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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山东省能源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30 15:53 浏览次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山东省能源局(以下简称“省能源局”)于2018年10月31日在济南挂牌成立,是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下设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处、电力处、煤炭处、石油天然气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安全监督管理处等11个处室。2021年省能源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和局属预算单位,共计7个,按照预算级别分类,局机关本级1个,二级预算单位6个,分别为山东省能源局机关服务中心、山东省煤矿工程质量检验中心、山东省能源局执法监察局、山东省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山东省煤炭泰山疗养院、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服务中心。

截至2021年12月底,省能源局固定资产原值62399.79万元。其中,房屋类固定资产共计29554.10万元,占比47.36%,车辆类固定资产共计915.21万元,占比1.47%。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2021年省能源局部门收入预算3672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373.82万元,事业收入25005.87万元,经营收入260.00万元,其他收入195.00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19.30万元,上年结转467.98万元;部门支出预算3672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85.91万元,项目支出13036.06万元。2021年省能源局部门整体收入决算数为37268.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1638.05万元,事业收入24017.11万元,其他收入352.4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029.2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31.68万元;支出决算金额为37207.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84%。其中,基本支出28418.46万元,占76.38%,项目支出8789.02万元,占23.62%。

(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省能源局计划到2021年底,实现全省电力能源结构优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5200万千瓦以上,占电力总装机比重达到32%以上;计划煤电装机控制在1亿千瓦左右,占电力总装机比重66%左右。稳定能源供应,煤炭产量稳定在0.95亿吨左右;天然气供应量220亿立方米以上;省外来电1200亿千瓦时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1.评价的范围:2021年省能源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整体支出,涉及预算资金37268.48万元,和省能源局参与管理和分配的对下转移支付资金24602万元。

2.本次评价的目的:本次2021年度省能源局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通过梳理部门职能、预算管理、部门履职效能等信息,对省能源局从部门目标管理、资金资源配置和管理、部门履职效能、部门社会效应等方面进行重点评价,衡量部门和单位整体成效与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部门资源配置、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提高部门支出的整体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评价依据

本次评价参考但不限于以下评价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2.《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0号);

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绩〔2021〕1号);

5.《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鲁财绩〔2020〕4号);

6.《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鲁政发〔2021〕5号);

7.《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鲁政字〔2021〕143号);

8.《2021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9.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绩〔2021〕1号)及省财政厅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设计指标体系。共设置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25个,其中一级指标分值分别为财政资源配置15分、预算管理35分、绩效管理15分、部门履职效能25分、社会效应10分。

(四)评价方法

评价的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结合评价项目的类型、特点和指标体系内容确定本次绩效评价的评价方法为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和因素分析法。

三、评价结论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综合分析看,省能源局业务管理较为规范,总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较好,调整优化全省能源结构,保障全省能源供应。本次评价工作围绕财政资源配置、预算管理、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和社会效应五个方面进行考察,保证评价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行性。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2021年度,山东省能源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86.88分,综合评价等级为“良”。各部分权重和得分情况见下表。

                                                                                 绩效得分整体情况表

一级指标

标准分

得分

得分率

财政资源配置

15

13.44

89.60%

预算管理

35

29.24

83.54%

绩效管理

15

14.20

94.67%

部门履职效能

25

22.00

88.00%

社会效应

10

8.00

80.00%

合计

100

86.88

86.88%

(二)绩效分析

1.财政资源配置

财政资源配置满分15分,实际得分13.44分,得分率89.6%。在财政资源配置方面,省能源局预算资金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在不同项目、不同用途之间分配较为合理,并且不存在“先排钱、再谋事”的问题;重点项目支出安排率达到95.05%。但年度预算调整较大,培训费较去年有所增加。

2.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满分35分,实际得分29.24分,得分率83.54%。2021年度省能源局收入预算完成率达到100%,结转结余率为0.16%,结转结余变动率为-93.12%。省能源局预算支付进度未达到规定标准,3月底、6月底、9月底、12月底的资金支付进度分别为89.25%、101.5%、99.8%、99.69%。省能源局预算资金使用符合规定的标准,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但全省能源行业管理及安全生产检查应急专项经费、行政许可审查监管等专项经费、外债项目管理经费存在基本经费挤占项目支出的情况;预决算信息按照规定公开;部门在一体化系统各个推进阶段,按照财政部门考核要求,预算编制等模块应用达标;会计管理部分基本合规,会计人员任用合规;政府采购内容合规;资产管理基本合规;对下转移支付监管工作中,省能源局多次组织开展了指导和监督工作,但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项目及能源节约专项资金项目完成率相对较低。

3.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满分15分,实际得分14.20分,得分率94.67%。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目标设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工作目标分解成具体工作任务,与年度部门预算资金、项目投资额相匹配;绩效目标值测算依据充分,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绩效指标完整、全面,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明确体现部门履职效果。省能源局当年度绩效运行监控覆盖全部预算项目,绩效报告内容结构完整清晰,但能源节约专项资金项目、外债项目管理经费、全省能源行业管理及安全生产检查应急专项经费、行政许可审查监管项目,存在数据统计客观性不足、资金使用不合规事项等情况。省能源局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绩效目标审核结果、绩效运行监控结果、省财政重点评价、部门评价结果、单位自评结果作为编制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4.部门履职效能

部门履职效能满分25分,实际得分22分,得分率88%。省能源局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2021年度,山东省能源局出台全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能源保障网行动计划。聚焦可再生能源、核能、省外来电、天然气“四大板块”,重点实施四大行动,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5849.2万千瓦,在运在建核电装机570万千瓦,省外电量1187.4亿千瓦时,在运在建LNG接收站年接卸能力达到2500万吨,规模居全国首位。突出煤炭、煤电“两大行业”,加快退出低质低效产能,压减煤炭生产消费,关停小煤电机组265.75万千瓦,实施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1795.5万千瓦,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装机占煤电总装机的比重为75.8%,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电力总装机比重达到35.2%以上,清洁能源占比提高,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煤炭产量为9312万吨,天然气供应量为231.7亿立方米,能源供应稳定。完成全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双90%任务目标。经评价组对所有项目进行复审,能源节约专项资金、外债项目管理经费2个项目进行复评,出现差1档的情况,其中外债项目管理经费复评为“中”。根据对重点政策项目进行抽查评价,2个项目为“良”,分别为能源节约专项资金、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专项资金项目;3个项目为“优”。

5.社会效应

社会效应满分10分,实际得分8分,得分率80%。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直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结果通报>的通知》(鲁委考办发〔2022〕2号)的考核结果,省能源局考核结果为“良好”等次。

(三)取得的成效

1.大力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科学统筹推进煤电行业转型升级

针对山东省能源结构偏煤、偏重的实际,坚持把“发展绿色能源,助力动能转换”作为核心任务,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为能源结构“降压减负”。2021年全年,全省机组累计发电量61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16%,占全社会用电量的83.91%、较去年同期增加0.61个百分点。省内煤电机组累计发电48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1%,占全社会用电量的66.17%、较去年同期减少2.36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累计发电9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61%,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2.35%、较去年同期增长3.26个百分点,其中,风电发电40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92%,太阳能发电3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35%,生物质能发电1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04%。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现能源领域深度脱碳和保障安全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2.加快推动核电等基础性电源发展

在煤电行业装机保持稳定的情况下,推动核电、天然气发电发展,确保基础性保供能力稳定。核电方面,抢抓国家核电发展机遇,积极有序推进海阳、荣成、招远等沿海核电厂址开发建设,强化后续储备厂址保护和研究论证,具备条件的适时启动开发;天然气发电方面,结合山东省天然气环网干线和LNG外输管道建设,在济南、青岛、烟台等气源保障条件较好的城市发展集中式热电联产天然气发电,因气源对外依存度高,同时加快储气能力建设,确保气源紧张时期可靠供应,热电联产类天然气发电热力管网要和现有煤电热力管网连接,互为备用,确保冬季热力稳定供应。

3.油气供应保障平稳有序,政府储气能力建设加快推进

一是做好油气勘探开发和稳产工作。落实省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单位职责,加强用地和生态红线协调保障,大力推进省级勘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勘探开发力度,有效保障油气稳产增产。2021年,胜利油田原油产量2210.44万吨,与2020年基本持平;天然气产量6.22亿立方米,较2020年增长10.39%。二是协调做好气源保障。组织召开了全省天然气供应保障专题会,做到早谋划、早准备,确保天然气安全平稳供应,坚持天然气供应信息通报制度。2021年,全省天然气供应量达到231.7亿立方米,较2020年增长4.56%。

(四)存在的问题

1.预决算编制不够科学,预算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1)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

省能源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科学性不高,预算金额与实际采购需求匹配度低,导致政府采购执行率较低。2021年度省能源局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2707.89万元,由于受疫情原因等因素影响,两家疗养院政府采购计划调整幅度较大,实际政府采购金额1188.44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43.89%。

(2)决算编制不准确,造成账表不符

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服务中心存在账表不符。管道中心财务数据中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与决算数据出现50万支出的差异,经调研,为“四进经费”在财务账簿中按项目支出中列支,决算报表在基本支出列示。

(3)预算资金分配不够科学,分配额度与项目实际年度需求不匹配

预算资金分配不够科学,分配额度与项目实际年度资金需求不匹配。如2021年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项目资金共支持26个项目,截至2021年底,完工项目共6个,其中工程验收2个,全年预算执行率为22.78%。由于2021年秋季降雨量偏多,区县财力紧张,项目涉及农、林、水等多部门,且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协调难度大等原因,截至2021年底大部分项目仍处于施工状态。因此,该项目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项目年度实际资金需求不匹配。

2.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1)资金使用不够规范

个别项目资金使用不够规范,存在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及跨项目列支的现象。一是存在基本支出挤占项目现象。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的主要原因为省能源局部分基本支出在项目内列支。如在项目列支面试、党员活动经费等。二是存在跨项目列支现象。省能源局个别日常运转类经费项目,如行政许可审查监管专项经费、全省能源行业管理及安全生产检查应急专项、执法监察局执法经费,存在项目间调剂,导致跨项目列支现象。

(2)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导致系统内部分资产信息异常

省能源局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山东省能源局机关固定资产系统中记录的4.1万元的电脑设备使用状态存在异常,系统内显示为闲置,备注为在用。2022年省能源局已开展资产清查,不存在闲置资产,系统已调整;二是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服务中心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个别资产存在瑕疵事项。

3.部分绩效管理工作客观性不足,部分评价结果不够真实

省能源局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建立了健全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绩效评价全面覆盖所有项目,但个别项目在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中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在自评报告中反映不够客观。2个项目出现复评等级低于自评等级的情况,其中一个项目评级为“中”。

4.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压力较大,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

一是预算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细化,部分项目支出编制未真实反映项目年度实际需求,转移支付项目测算不准确,形成大量结存资金,导致执行率低,财政资金闲置浪费;二是许多项目进展缓慢,有的项目甚至尚未启动。如由于前期准备不足,招投标较晚,项目规划设计不合理,前期沟通安置等工作耗费大量时间,造成从资金下达到首笔支付用时过长。三是预算执行中未及时跟踪监控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没有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均衡控制和安排预算资金。四是项目资金链条较长,个别子项目存在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导致部分资金脱离财政监管的情况。

四、意见建议

(一)增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严格遵守预算管理制度

1.合理编制预算,严控执行预算管理制度

建议省能源局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严控执行预算管理制度,控制经费支出,严格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强各项经费在预算、审批、管理、使用、公开全过程管理,督促各单位完善“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制度,提高行政经费支出透明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经费一律不得支出,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

2.坚持应采尽采,进一步强化和实现依法采购

坚持应采尽采,进一步强化和实现依法采购。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操作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和影响采购活动。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要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施;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并严格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实现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

(二)强化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做实绩效跟踪监控机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双监控”,将监控结果与预算调剂挂钩。通过座谈、财务核查、督导指引等形式,发现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管理不完善、执行进度慢、实施效果不显著等偏差事项,会同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深入分析。针对偏差原因,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联合财政部门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持续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完善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进行跟踪管理。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确保绩效自评结果真实,建立部门内部评价结果运用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一系列具体内容,根据台账要求定期督查,及时跟踪整改进度,对于整改完成的及时销号,对于整改进度慢或效果不佳的,严肃问责,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更加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对部门整体工作的带动、引导、规范作用。

(三)坚持上下联动,提升项目储备库质量

1.坚持上下联动,做到持续推进,务求实效

坚持上下联动,划清各级部门在项目中应承担的职能、明确责任,画好分工表、路线图,减少模糊领域,完善资金管理办法,真正发挥整体功能优势,推动工作取得实效。省能源局同省财政厅加强紧密沟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获取资金拨付信息,准确了解资金拨付情况,落实项目过程监督、项目实施监管等工作职责,加强对获得资金支持项目的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区县项目主管部门协调财政,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并及时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提升项目储备库质量,实现项目库的动态调整

为规范和加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健全项目全生命周期预算管理机制,建议进一步加强项目储备库的管理,提升项目质量,动态监测已纳入储备的项目。及时剔除前期准备不充足的项目,实现项目“有进有出”,实现项目库的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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