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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山东省水利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30 15:57 浏览次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鲁厅字〔2019〕41号),山东省水利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加挂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牌子,行政编制185人,事业编制3381人。山东省水利厅内设19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下属山东省水文中心、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等10个事业单位。

截至2021年底,山东省水利厅部门资产总额2549125.26万元。资产类别及占比分别为:固定资产21.40%,在建工程24.99%,长期投资0.58%,流动资产12.26%,其他资产37.88%,无形资产1.22%,公共基础设施1.05%,政府储备物资0.62%。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根据山东省水利厅2021年预决算数据,山东省水利厅2021年收入预算为702846.65万元,调整预算数为776580.87万元,最终收入决算为776580.87万元。支出预算为702846.65万元,调整预算数为776580.87万元,最终支出决算为776580.87万。

2021年度山东省水利厅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已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其中,中央财政水利资金为488298万元;省级财政除约束性任务资金35855万元用于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外,其他纳入市县统筹使用资金,由省级财政统一切块分配下达市县后统筹安排用于乡村振兴。

(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山东省水利厅聚焦“根治水患、防治干旱”总目标,继续大干大兴水利,巩固提升防灾减灾兴利工程体系,拓展行业强监管广度和深度,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攻坚,奋力开创水利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可靠的水资源支撑和水安全保障。2021年度重点任务绩效目标见下表。

山东省水利厅2021年度重点任务绩效目标情况表

编号

部门职责

绩效指标

指标值

1

水利工程建设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

省重点水利工程开工率

100%

2

建设进度

80%

3

南水北调

干线工程验收完成率

100%

4

农村水利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97.1%

5

大中型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

及泵站工程完工率

大型灌区90%,中型灌区80%

6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

水文站网运行正常率

95%

7

水文水资源监测覆盖率

100%

8

水文预警预报发布覆盖率

100%

9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水利工程管理维护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计划完成率

100%

10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计划落实率

100%

11

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

南水北调工程维修养护计划落实率

100%

12

水量调度

南水北调调水量指标完成率

100%(6.74亿立方米)

13

水旱灾害防御

骨干河道市际拦河闸调度执行到位率

100%

14

大中型水库汛限水位监管到位率

100%

15

水利行业监管

水利法治建设

普法责任制覆盖率

100%

16

规划计划

任务计划匹配性

17

水资源管理

任务完成率

100%

18

水资源保护

压采地下水任务完成率

100%

19

节约用水

指导节约用水工作任务完成率

100%

20

水利工程监督管理

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率

100%

21

河湖管理

河湖问题处理率

100%

22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政策落实覆盖率

100%

23

可持续发展能力

水利改革

推进水利“放管服”工作任务完成率

100%

24

水利科技

科研工作、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和科技奖励工作完成率

100%

25

标准化工作任务落实率

100%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1.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山东省水利厅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资金77658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5391.65万元,占比45.76%。评价范围为山东省水利厅机关、下属10个事业单位及其重点项目相关单位。评价周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评价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所涉及的评价指标和财务报表以此为基准时间。

2.评价目的

从财政资源配置、预算管理、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社会效应等方面,衡量部门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研究提出改进完善资金管理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资金保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为下一步优化调整资金制度设计、支出结构等提供依据,推动提高水利厅部门整体绩效水平。另外,通过评价进一步压实部门绩效主体责任,调动部门提高整体绩效的积极性,并在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等方面进行研究探索。

(二)评价依据

1.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0 号);

3.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鲁财绩〔2020〕4号);

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绩〔2021〕1号);

5.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绩〔2021〕12号);

6.评价部门管理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部门整体目标、“三定”方案、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区域相关规划、管理制度文件、财务资料、预算审查及批复资料、预算执行过程资料、决算报告等;

7.反映部门履职结果的佐证材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此次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共设置5个一级指标,分别是:财政资源配置、预算管理、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各项指标分值共100分,权重设置及评价主要内容如下:

(1)财政资源配置:分值15分。主要对部门预算安排与部门职能匹配度、运行成本、对下转移支付分配合理性、重点项目保障等进行评价。

(2)预算管理:分值35分。主要对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收入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预算资金使用、预决算信息公开等预算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3)绩效管理:分值15分。主要对部门绩效目标管理、绩效主体责任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进行评价。

(4)部门履职效能:分值25分。主要对部门重点任务工作完成情况、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情况等进行评价。

(5)社会效应:分值10分。主要围绕部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结果进行评价。

(四)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特性和实际,本次评价在不同阶段主要采用了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文献法、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等方法。

三、评价结论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本次山东省水利厅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从财政资源配置、预算管理、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社会效应五个维度综合考察,其中按照“部门履职效能”下属三级指标“重大政策项目实际绩效”的评价标准,抽取5个重点项目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山东省水利厅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1分,综合评价等级为“优”。各指标得分情况见下表。

2021年度山东省水利厅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综合得分表

评价内容

标准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财政资源配置

15

14.5

96.67%

预算管理

35

31.3

89.43%

绩效管理

15

12

80%

部门履职效能

25

23.2

92.8%

社会效应

10

10

100%

综合得分

100

91

91%

绩效评价等级

(二)绩效分析

财政资源配置方面,山东省水利厅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项目库编制预算,部门预算安排和支出方向符合部门职责和重点任务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五项经费开支,严格履行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责任,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项目,重点项目支出安排率92.37%。

预算管理方面,山东省水利厅支出预算数为776580.8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23300.07万元,预算执行率80.26%,结转结余率9.74%,结转结余变动率为3.46%,经费拨款以外的收入预算完成率132.86%。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内控制度建设完善,会计人员任用规范,政府采购活动规范、采购执行率98.45%,需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性,持续提高自有资金执行效率。

绩效管理方面,山东省水利厅创新使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和运用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实现部门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全面覆盖,应评尽评。积极探索加强结果运用,实行职能处室资金分配与绩效挂钩、强化监控结果纠偏指导。同时应继续加强绩效目标编制的指导和审核工作,有效发挥绩效目标的约束作用。

部门履职效能方面,山东省水利厅2021年度持续补齐水利工程短板、全面强化水利行业监管、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攻坚三项工作的29项具体任务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6项交办任务均较好完成。根据山东省水利厅2021年度省级预算绩效自评项目支出进行全面复评情况,建议继续加强绩效自评自查工作。

社会效应方面,山东省水利厅在2021年度省直部门高质量发展考核中得分排名省直部门前30%。

(三)取得的成效

一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全年累计完成水利建设投资405.72亿元,投资计划完成率101%。组织编制《山东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山东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及行动计划,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主体工程顺利完工。

二是水资源管控水平不断提升。聚焦“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全面加强取用水管理,加快落实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治理要求,继续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坚持节水优先,深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

三是水旱灾害防御目标全面达成。全省各级水利部门把防汛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头等大事来抓,科学组织各类水利工程预泄、预排、拦洪、分洪,实现了“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大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的工作目标。

四是水利行业治理能力稳步提高。《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颁布实施,行业监督“1+N”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行业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日趋健全。深入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水利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制发取水许可电子证照3.1万份,数量居全国前列。区域综合水价改革试点取得积极成效,出台全国首个综合性节水激励政策。

五是绩效管理平台应用持续深化。山东省水利厅创新使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和运用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组织所属单位对2021年度省级预算项目支出进行全面自评,涵盖项目518个,实现部门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全面覆盖。

(四)存在的问题

1.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程度仍需提升。一是跨年度项目任务重、工期长,加之受概算批复、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中期调整变动较多。项目建设缺乏年度计划指导和重要节点把控,仅以项目投资计划完成率为抓手把控项目进度存在一定局限性,年终项目进度可衡量性较差、项目产出评价难度大。二是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与工程总承包机制结合不充分。从全省水利建设情况来看,全过程工程咨询探索力度仍然不足,暂未形成覆盖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的工程咨询管理服务机制。三是大型综合水利工程系统内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独立性较强。各子工程设施竣工节点不一致,部分子项目已竣工并投入使用,但实际需要整个综合工程统一验收后,再将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不利于项目资金支出监管,存在日常运转维护费用资本化或项目支出超概风险。

2.部分单位收支管理规范性不足,资产管理精细化程度待提高。一是部分下属事业单位项目资金收支管理规范性不足。现场抽查重点项目发现,山东省流域中心和山东省水文中心存在项目支出列支摊销水电费、物业费等日常运转支出情况,且后附原始凭证无法佐证其为项目发生费用。二是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入账资产卡片信息不规范、不全面,填报系统信息数据填报不完整。

3.绩效目标约束作用相对薄弱,绩效管理工作仍需加强。一是绩效指标未经过合理归集,个别产出指标与项目建设内容匹配度较弱,无法全面反映业务活动,对项目的约束指导作用不明显。二是部分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结构不平衡,指标设置重产出轻效益,效益和满意度指标可衡量性不足或空设虚置。三是部分项目自评得分依据不充分,评价指标佐证材料存在缺项、重复或无法有效佐证项目产出的情况。四是存在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或产出指标未达到目标值,但指标得分为满分以及个别项目因客观原因取消实施仍进行评价赋分的情况。

4.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市场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个体、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程度不明显,社会资本参与意愿不强。二是市场作用在水资源分配中发挥不充分。全省整体水权交易处于探索阶段,水权交易占全省用水总量的比重偏低。同时,综合水价改革工作需进一步推动。

5.水资源刚性约束体系有待建立,节水长效机制尚不健全。一是2021年度省水利厅虽已完成了《山东省水资源刚性约束管理能力提升研究》等相关研究工作,但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建立,水资源跨流域跨区域联合调配统筹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山东省水利厅在节水条例、节水激励政策制定、节水载体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但节水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系统工程,自上而下的节约用水长效管理机制尚不健全。节水工作配套政策及地方性法规还不健全,同类型节水载体的评价标准存在差异。此外,各级节水工作投入不足。

四、意见建议

(一)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谋划项目建设节点

一是理清思路统筹谋划,高点定位。合理设置建设节点,及时调整年度计划和绩效目标,系统推动项目建设。二是加强部门协同,强化“一盘棋”思维。存在交叉施工的项目应积极对接对方项目法人,梳理推进相互影响的各项工程。三是对大型综合水利工程系统内部独立性较强的分项项目合理调整竣工验收程序,具备验收条件后及时组织验收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同步探索在建工程预转固工作。四是试点采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与工程总承包机制形成有机结合。

(二)持续加强内控工作,促进管理精细化、规范化

一是建立国有资产统一管理机制,加强资产日常管理的精细化,在资产管理过程中规范资产入账管理,保证入账固定资产卡片信息规范全面。二是树立专款专用意识,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避免出现项目资金使用超范围支出的情况。同时加强内控工作,推进财务全过程跟踪管理,强化财务风险意识,有效监督约束和引导单位规范自身内部财务管理行为。

(三)强化目标指导约束作用,提高绩效管理业务水平

一是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增强与业务活动的关联度,合理确定指标值,以充分发挥目标的引领作用,推进部门系统内部绩效指标库建设,增加同类项目的规范性、统一性、可比性。二是推动项目库常态化管理,及时完成入库储备工作。尽早安排绩效目标填报、和审核工作,避免因预算提报时间紧张影响目标设置质量。同时强化目标审核工作,对不符合编制要求的绩效目标责成其进行调整优化,否则不予纳入部门预算,倒逼职能单位完善绩效目标。三是加大对绩效评价业务的培训力度,加强对业务处室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业务指导,系统讲解绩效目标编报、绩效监控、绩效自评以及绩效评价的要点,提高绩效目标填报工作和佐证材料提供工作的规范性。

(四)深化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推进水价与水权交易改革

一是深化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水利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同时提高社会资本投入的收益期望,进一步推进特许经营、PPP等模式的发展。此外,优化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水利建设运营的营商环境,完善社会资本退出机制,对社会资本履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责任进行有效监管,确保水利工程顺利实施和持续安全运行。二是接续推动水价改革,配合省发改委制定出台水利工程准许成本核算办法,配合完成省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重新核定工作,推动多水源供水区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水权制度改革,在服从用水总量控制和水量调度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推广水权交易。

(五)严格执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健全节水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组织研究制定全省水资源刚性约束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具体职责。持续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二是研究制定计划用水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务实落地的节水激励措施。不断完善用水定额体系,加大资金投入,持续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三是进一步做好考核监督和宣传工作。规范开展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推进考核常态化、长效化。多形式、多渠道做好节水宣传教育,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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