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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财政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21 15:10 浏览次数:

2021年,山东省财政厅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聚焦“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统筹做好学法、立法、执法、普法、守法等各项工作。以财政法治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入选全省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入围全省优秀,财政立法课题荣获政府立法理论研讨二等奖,“七五”普法工作被财政部办公厅表扬为突出单位,厅机关有1个处室、2名同志得到省委依法治省办表彰,厅法规处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一、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全面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

(一)切实加强对财政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财政法治建设全过程,认真落实厅党组季度学法、重要会议讲法、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等制度,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为财政法治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印发年度财政法治工作要点,及时向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报送财政法治工作动态,向社会发布财政法治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厅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按要求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终述职。2021年,厅党组共审议法治建设相关议题14项。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领会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史学习教育、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关教育培训计划,配备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资料,邀请省委党校王义国教授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推动全厅上下吃透精神、入脑入心,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厅党组共组织专题学法5次,举办法治讲座3次。

(三)精心谋划“十四五”全省财政法治建设思路。根据中央“一规划两纲要”和财政部、省委省政府部署,出台《山东省财政法治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财政,明确6个方面主要任务、27项具体推进措施;制定《山东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明确主要目标、工作原则、方式方法和6个方面重点普法任务,为“十四五”全省财政法治建设提供了路线图。

(四)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省牵头任务。面对财政减收增支巨大压力,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加大政法经费保障力度。围绕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督察任务,聚焦执法服装不统一不规范问题,及时出台《山东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围绕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优化法治环境问题清单和责任分工》确定的任务,印发通知要求各市高度重视“区域评估”工作,统筹预算安排加大支持力度,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二、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大力推进依法理财

(一)严格落实预算法,科学合理安排支出认真履行财政职责,指导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按预算法规定管理使用资金。2021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84.45亿元,比上年增长11%;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09.11亿元,同口径增长9.5%。围绕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创新出台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地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700亿元以上。围绕支持“六稳”“六保”,省级筹措资金1064亿元落实四批“政策清单”中的121项财政政策。围绕支持八大发展战略,下达资金2096亿元,推动26条财政政策落地。围绕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行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建立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围绕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出台工业强县、现代农业强县等财政激励政策。聚焦乡村振兴,省级整合涉农资金481亿元,带动全省整合948亿元。聚焦科技创新,省级整合科技创新发展资金132亿元,比上年增长10%。坚持人民至上,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达到9243亿元,占比为79%。

(二)坚持锐意创新,聚力深化财税改革。出台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综合预算、零基预算等“六个预算”改革方向,增强对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省市县三级基于一体化系统全面开展2022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对预算管理全流程实行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深化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试点。省级全面实施部门整体绩效管理,16个市全面开展成本绩效管理、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试点。推动行政事业性资产统筹运营、共享共用,省级政府公物仓启动运行。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一企一策”细化落实省属骨干金融企业改革方案,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资产动态监测。

(三)坚持底线思维,努力防范财政风险。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国务院政府债务管理规定,加强债券“借、用、管、还”闭环管理,政府债务率保持在合理区间。完善财力保障、库款调度等“六项机制”,健全工资专户和基本民生专户制度,支持基层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支持防范新冠肺炎疫情、粮食、能源、安全生产、养老金发放等重点领域风险,筑牢金融领域风险与公共财政间的防火墙。持续深化财政内控机制建设,构建覆盖财政资金全流程的内控体系。

三、围绕实现良法善治目标,积极推进地方财政立法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授权地方立法,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山东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或者减征办法的决定》,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环节契税税率由4%下调为3%,每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68亿元。立足财政部门职责,审核《山东省税收保障条例》等地方法规、省政府规章立法52项,审核《南四湖生态保护条例》等59件征求意见稿、会签稿,反馈建议60余条。

(二)做好“立改废释”工作。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审核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合法性审核意见书被省司法厅评为优秀。梳理现行有效代起草地方性法规6项、省政府规章6项,根据省司法厅清理不合理罚款规定通知,对山东省总会计师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提出修改建议。2次开展规范性文件延期修改工作,修改并延长有效期10件,仅延长有效期26件,废止或到期失效19件,不再作为规范性文件管理4件。

四、坚持从制度程序入手,着力提升法治审核水平

(一)加强涉法制度建设。修订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自由裁量标准,因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调整减少6大类,因细化违法行为子项增加12项,因区分违法程度增加46个情节,让行政处罚适用情形更加细化具体,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印发省财政厅公职律师《工作方案》《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作用。

(二)严格涉法事务审查。坚持以程序审核为主线,严控时间点,紧抓关键点,确保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全年共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97件、投诉举报处理答复91起、行政处罚13件,解答法律咨询60余次,审核各类协议合同20余份,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对2017年以来在办理信访举报案件行政执法中是否存在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开展重点排查。

(三)认真应对复议诉讼。按照新修订的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探索实施竞争机制,法律顾问团队由1家增加到3家,驻厅法律顾问达到5人。扎实做好政策依据搜集、答复书答辩状撰写等工作。全年共应对复议诉讼案件14件,全部胜诉或被维持。

五、注重从内外两端发力,奋力开创财政普法新局面

(一)加强机关内部法治教育在落实党组季度学法制度基础上,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等部署,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线上培训,围绕税收法律、财政监督等举办专题讲座,推动财政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机关干部赴洪山宪法主题公园开展现场教育,深入学习宪法知识,体验宪法宣誓仪式,弘扬宪法精神。2批次48人参加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全厅拥有各类法律资格人员达到156人。

(二)面向社会突出普法重点。印发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宪法教育宣传,通过网络和微信公众号等推送宪法知识和宣传资料。赴“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驻日照市东港区工作队开展“送法到基层”活动,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微党课,邀请知名律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辅导。按照“10+2”模式,突出抓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学习宣传;围绕贯彻落实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通过报纸、网络等方式开展宣传。开展全省财政“七五”普法工作表扬,通过树立先进典型,推动财政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财政法治研究宣传。赴日照、临沂等地开展调研,形成《加强财政法治建设 防范财政法律风险》等调研报告,为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提供第一手资料。认真总结财政法治建设经验,《提高新时代地方财政立法质量问题研究》获得政府立法理论研讨二等奖,《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 扎实推进新阶段财政法治建设》《学习贯彻资产管理条例 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再上新台阶》等多篇文章在《中国财政》《中国财经报》等媒体发表。

五、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成功创建法治建设典型案例。聚焦依法理财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总结厅机关在资金直达、减税降费等方面改革举措,“以财政法治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验做法入选全省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在全省引起较大反响。

(二)建立“放管服”改革推进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出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工作方案》,全面梳理出减税降费、事中事后监管等14项任务,逐项明确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形成用严明责任推进落实工作机制。

(三)加强财政政策公平竞争审查。举办公平竞争审查专题培训班,印发《通知》,围绕统一审查标准等10个重点环节,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全年审查新增政策32件,对338件现行有效政策开展清理。在山东省政策中央厨房管理平台发布涉企、涉农、涉民政策文件49件,累计发布216件,居省直部门前列。

(四)立体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在网上公布,动态完善检查人员、检查对象名录库。修订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制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全面提升“双随机、一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认真编制并落实工作计划,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4项、部门内部随机抽查5项。

(五)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在全面认领财政部13个监管事项基础上,扎实做好“互联网+监管”事项同源管理,将财政部142项监管事项全部认领,并与政务服务事项100%映射关联。根据映射关联需要,动态调整财政系统权责清单,及时在网上做了发布。建立财政监管事项信息经常性、常态化上传机制,监管数据覆盖率和质量水平位居前列。

(六)打造政府采购监管新机制。督导采购单位加强内控建设,强化采购需求源头引导和履约验收“最后一公里”管控,放权采购人履行主体责任,实现“谁采购、谁负责”监管目标。对全省717家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首次对468家代理机构进行评价。加大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探索政府采购信用管理。大力推行全流程电子化,简化采购流程,优化采购机制,提高执行效率。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我省有4个政府采购指标入选全国最佳,列北京、上海两直辖市之后省份第1名。

(七)稳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将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执业许可等3个证明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实施范围。将资产评估机构未按要求备案等5类情形列入“不罚轻罚”清单。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3600余条,规范性文件全部解读并配发“一图读懂”。办理接诉即办157件,12345热线754件,提供优质便利服务。办理厅门户网站业务咨询406件,受理省政府“政务服务网”办事咨询来件265件,按时回复率与满意率均为100%。

新的一年,省财政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贯彻实施《山东省财政法治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山东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重点,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财政,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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