算非现场评价得分为87.10分。

3.现场评价情况分析

按照相关要求,现场评价抽取不低于资金使用单位的30%,不低于资金总量60%的项目进行评价。项目涉及全省16市、41个直管县、4个原直管县、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省本级等共175个资金使用单位,本次选择现场评价资金使用单位97个,覆盖比例55.43%。项目资金总量14250.00万元,本次选择现场评价涉及8587.04万元,覆盖比例60.26%。以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为权重计算现场评价得分为88.44分。

(二)绩效分析

1.决策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

项目主管部门为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补助项目是延续性项目,立项程序规范,并按照《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社〔2018〕86号)执行,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全省多数县区均根据市级下达的任务制定目标,部分县区绩效指标或缺失计划数据,或计划与实际支出资金不匹配。在指标设定的完整性、相关性、可行性方面还有待提高。

(3)资金投入

全省多数县区能够明确各项补贴标准,如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为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不超过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60%。部分县区未分类型进行充分科学论证,预算资金额度与年度计划指标关联性一般。

2.过程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

省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较好,但部分资金未按计划时效下达到区县。预算执行率较高,资金使用合规性较好,资金使用无截留、挪用、挤占等情况,但个别县区在资金审批、资金拨付过程存在问题,如:公示期未结束就拨付补贴资金,提前发放公益岗补贴资金等。

(2)组织实施

全省多数县区均制定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并能较为有效执行。组织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公示制度较为健全并有效执行,在稳就业扩就业方面能推出完善的政策举措。监督考核制度、人员培训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3.产出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全省多数县区均能够按照计划完成或超额完成,补贴对象范围及资金支出方向均符合鲁财社〔2018〕86号的有关要求,质量控制较为有效,能够及时支付各项补贴。但部分县区未制定明确数量计划,无法落实完成率指标。

4.效益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1)项目效益

全省多数县区均能够按照计划完成新增就业人数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能够控制在目标值以内,能够完成空白政策消除任务,但个别县区未完成新增就业人数目标,在就业补助政策执行中,缺少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

(2)可持续影响

全省多数县区长效机制建立不够健全,对就业见习留用情况跟踪掌握情况较差,对就业见习未留用人员未持续进行就业指导服务,另外部分县区人员配备、资金筹集不足,补助政策未对镇街下沉,仍集中区县办理,不利于项目长久持续开展。

(3)服务对象满意度

根据统计,本项目总体满意度较高,为95.07%。

(三)取得成效

2021年,山东省切实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大力拓渠道、保重点、优服务、防风险,全省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出台就业优先10条、“创业齐鲁·乐业山东”行动方案、“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推出政策“组合拳”。2021年度,城镇新增就业124.2万人,约占全国的十分之一;失业人员再就业45.1万人,完成部下达计划的140.9%;困难人员实现就业8.9万人,完成目标的159.2%;城镇登记失业率2.94%,低于4%的控制目标;高校毕业生总量67万人,规模居全国第二,毕业去向落实率达93.82%;农民工总量2335万人,93.9%在本省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城镇调查失业率全年平均值为5.2%,回落到疫情前水平。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山东时,对黄河滩区迁建居民就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2021年,山东省作为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就业扩容提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任务完成好的地方,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稳岗留工等多项工作在全国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

四、存在问题

(一)部分区县绩效目标关联性不强。部分区县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未设置明确清晰、符合实际的绩效目标,也未针对子项目制定清晰明确、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不符合“先有目标,后有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二)项目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1.项目管理制度内容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一是未能建立相应后续跟踪服务长效机制,二是未能明确各项补贴资金拨付时限,不同地市、不同区县就业补贴发放时限不同,同一区县不同类型补贴发放时限也不同。

2.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不够精细化,有待于进一步强化改进。一是各区县子项目开展不均衡,部分区县个别子项目实施率较低。2021年各区县对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公益岗等子项目开展较为普遍,对于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就业见习等子项目实施较少;二是工作留痕有瑕疵。部分区县信息公示、审核审批等留痕资料存在缺少必要公示内容、无经办审核人员签章等瑕疵。三是监督考核、跟踪回访未能有效落实。部分区县人社部门未能对基层人社服务工作、公益岗人员在岗情况有效开展监督考核,未能对见习未留用人员进行跟踪回访。

(三)财务监控不够充分,资金使用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1.财务管理规范性有所欠缺。一是财务支出审核审批手续欠规范。部分区县补贴资金支出无具体业务经办、审核人员签章,审核审批手续欠规范;二是财务凭证、账簿日常管理欠规范。部分区县补贴资金财务凭证存在附件不全(无银行回单)、未及时装订等不规范现象,个别区县存在仍用手工记账的现象,财务管理规范性有待加强。

2.资金使用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一是专项资金到位不及时。2021年度有9个地市未能按照要求,将省级专项资金在30天内下达到区县。二是各区县支出进度不平衡,部分区县进度较慢。由于各地(济南除外)未对补贴资金办理时限予以明确,部分区县补贴资金支出多在下半年,对项目产出、效益产生不利影响。三是地方补助资金筹集不足。部分区县仅仅依靠中央、省级补助资金进行就业补助,以上级资金额度为限开展就业补助,造成审核通过的补助对象无法及时获得补助资金,对就业补助工作的形成不利影响。

(四)政策宣传方式有待改进,政策惠及人群仍有提升的空间。现有政策宣传渠道较为固化,主要是通过人社系统门户网站和传统媒体发布政策,未将就业政策和信息有针对性推送给符合条件的对象,宣传效果不够理想。

五、意见建议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建议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的绩效导向意识,确保绩效指标与项目内容直接相关,尽量细化量化子项目绩效指标,为后续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工作奠定基础。

(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建议各地市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在保重点的基础上,均衡开展各子项目。强化对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有效开展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就业见习等子项目工作,确保消除“空白政策”;二是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工作留痕。认真、系统整理各项目信息公示、审核审批等留痕资料;三是切实落实监督考核、跟踪回访。积极开展对基层人社服务工作、公益岗人员在岗情况监督考核,并对见习未留用人员开展有效跟踪回访,提供进一步就业指导服务,提高基层就业服务水平。

(三)健全完善就业补助资金直达机制。建议各地市、县区要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规范审核、支付流程,统一审核要件、标准、要求。在现有财务监控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可追溯至资金最终补助对象的管理机制,完善资金发放后的跟踪机制,进一步明确资金链末端的资金支出方向,从而健全完善就业补助资金直达机制。

(四)提高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水平。一是建议各地市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区县的资金下达,提高资金到位及时率。二是严格序时支付。各区县在补贴资金办理时限内序时支付专项资金,避免集中支出,确保资金支付的有序性。三是加大各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尤其是加大市县级资金投入,确保各项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五)创新就业政策宣传方式。建议在宣传方式、渠道上加以创新,开通更多渠道将就业补助政策有针对性推送给符合条件的对象。依托网络等新兴媒体,结合各种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通过直播连线宣传政策、进行宣讲、开展咨询,使就业政策走近每一个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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