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背景
近年来,通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逐步深入人心,预算安排更加科学,资金使用更加精准,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但预算管理还存在“重投入、轻成本”等问题。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1〕19号)提出要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2022年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深改委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也将其列为年度重点工作。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征求了16市财政部门、部分省直部门以及业内专家、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二、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思路。主要是将成本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强化管控约束,促进资源节约,实现同等产出和效益情况下成本最小化的目标。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共五个方面:一是项目入库分析成本。部门单位应结合项目库动态储备,按要求开展项目成本效益分析,具备条件的项目应据此制定支出标准。二是预算编制细化成本。部门单位按照“总体绩效目标—预期效益—预期产出—预计成本构成”的顺序,同步开展预算编制、成本细化和绩效目标设定,编实编细预算,形成科学完整的成本指标和绩效目标。三是预算审核核定成本。财政部门进行预算审核,提出成本核定意见。对重点项目,必要时组织开展成本效益重点分析。四是预算执行控制成本。结合绩效运行监控,强化成本约束和管控,对偏离成本绩效目标的行为进行预警和纠正。五是预算完成评价成本。将成本支出和控制情况纳入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形成管理闭环,促进节本增效。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协调。明确了预算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工作职责,其中财政部门需配套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增强可操作性。二是加强上下联动。选择省本级和部分市、省直管县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试点,选择部分重点资金开展成本效益分析试点,成熟后再在全省推开。三是加强考核监督。将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对省直部门和各市的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考核,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优化工作流程,推进信息公开,接受外部监督。
查看对应政策文件: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