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山东省作家协会(以下简称“省作协”)是党领导的全省作家和文学工作者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主要职责一是团结、服务作家,扶持培养文学新人,推出优秀作品,增进文学交流;二是加强对会员的服务联络工作,更好地组织作家深入生活,投身实践,开阔视野,积累素材;三是注重导向性、权威性,充分发挥优秀作品的示范作用,促进文学创作的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内设人事处、创联部和办公室等3个部室,下属文学创作室(山东文学馆)、山东省文学期刊社和山东省文学院等3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63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省作家协会机关共有房屋2345平方米,通用设备781台(辆),专用设备16台,文物和陈列品7件,图书档案3096本,家具1740套,其中2021年新增通用设备12台,图书档案282本,家具6套。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2021年省作协年初预算收入246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203.53万元;年初预算支出246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60万元,含基本支出1631万元,项目支出629万元。2021年省作家协会调整后预算收入3205.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5.39万元,经营收入124.56万元,其他收入1.1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04.12万元;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为2986.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75.39万元,含基本支出1857.51万元,项目支出917.88万元。总体预算执行率为93.18%,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率100%。
(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2021年出版发行《山东文学》刊物12期,《时代文学》杂志6期,《百家评论》6期,评定定点深入生活项目11项,扶持30个签约作家和10个签约文学评论家,培养10名工作室学员,加大对青年作家的推介力度,培养文学后备力量,不断壮大文学人才队伍,持续提升文学作品质量,不断增强对文学创作的激励、引导、示范作用,向核心期刊、优秀期刊输出优秀文章,转载率高,推出优秀山东作家的文学作品,扩大山东作家在全国影响力;山东文学馆举办不少于4场次文学名家大讲堂活动,持续服务于广大文学工作者并认真热情持久的服务于广大文学爱好者,进一步发挥山东文学馆的公益服务属性,促进我省文学知识传播,积极推进落实文化惠民工程,全面提升文学公共服务水平;加强与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联系,充分发挥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职能作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1.评价范围。省作协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涉及预算资金2986.53万元,包括省作协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
2.评价目的。本次评价围绕山东省作家协会单位职责、《山东省作家协会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分析部门资源配置的合理性、部门履职和部门产出的实现情况、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等,总结经验做法,找出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促进省作协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省作协更好的履行职责。
(二)评价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2.《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
3.《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0号);
4.《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鲁财绩〔2020〕4号);
5.《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绩〔2021〕1号);
6.《山东省签约作家创作补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鲁财教〔2012〕89号);
7.《山东省作家协会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8.其他反映部门履职结果的佐证材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省财政厅根据《山东省省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包括财政资源配置、预算管理、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和社会效应等5个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15%、35%、15%、25%和10%。
(四)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等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论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2021年省作协整体绩效评价得分82.57分,综合评价等级为“良”。
(二)绩效分析
1.财政资源配置情况
本指标满分15分,实际得分12.5分,得分率83.33%。省作协预算安排与“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任务相匹配,能够根据《山东省作家协会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年度工作重点进行资金分配,大部分项目预算测算依据明确;能够控制和压缩行政成本、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能够聚焦重点任务安排项目预算,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但个别项目上存在预算测算不够清晰,成本控制措施不够明确的问题,作品印刷、活动宣传的经费均较上年有所增长。
2.预算管理情况
本指标满分35分,实际得分31.07分,得分率88.77%。省作协2021年全年预算执行率达100%,收入预算完成率达105%,结转结余资金控制情况较好,预算资金使用规范,预决算信息能够按规定内容和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度较高;能够按照要求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并在预算管理中应用,各模块应用达标。省作协内控建设、会计人员任用、会计核算比较规范,能够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程序,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99.25%,资产管理规范,资产账实基本相符。但各季度预算执行率略低,风险评估没有做到每年进行一次,风险防控存在一些问题,《时代文学》杂志社采取代理记账的方式,在会计核算中未完全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进行核算,省作协机关和各二级单位的年末资产合计与资产报表存在27.27万元的差额。
3.绩效管理情况
本指标满分15分,实际得分13分,得分率86.67%。省作协编制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基本符合指向明确、重点突出、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的编制要求;有效落实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了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做到了应评尽评;绩效评价结果能够作为编制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但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不全面,与年度部门预算资金、项目投资额不匹配。
4.部门履职效能
本指标满分25分,实际得分24分,得分率96%。2021年度省作协各项重点任务均已完成,完成率达到100%;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复评发现,各项目产出完成情况好,但效益指标缺乏衡量标准、满意度指标除培训项目外,均无满意度调查数据;对五个重点项目进行抽查发现,各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明确、预算执行率高、资金使用规范、项目管理规范、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好,项目实施效果比较显著,但部分项目存在预算测算依据不明确、满意度未达标等问题。
5.社会效应
本指标满分10分,实际得分2分,得分率20%。省作协在2021年度省直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等次为“合格”,在96个省直部门中排名93。
(三)取得的成效
1.预算支出方向合理,预算资金使用效率较高
省作协根据《山东省作家协会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安排了“建党100周年活动经费”“签约作家创作补贴资金”等9个重点项目,预算资金924.87万元,实际支出924.87万元,资金使用符合预算规定的范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率达100%。
2.山东省文学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创作能力进一步提升
“签约作家创作补贴资金”项目的实施,为创作提供了稳定的生活环境,增强了创作的紧迫感,提高了创作积极性,激发了创作活力,增强了社会责任感,使作品的创作质量和数量都得到很大提升,签约作家创作发表了一批优秀的文学作品;“签约文艺评论家奖励补助”项目的实施,提升了文学评论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增强了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增加了对山东文学创作的关注,在选题上更注重地缘研究,不断增强对文学创作的激励、引导、示范作用;“张炜工作室”特聘7位专家、教授协助开展教学辅导,通过灵活的教学形式,丰富的课程体系,开展多样化的文学活动,提升了12名学员的创作能力;通过举办山东省第二十六届和二十七届青年作家高级研讨班和第二十六届基层作家培训班,共培训学员192人次,提升了其思想认识,丰富了创作积淀,显著提升了个人创作能力;各级作协会员队伍不断壮大,2021年省作协新发展会员538人,现有在册、在联会员4213人;新增市级会员1159人,新增县级会员1859人,现有在册市级作协会员11236人,县级作协会员16576人。
3.加强对作家的自律维权服务,维护了作家合法权益
省作协不断加强与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联系,充分发挥了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职能作用,成立了作家权益保护委员会,通过举办法制讲座、著作权保护培训和民法典知识测试等活动,提升广大作家和文学工作者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积极为作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有序开展作家维权方面的工作,获得作家及其家属的好评。
(四)存在的问题
1.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预算编制标准化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未及时制定刊物出版、会员“深扎”活动宣传等经费支出标准,省作协未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内控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2.文学公共服务覆盖面尚需扩大
省作协2021年共举办4场公益讲座,组织开展各类文学活动4场,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6次,组织各类公益性文学活动数量较少,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高品质的文学需求;省文学馆2021年接待山东省委党史研究院、山东省委宣传部、山大附中等单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放范围和开放力度有待进一步扩大。。
3.文学创作质量与社会认可度可进一步提高
尽管山东籍作家在国家级刊物发表的各类文学作品总量在全国各省名列前茅,但在国家级刊物发表的比例、文学作品转载、收录比例可进一步提升,在签作家获得茅盾文学奖等全国五大文学奖项的比例低。
4.在签作家对齐鲁文化特色题材创作的参与度需进一步提升
在签作家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乡村振兴、山东故事等主题文学创作方面均有涉及,但具有齐鲁文化特色的题材,如泰山挑山工精神、经略海洋、黄河滩区迁建、沂蒙精神、新旧动能转换等有待进一步挖掘;签约评论家对泰山挑山工精神、新旧动能转换、经略海洋等具有山东特色评论作品较少。
5.服务作家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省作协组织的“深扎”和交流活动在时间安排、组织方式等方面未充分考虑作家的现实需求和实际情况合理组织,导致一方面签约作家参与度不高,另一方面签约作家普遍希望省作协多组织“深扎”活动等;2021年省作协仅举办一期基层作家培训班,培训基层作家76人;组织各类服务基层作家创作活动10次,对基层作家服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完善相关管理机制
一是应建立并完善各类项目定额支出标准,采用零基预算、作业预算等方法,以定额支出标准作为编制预算的依据,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二是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的评估,及时发现风险因素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二)扩大文学公共服务覆盖面,扎实做好文学普及战略的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山东省新时代文明实践文学志愿服务队建设,加大各分队每年深入基层的力度,组织动员更多的作家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开展系列文学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充分发挥山东文学馆公益服务职能,加大开放力度,组织开展文学展览、文学研讨、文学讲座、对外文学交流等各类公益性文学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高品质的文学需求。
(三)进一步提高文学创作质量与社会认可度,推进文学精品战略的实施
一是应制定具有挑战性的文学精品战略目标,激励单位及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促使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为文学工作者创作精品提供更好的服务。二是进一步健全文学精品创作引导激励机制,加大对高水平奖项获奖的奖励力度,适当拉开高水平奖项与省级奖项的奖金差距,激发文学工作者创作精品的积极性。
(四)进一步挖掘具有齐鲁文化特色的创作题材,展现新时期齐鲁大地的恢弘气象
一是继续加强泰山挑山工精神、经略海洋、黄河滩区迁建、沂蒙精神、新旧动能转换等题材的文学创作规划组织,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扶持创作体现齐鲁特色的文学作品。二是应进一步加强对体现齐鲁特色文学作品创作全过程的指导和帮扶,在资源配置、确定选题、督促指导、审核把关、编辑出版、研讨评论、宣传推介等各环节给予重点关注和引导扶持。
(五)进一步加强服务作家的力度,为名家人才战略的实施保驾护航
一是应根据文学工作者的现实需求和实际情况,完善研讨和“深扎”活动的组织方式,增加各类活动组织的数量,为作家们提供更多深入生活、创作交流的机会。二是可邀请国内重要刊物的编辑,定期举行改稿会,提高文学工作者的创作水平,提升作品质量,聚力文学精品创作生产。三是打造“导师带徒”联络机制,进行“一对一”创作指导,提高文学素养,锤炼精品力作。四是加大对基层作家的扶持服务力度,在重点作品扶持、定点深入生活、人才培养培训、文学评奖、宣传推介、会员发展等方面向基层作家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