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8 15:00 浏览次数:

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2022年山东省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工作。


山东省财政厅

2022年2月24日


2022年山东省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要点


2022年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起势见效的关键一年。全省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各项工作部署,锚定“三个走在前”总目标,围绕“制度化、规范化、数字化、功能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理论武装。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建设。严格对标“七个到位”组织要求,大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丰富支部组织活动,激发年轻党员干部动力和活力,聚力打造政府采购党建品牌。践行群众宗旨。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设“民心一号工程”,擦亮政府采购服务品牌。锤炼优良作风。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厅党组加强作风建设32条意见,坚持多办为民实事、多解民生之忧、多树实干之风,驰而不息锤炼“七个好作风”。狠抓廉洁勤政。加强监督管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形成学习教育、检视问题、抓实整改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恪守亲清政商关系,将廉政建设要求贯穿政府采购工作全过程,打造过硬的监管干部队伍。

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明晰各方参与主体责任,夯实政府采购监管制度基础。修订预算单位内控管理办法。坚持“谁采购,谁负责”,指导预算单位建立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管控制度,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制订社会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宽进严管”的动态监管机制,试行执业公示制度,探索解决代理机构进入门槛低、执业不规范等问题,引导代理机构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修订政府采购专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专家行为,探索转变评审专家决策定位,强化评审专家专业咨询作用,全面提升政府采购评审质量,逐步实现采购人确定采购结果的改革目标。建立山东省政府采购标准化体系。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本着科学性、先进性、系统性、完备性、兼容性、可扩展性原则,研究编制相关基础标准、平台标准、业务标准,规范全省政府采购活动。

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持续推动全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体优化。丰富政府采购市场交易机制。推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为市场主体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提供更加便利的途径和渠道。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预留份额,加大对非预留采购项目包中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力度。清理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门槛和壁垒。强化社会监督,定期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以不正当理由排斥或限制公平竞争行为的清理活动。降低供应商参与成本。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不再要求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提高合同资金支付透明度。完善优化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电子化,实现资金拨付进度供应商实时在线查询和支付进度系统自动提醒。

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大重点领域政府采购政策落实力度,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督导推进首台(套)试点工作。编细编实试点单位政府采购预算,严格管理进口产品申请,定期调度试点产品采购情况;探索发挥政策合力,通过资金倾斜、保险补偿等措施,推动试点单位积极采购首台(套)产品,扩大首台(套)国产装备市场应用。积极推进绿色采购。扩大绿色建材推广试点,会同省住建厅制定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引导绿色建材供应商积极入驻网上商城,推进绿色采购“质”“量”双升。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推进绿色采购政策落实。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充分发挥部门协同作用,积极拓展机关事业单位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广度,提升消费助农力度;丰富网上商城农副产品馆品类,畅通由预算单位向企业、个人及其他组织延伸的消费渠道,进一步汇集乡村振兴社会力量。

五、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积极释放改革效应,助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研究编制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范本,指导购买主体规范合同订立、明确合同内容、强化合同履行,增强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点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提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效益。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基层联系点制度。从东、中、西部地区分别选取一个县(市、区)作为基层联系点,探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有效方法途径。

六、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机制。紧盯政府采购各参与主体责任,进一步丰富监管手段,由“被动查”向“主动管”延伸。试点开展采购人绩效评价。建立采购人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体系,挑选部分采购人,对2021年度重大项目开展全过程绩效评价分析,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试点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针对政府采购社会反映集中问题,适时对科研仪器设备自行采购、代理机构执业和评审专家微信群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采购活动中违法违规问题。强化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应用。对投诉、举报中发现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消极作为情形,通过下达关注函等形式予以提醒,督促相关主体切实提高依法采购、规范采购、高效采购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履职尽责。

七、夯实政府采购信息化支撑。以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统一推进为契机,将监管要求嵌入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加快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化赋能优势。增加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功能。将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备案、信息公开、合同备案等管理要求内嵌政府采购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试点评审专家异地在线评审。选取物业、家具、体育器材等采购品目,开展评审专家异地线上评审试点,促进专家公平公正评审,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拓展网上商城服务领域。增加交易品目,丰富交易功能,探索将服务领域由预算单位延伸到其他主体,更好发挥网上商城的政策功能效应。强化评价监督功能。将监管规则覆盖各主体、各环节,实现全流程动态监管的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各参与主体进行行为评价,为推进诚信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加大决策分析利用。挖掘政府采购海量数据潜能,建立多维度数据分析模型,发挥采购数据的决策辅助作用,为项目评审、预算编制、产业发展等提供有力依据。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