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山东省红十字会(以下简称“省红十字会”)成立于1911年,建国后于1957年改组重建,2001年6月理顺管理体制,2017年10月会机关纳入群团机关管理,是党领导下的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群众团体,是中国红十字会的省级分会。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开展人道救助,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会机关事业编制2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现有人员24人,内设办公室(机关党委、监事会秘书处)、赈灾救护部、事业发展部3个部室。下设备灾救护中心、医学捐献服务中心2个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编制各12人,现有管理人员6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工勤技能人员1人。
截至2021年12月底,省红十字会机关及所属单位资产总额6590.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3.6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216.3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6606.25万元,累计折旧389.87万元)。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2021年初省红十字会收入预算为1116.20万元,经调整,2021年度省红十字会全年预算安排收入为1449.54万元。2021年度省红十字会批复支出预算1824.15万元,实际执行支出预算1711.15万元,部门整体预算执行率为93.81%。
(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四五”时期,山东省红十字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1)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2)应急救护能力大幅提升;(3)人道救助能力明显提高;(4)基层组织体系更加健全;(5)体制机制更加高效规范;(6)在对外开放中作用更加彰显。
2021年,省红十字会部门职责目标如下:
指标分类 | 指标 | 目标值 |
应急救援 | 省红十字会备灾救护中心备灾仓库物资完好率 | 100% |
应急救护 | 应急救护师资培训合格人数 | ≥300人 |
救助能力 | 捐赠款物执行率 | ≥80% |
造血干细胞捐献 | 造血干细胞捐献入库志愿者人数 | ≥6000人 |
造血干细胞捐献实现数 | ≥100例 | |
人体器官捐献 | 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 | ≥8万人 |
人体器官捐献实现数 | ≥300例 | |
人道救助 | 白血病患儿救助评审通过率 | 100% |
先心病患儿救助评审通过率 | 100% | |
基层组织建设 | “博爱家园”项目建设数量 | ≥100个 |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1.评价范围:2021年度省红十字会部门整体支出,涉及预算资金1711.15万元。
2.评价目的:围绕省红十字会“十四五”发展规划、部门战略目标和职责目标,以预算资金和募集款项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部门目标管理、资金资源配置和管理、部门履职效能、部门社会效应等方面设置评价指标进行评价,衡量部门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部门资源配置、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促进省红十字会提高部门整体绩效水平、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评价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2.《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0号);
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鲁财绩〔2020〕4号);
5.《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绩〔2021〕1号);
6.省红十字会编报的《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2021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有关部门目标管理、资金资源配置、部门履职效能、部门社会效应等方面的相关材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结合省红十字会实际情况,依据省红十字会申报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及年初预算编制测算依据,经与省红十字会沟通确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内容包括部门目标管理、资金资源配置和管理、部门履职效能、部门社会效应四个方面。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部门目标管理6分,资金资源配置和管理44分,部门履职效能25分,部门社会效应25分。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四)评价方法
本次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
三、评价结论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2021年度省红十字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76.31分,综合评价等级为“中”。
(二)绩效分析
1.部门目标管理。部门目标管理对目标设定和指标设立两个方面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部门目标管理类指标分值6分,实际得分4分,得分率66.67%。目标设定方面,部门整体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但未能将“十四五”规划目标值分解到年度,存在中长期及年度目标值设置偏低的情况。指标设立方面,部分项目未设置绩效指标。
2.资金资源配置和管理。资金资源配置和管理对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管理、政府采购及制度管理七个方面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资金资源配置和管理类指标分值44分,实际得分28.00分,得分率63.64%。预算管理方面,预算编制科学性有待提高,结转结余率偏高,“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控制需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方面,运行监控未实行全覆盖,运行监控报告报送不及时、数据不准确、监控表未存档,部门整体未进行绩效自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质量不高;财务管理方面,部分资金拨付审批流程不完整,部分凭证重要原始附件不全;会计管理方面,存在出纳人员代行审核职责的情况,决算报表未按照会计账簿据实编制,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质量不高;政府采购方面,采购需求明确,采购方式符合相关规定;制度管理方面,资金拨付、资产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
3.部门履职效能。部门履职效能对应急救援、应急救护、救助能力、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人道救助以及基层组织建设七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部门履职效能类指标分值25.00分,实际得分24.90分,得分率99.60%。目标设定方面,“十四五”规划目标值未分解到年度,且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募集款物执行率等部分指标目标值设置过低,不能有效发挥绩效指标考核的约束作用;目标完成方面,七个方面的具体目标值均完成,但在按专业分领域建立志愿服务队、开展系统和连续的志愿服务项目方面尚需加强。
4.部门社会效应。部门社会效应对履职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满意度情况进行评价。部门社会效应类指标分值25.00分,实际得分19.41分,得分率77.64%。履职效益方面,一是省红十字系统广泛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活动,二是省红十字会在全国红十字系统信息公开透明度指数评价中排名第一,信息公开透明度、社会公信力和社会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一是省红十字会系统志愿服务项目开展较少,且志愿服务项目不系统、不连续;项目执行存在延迟现象;二是省红十字会2021年捐赠收入中省本级捐赠占比偏小,且在省本级捐赠中定向捐赠物资占绝大部分,省本级项目捐款占比、规模较小。满意度方面,省红十字会在2021年度省直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中考核等次为“合格”,需针对存在的不足,对标先进,制定措施,整改提升。
(三)取得的成效
1.透明指数评价工作位列第一,红十字宣传影响广泛。在全国红十字会系统率先实现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捐赠收入信息统一公示、查询,成为山东省首批上线的政务服务之一。完成省红十字会官网改造升级,在2021年度全国省级红十字会透明指数评价工作中位列第一。
2.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得到加强,人道救助实力进一步增强。修订完善《山东省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积极参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组织红十字志愿者助力社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持续开展“博爱齐鲁送温暖”“红十字天使计划”“天使阳光 全心救助”等品牌救助活动。
3.应急救护培训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三捐献”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培训红十字救护员5.19万人,普及救护知识479.52万人次。目前,全省建立救护培训国家级示范基地7处、省级基地22处,省级以上示范基地实现16市全覆盖。2021年全省实现造血干细胞捐献154人次,位居全国第二。全省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报名志愿者达到34.65万人,位居全国第二,全省已建成18处遗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场所。
(四)存在的问题
1.部门目标管理方面。一是“十四五”规划目标值未分解到年度,且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募集款物执行率等部分指标目标值设置过低;二是红十字事业相关项目、备灾救护中心仓储管理费、医学捐献服务中心办公设备采购和办公场所修缮等项目未设置绩效指标。
2.预算管理方面。一是预算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具体指标在年度中间调剂较多,导致决算与预算部分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差异较大。二是年底结转结余金额较大,结转结余率较高;三是省红十字会“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实际支出较上年支出金额均有所增长,需要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
3.绩效管理方面。一是绩效运行监控未实现全覆盖,绩效运行监控报告未按时报送、数据不准确,部门监控表未存档保存。二是未进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仅体现了项目实施所取得的成效,未揭示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以及与绩效目标存在差异的原因,也未说明改进管理的具体措施。
4.会计管理方面。一是存在出纳人员代行审核职责的情况,未严格遵守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原则。二是决算报表列示的业务项目、项目数据与账面数据不一致,决算报表列示的期初和期末结转和结余金额、支出金额与账面金额差异较大。三是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质量不高,附表部分存在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
5.制度管理方面。省红十字会相关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需进一步加强,存在业务报销时分管业务、分管财务会领导未签字的情况,未按规定每年进行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
6.红十字影响力方面。一是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志愿服务项目开展较少,志愿服务项目不系统、不连续,应按专业分领域建立志愿服务队,开展系统、连续的志愿服务项目。二是项目执行存在延迟现象,项目执行力有待提升。
7.人道资源动员能力方面。省红十字会2021年捐赠收入中省本级捐赠占比偏小,且在省本级捐赠中定向捐赠物资占绝大部分,省本级项目捐款占比、规模较小,人道资源动员能力不足,救援救助实力有待增强。
四、意见建议
(一)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只有通过分解到年度、按年度进行管控,才能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发现偏差、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完善管理,确保发展规划目标如期实现;设置科学、合理的目标值是绩效目标管理的关键,避免目标值设置矮化,失去绩效目标管理的考核约束作用;要全面设置部门整体资金资源配置、部门社会效应指标,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应全面、完整,效益指标应明确体现项目实施效果。二是要实现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全覆盖,做到绩效运行监控报告编报及时、数据准确、原因分析精准、纠偏措施可操作、资料完整。三是要加强和重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提高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质量,要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改进措施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二)加强预算管理规范性,提高预算管理科学性,强化成本控制和结转结余控制。
一是应将部门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提高预算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数据准确性,避免出现年度中间、项目之间频繁调剂,减少预算与决算间差异。二是加强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和比例的控制,对于项目结转资金,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对于项目结余资金,下年预算安排时优先使用结转结余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支出,分析较上年增长的原因,提出针对性管控措施。
(三)加强资产安全控制管理,及时进行固定资产清理。
一是定期和不定期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账实、账账不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二是定期清查盘点资产,财会、资产管理、资产使用等部门定期对账,发现不符或毁损报废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升会计核算质量,提高决算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一是划清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的界限,准确归集项目支出金额,据实编制决算报表;按照实际财务数据准确编制财务决算报表,杜绝人为调节数据的情况发生,保证财务决算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二是定期进行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不相容岗位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评估结果形成书面报告。
(五)加强制度执行力度,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严格执行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制度,规范资金支出审批流程,以保证预算资金、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与奖惩机制挂钩。
(六)强化志愿者和会员管理服务,提高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水平。
一是按专业、分领域发展壮大红十字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积极推广使用全国红十字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提高志愿者学习培训、组织管理、服务激励工作水平,推动红十字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专业化。二是积极参与总会志愿服务项目,鼓励并择优扶持各市开展各具特色的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三是做好会员登记、管理和会费收缴。继续推进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积极探索在中小学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模式。
(七)提高宣传能力和水平,增强传播力和影响力。
一是加强和规范省红十字会新闻宣传管理工作,推进宣传报道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大力宣传红十字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积极作为和实际成效,协调组织新闻媒体和新媒体,结合五八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策划主题宣传、专题宣传。三是整合红十字系统宣传资源,发展壮大红十字宣传力量,推动各级红十字会建立宣传志愿服务队伍。
(八)制定筹资发展战略规划,提高人道资源动员能力。
一是加强筹资统筹谋划和工作指导,推动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可持续的筹资工作格局。加强筹资人才培养,强化筹资意识,创新筹资方式,拓宽筹资领域,规范筹资管理,策划和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筹资项目和活动。二是加速推进信息化建设,搭建网络筹资新平台,提升互联网筹资水平,探索募捐筹资“互联网+公益”模式,加强与公益组织、互联网筹资平台在人道领域合作,逐步建立稳定增长的筹资机制。提升项目执行力,及时反馈项目执行进展,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