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主要承担建筑节能、建筑市场监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勘查设计、城市建设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保障、物业服务管理、公积金监管、农村住房和小城镇建设等职责。下属执法监察局、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建筑企业外出施工联络服务站、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等8个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共1235人,其中行政编制163人、事业编制1072人。截至2021年底,实有人员1273人,其中在职人员841人、离退休人员432人。厅机关内设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建筑市场监管处、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城市建设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村镇建设处等20个处室。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6607.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113.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35062.27万元、无形资产净值4377.25万元、长期待摊费用4571.58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372.39万元、委托代理资产2110.52万元。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2021年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收入预算51587.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449.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00万元、事业收入7469.56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000万元、其他收入2064.0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0105.05万元。年中调整预算6416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984.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54.86万元、事业收入7597.22万元、其他收入5644.58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3441.6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840.56万元。2021年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支出预算51587.78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4642.4万元、项目支出26945.38万元。年中调整预算6416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44.96万元、项目支出36718.9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收入决算6416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984.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54.86万元、事业收入7597.22万元、其他收入5644.58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3441.6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1840.56万元。实际执行5459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26.69万元、项目支出27170.66万元,执行率85.09%。
(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根据部门职能和相关规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置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1)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2)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市场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3)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全方位提升城市品质;(4)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提高城市治理水平;(5)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做大做强建筑业,实现高质量发展;(6)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推动建筑用能结构调整,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7)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评价范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度整体支出资金64163.86万元。
评价目的:以预算资金为主线,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部门整体预算支出执行过程中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及成本控制等进行梳理,综合分析部门的管理效率,落实部门预算主体责任,提高部门资金、资产等资源统筹配置能力和使用效益;以战略目标和职责目标为基础,对部门履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反映财政资金支出结果,提升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行政效能。
(二)评价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2.《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0号);
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财绩〔2020〕3号);
5.《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鲁财绩〔2020〕4号);
6.《山东省省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绩〔2021〕1号);
7.《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部门和单位全面实施整体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财绩〔2021〕6号);
8.被评价单位提交的工作总结、管理制度文件、财务资料等反映部门管理和履职结果的佐证材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财政资源配置、预算管理、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社会效应按照“15分、35分、15分、25分、10分”进行设置,具体各层次指标的形成、评价内容如下:
1.财政资源配置。该部分包括4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所占权重分值共计15分。财政资源配置指标是对预算安排与部门职能匹配度、运行成本、对下转移支付分配和重点项目保障情况进行评价。
2.预算管理。该部分包括10个二级指标、14个三级指标,所占权重分值共计35分。预算管理指标是对预算执行、资金使用、信息公开、会计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对下转移支付监管等情况进行评价。
3.绩效管理。该部分共包括1个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所占权重分值共计15分。绩效管理指标是对绩效目标管理、绩效主体责任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的评价。
4.部门履职效能。该部分共包括2个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所占权重分值共计25分。部门履职效能指标是对重点任务工作完成情况、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情况进行评价。
5.社会效应。该部分共包括1个二级指标、1个三级指标,所占权重分值共计10分。社会效应指标考察部门单位主要职能运行成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政务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综合绩效情况。
参照《山东省省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确定本次绩效评价综合评定级别分为4个等级:得分在90(含)-100分为优;得分在80(含)-90分为良;得分在60(含)-80分为中;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四)评价方法
为确保评价过程、结论的科学与准确性,根据评价工作需要及部门特点,评价工作中主要采用包括案卷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公众评价法、因素分析法、现场调研法等,以充分采集和核实评价所需要的基础数据资料,进行科学的分析处理,得出评价结论。主要方法如下:
1.案卷分析法。主要是结合国家发展规划、政策,提供、收集的相关资料,对被评价单位的目标设定情况、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履职情况等进行分析。通过分析整理部门提交基础材料,梳理部门预算资金管理流程,分析预算执行过程,综合评价部门管理效率和履职效果。
2.比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是对近两年来部门预算安排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纵向比较分析,对部门绩效目标与履职结果进行比较。
3.公众评价法。公众评价法是对无法直接用量化指标衡量效果的项目,通过专家评估、抽样调查等方式来评价项目的效果及影响。通过现场调研、集中座谈等方式对被评价单位的决策管理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定性,立足于行业需求、行业发展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4.因素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是通过综合分析影响预算执行效果以及可持续性的内外部因素,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如比照绩效目标,对部门履职所需的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梳理,分析影响部门管理效率、履职效果等事项的因素,找出差异,针对性提出改进建议。
5.现场调研法。结合对被评价单位相关资料的审核结果,采取座谈等方式与相关方进行深入沟通,以全面充分地掌握被评价单位的整体情况。
三、评价结论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绩效评价体系,2021年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85.4分,综合评价等级为“良”,各项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见下表。
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财政资源配置 | 15.00 | 13.50 | 90.00% |
预算管理 | 35.00 | 26.90 | 76.86% |
绩效管理 | 15.00 | 14.00 | 93.33% |
部门履职效能 | 25.00 | 23.00 | 92.00% |
社会效应 | 10.00 | 8.00 | 80.00% |
合计 | 100.00 | 85.40 | 85.40% |
(二)绩效分析
1.财政资源配置
该一级指标满分15分,综合得分13.5分,得分率90%。评价认为,该部门预算安排和“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任务相匹配,预算安排明确细化,会议费、培训费控制符合要求,资金分配合理,与相关任务、绩效等情况相匹配,聚焦重点任务安排项目预算。但预算安排资金年中调整调剂规模较大,同时因2021年疫情有所缓解,公务活动增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虽控制在年初预算以内,但较上年决算数略有增长。
2.预算管理
该一级指标满分35分,综合得分26.9分,得分率76.86%。评价认为,该部门经费拨款以外的收入预算已完成,资金使用规范,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公开,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用,内部控制体系实施良好,会计人员任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程序,资产管理规范。但预算执行率较低,结转结余控制不到位,专项资金未有效公开具体支出政策等内容,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力度有待提高。
3.绩效管理
该一级指标满分15分,综合得分14分,得分率93.33%。评价认为,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总体规划、工作要求,与年度部门预算资金、项目投资额相匹配,绩效指标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实现全面覆盖;绩效资料及时完整报送,评价结果运用合理。但部分项目绩效指标可衡量性不强。
4.部门履职效能
该一级指标满分25分,综合得分23分,得分率92%。评价认为,该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新型城镇化、房地产开发投资、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建设管理、绿色建筑等重点任务工作已完成,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与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审核结果存在差异,在重大政策项目绩效实际复评中,租赁住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得分等次均为“良”。
5.社会效应指标
该一级指标满分10分,综合得分8分,得分率80%。评价认为,在省直部门高质量发展考核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排第52名,位于良好等次。
(三)取得的成效
1.住房“两个体系”持续完善
全省新建商品住宅网签成交面积1.29亿平方米,居全国首位;网签均价同比增幅较全国平均低3个百分点。开工改造老旧小区65.56万户,居全国首位。公积金缴存“全省通办”“跨省通办”走在全国前列。济南分类推进联合验收、济宁开工前零收费、淄博施工许可“一证化”、威海项目审批全链条闭环办理等做法在全国推广。
2.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烟台、潍坊入选首批城市更新国家试点,济南、青岛、东营入选城市体检国家试点,济南、青岛、烟台、济宁入选全国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潍坊获批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4个市入选全国背街小巷环境整治试点。济南、青州分别入选全国历史文化街区及名城保护示范案例。
3.建筑质量安全基础持续巩固
新增特级建筑企业5家。发布地方标准45项、标准设计12项。创建鲁班奖20项、国优工程64项,数量全国第一。在全国砌筑和吊装技能大赛中勇夺桂冠。日照“岚山大会战”、滨州“156”等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
4.住建领域生态底色持续擦亮
新建扩建27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增处理能力82万吨/日。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7座,新增处理能力5100吨/日。新增绿色建筑1.79亿平方米,完成建筑节能改造758万平方米,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1.16亿平方米。
5.村镇建设力度持续加大
在全国率先发布《小城镇镇区提升建设指引》,新增33个镇达到省级园林城镇标准。完成清洁取暖改造208.4万户,超额完成任务并顺利验收。实施农村改厕规范升级的县(市、区)达到94.5%。
(四)存在的问题
1.部门整体预算执行率不高,资金使用效益待提升
一是该部门2021年全年预算执行率85.09%,低于时间进度。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启动时间晚,且需要跨年实施,造成部分资金结转。二是枣庄市薛城区2021年分配中央住房租赁资金25万元,截至年底支出19.04万元,执行率76.2%。主要原因是: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标准较低,没有结合租赁市场租金水平等动态调整。
2.部分市县项目监管力度弱,长效管理机制待完善
一是资金使用不规范。如,枣庄市薛城区住建局将2021年中央补助资金1236.4万元用于之前年度棚改项目。二是项目手续不全。如,鱼台县馨怡佳苑公共租赁住房(北区)项目于2019年11月立项,截至2022年3月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三是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不到位。如,截至2022年6月底,济南、青岛等7市政府未收回(回购)的配建公租房476套、被违规销售等改变用途使用6488套、被盘活退出公租房管理957套。四是政策执行不到位。如,鱼台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存在政府投资项目由施工单位垫资情形。五是长效机制缺失。如,部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实施单位的后续建设计划中资金投入内容不够详实。
3.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不够,资金资源统筹待提高
该部门2021年初预算50448.61万元,调整预算64163.86万元,调整率27.19%。主要原因:一是省财政厅年中追加2020年度绩效考核奖励金2452.72万元、“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资金”1700万元等预算支出;二是部门年初预算未充分考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情况。
4.住建重点工作存短板弱项,深层矛盾问题待破解
一是城镇住房方面,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有待深化,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标准、效果不平衡,个别项目群众参与深度不够。二是城乡建设方面,地下基础设施欠账较多,雨污合流管网存量大,停车难问题突出,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有待加强。三是建筑业改革发展方面,骨干企业培育力度不够,核心竞争力弱,产业链“碎片化”,关联性、协同性不强。
5.绩效指标设定约束力不强,全面绩效管理待强化
部分项目绩效指标约束力不强。如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管理及图书采购”项目,数量指标-受益学生数,年度指标值设置为“≥0人”。
四、意见建议
(一)强化预算理念,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一是打破基数概念,逐项编报论证,突出精打细算,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急需刚性支出。二是打足打实各类预算收入,完整编列自有收入收支预算,将上年年结余结转资金分门别类,做到应编尽编、完整准确。三是提前研究谋划、常态化储备预算项目,切实做到无项目即无预算。要按照任务明细分项细化支出内容,准确核定年度预算规模。
(二)强化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增强预算硬约束,严把支出关口,努力节约行政运行成本,严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二是压实各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合理编报每月用款计划。三是坚持“预算法定”,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四是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当年单位资金执行进度,统一各预算单位决算数据填报口径。
(三)强化责任意识,加大项目监管力度
一是强化项目前期论证,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及成熟度科学安排年度计划。二是切实履行工程建设监管职责,严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三是各建设单位要扩大实地核查覆盖面,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和质量安全。四是持续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加大评价结果运用力度。五是抓好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度。
(四)强化履职效能,提升住房城乡建设水平
一是健全房地产长效机制,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强化监管意识。二是深入落实“七网”行动部署要求,推动市政公用设施承载能力和本质化安全水平持续提升。三是提高城市智慧化管理效能,加快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四是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全面提升农房品质和现代化水平。五是实施内培外引,壮大龙头企业规模,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六是提高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五)强化绩效管理,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一是根据绩效目标填报要求,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从源头上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内容,确保目标的完整性、适用性、合理性。二是在年初申请预算、设置目标指标时加强对项目的分析研判,防止出现非客观因素导致的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三是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资金使用单位预算绩效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预算绩效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