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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新康监狱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30 15:16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新康监狱是山东省唯一一所医疗型监狱,由于医疗设施设备老化,无法满足诊疗需求。为适应扩建后的新康监狱运转需求,提高医疗设备水平,2021年,省财政安排资金,支持新康监狱购置医疗设备及通用设施。

(二)项目内容和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新康监狱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医疗影像类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50万元,中标价1239万元,实际支付1239万元。该监狱2020年10月执行预采购程序,委托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2021年5月设备全部采购到位,10月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

(三)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计划使用财政资金1250万元,通过规范履行政府采购法定程序,购置3台影像类设备,包括MRI核磁共振成像设备、数字化平板肠胃机以及移动C型臂X线机,以此完善新康监狱医疗硬件设施,提升诊治水平和综合保障能力,缓解全省各监狱病犯医疗压力和管理负担,防范新康监狱病犯离监外出就医风险,提高监狱安全保障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1.评价范围

新康监狱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共9个包,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与范围为“1包影像类设备”,项目内容为:购买一台MRI核磁共振成像设备、一台数字化平板肠胃机以及一台移动C型臂X线机,招标控制价1250万元。主要围绕项目前期立项、过程管理、目标实现、效益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重点关注项目政府采购过程合规性、政府采购政策效果实现程度和项目本身产出与效果实现情况。

2.评价目的

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政府采购更加公正、透明,确保采购单位履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组织对新康监狱政府采购项目以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为标准,围绕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个阶段,对项目立项、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实施以及监督管理等全过程开展绩效评价。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发〔2018〕34号);

4.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5.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6.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

7.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鲁财绩〔2020〕4号);

8.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省政府262号令);

9.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1〕25号);

10.其他相关依据。

(三)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等4个一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和组织实施等8个二级指标,21个三级指标以及41个四级指标。考虑到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的特殊性,指标设置侧重于过程,指标权重占比情况:决策12%,过程55%,产出8%,效益25%。参照《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规定所设共性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依据项目特点设置“采购需求合规性”、“采购组织合规性”、“价格同比性”等个性指标。

(四)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严格遵循科学规范、绩效相关、政策相符、依据充分等原则,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比较等方法,参照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开展评价工作,一方面评价政府采购的规范性;另一方面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及实施效果的各种原因,并结合专家评估、主管部门访谈及问卷调查等对新康监狱医疗设备采购实施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三、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新康监狱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9.63分,评价等级为“良”。

(二)绩效分析

各指标得分情况见下表。

                                                                          表:各指标得分情况表

指标

决策

过程

产出

效益

合计

分值

12

55

8

25

100

得分

9.5

52

6

22.13

89.63

得分率

79.17%

94.55%

75%

88.52%

89.63%

1.决策指标分析

决策指标分值12分,实际得分9.5分,得分率79.17%。本项目符合《监狱法》以及国家、省的相关要求,符合项目主管部门山东省监狱管理局的职能以及新康监狱履职需要,经过专家充分论证和事前绩效评估予以立项,由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方开展预算评审,资金分配合理,但存在绩效目标不够合理和明确的情况。

2.过程指标分析

过程指标分值为55分,实际得分52分,得分率94.55%。新康监狱建立了《山东省新康监狱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鲁新狱发〔2021〕84号),并设置采购业务风险控制流程,制定控制措施,以及关键岗位实施重点监督和定期轮岗。该监狱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组织医学领域专家论证确定采购需求,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公示,信息公开及时透明,未收到有关质疑。预采购计划备案及时,于2020年9月30日在2021年度预算下达前向财政部门备案,计划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货物安装调试,未出现计划变更。

新康监狱采取建库遴选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国产设备,采购文件编制合法合规,严格开、评、定标组织管理,过程规范,未发现相关供应商提出询问、质疑,未收取投标保证金,专家评审费与合同金支付及时。设备到位达到验收条件后,新康监狱向供应商发出《政府采购验收通知单》,提出验收要求,组织履约验收,验收流程合规高效,但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验收方案。该采购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7月15日,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6条有关采购人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

本项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合规,涵盖采购项目所有需公开内容,采购意向、采购公告等发布时间满足法定时限要求,信息发布内容完整、准确,无监管部门提醒记录。

3.产出指标分析

产出指标分值8分,实际得分6分,得分率75%。按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应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但设备实际到货时间为2021年5月份,调试完毕投入使用时间为2021年8月份,存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不及时的情况。新康监狱于2021年10月25日对所采购的医疗设备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率100%,成本节约率0.88%。

4.效益指标分析

效益指标分值25分,实际得分22.13分,得分率88.52%。设备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性能适中,使用便利,满足了诊疗需求,节约了财政资金,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明显。用户满意度81.67%,采购人满意度93.33%。因疫情原因,无法对受益病犯开展满意度调查,采取简单平均用户和采购人满意度办法,得出受益病犯满意度87.5%,满意度情况较好。

(三)取得的成效

为强化对节能环保产品等采购政策的落实,新康监狱在编制采购文件时,从评标原则上予以说明,对落实上述政策评分上适当侧重,本次采购的医疗设备均为节能环保产品,落实了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同时设备投入使用后,提高了新康监狱的诊疗水平和能力、效率,缓解了全省各监狱病犯离监外出就医的安全压力,社会效益明显。

(四)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不够细化、量化和关联

一是个别产出指标分解不够细化,如数量指标仅设一个“购置医疗设备数量”指标,不能反映各类设备的采购情况。二是个别绩效指标值不可衡量,如社会效益指标值“有所提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值“有所提升”是否达成,难以衡量。三是个别指标设置与项目内容不够关联,如:成本指标设为“实际工作成本与工作内容的匹配程度”,与项目成本不够关联,经济指标设为“完全支付金额”,与项目实际经济效益不相关,实际为成本控制指标。

2.安装进度滞后,未约定履约验收方案

一是安装进度滞后。采购文件中投标文件须知要求,所有设备应在2020年12月20日前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本项目2021年5月份设备到位,8月份设备安装投入使用,10月25日设备通过验收,超出投标文件要求时间。据新康监狱解释,因受基建工程延期、疫情等因素影响,导致设备未按计划安装、调试。二是未约定履约验收方案。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1〕25号)“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方案根据项目验收清单和标准、招标(采购)文件对项目的技术和商务规定要求、供应商投标(响应)承诺情况、合同明确约定的要求等制定”的规定,本次采购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验收方案。

3.合同签订时效性不足

本项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7月15日,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6条有关采购人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

4.设备管护机制不够通畅

现场评价发现,受疫情因素影响,外来人员进入新康监狱内部需要先隔离14天才能进入,导致设备出现故障或需要保养时,专业维修保养人员难以及时进入现场实施维保。

四、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增加绩效目标有效性

绩效目标是项目库建设、预算编制、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针对新康监狱绩效目标存在的不够细化、量化的情况,建议今后应根据需要,组织相关科室、行业专家等开展论证调研,科学细化指标,增强绩效目标有效性。

(二)优化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一是进一步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深入开展需求调查,合理设定所购设备的型号、配置标准,确保购用相适,并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验收方案,以便后期验收管理。二是严格执行采购项目计划,除非不可抗力因素之外,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采购,提高采购效率。如遇调整事项,应召开部门会议,研讨变更采购事项的必要性,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批。

(三)严格执行规定,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根据采购人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建议落实专人负责制度,以防出现合同管理空白。

(四)加强政采项目后续管理,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一是加强设备日常管护。提高设备管护人员责任心,由被动的事后维修转变为主动的预防性维护,加大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力度,同时针对设备实际情况,制定保养方案,减少设备停机率,提高设备使用效率。二是建立设备维修保养机制,落实设备专人负责,实行维修保养响应考核,提高设备维保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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