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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6-02 15:51 浏览次数:

省财政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是 十四五” 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 新旧动能转换 “五年取得突破” 的决战之年。 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 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 “含金量”,推动财政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做出新的财政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聚焦财政重点领域深化公开

1.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1)除涉密信息外,依法及时公开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省本级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报告及报表。推动省级部门在厅门户网站和省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专栏集中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指导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预算处、国库处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2)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原则上各部门、单位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均应公开,并加大财政部门组织的重点项目和重大政策绩效评价报告公开力度。(预算绩效管理处牵头落实)

(3)做好厅机关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将我厅打造成省直部门财务管理的标杆。(办公室牵头落实)

2.深化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完善厅门户网站“减税降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专题栏目,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动态调整政府性基金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做到定期更新、在线查询、清单之外无收费。(税政处牵头落实)

3.深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管好用好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分网。按规定公开采购公告、信息更正公告、中标(成交)公告、采购合同公告、验收结果公告等内容的基础上,及时公开投诉和监督检查处理决定、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及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管处罚信息,积极打造“阳光采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牵头落实)

4.深化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做好政府债券发行使用信息公开。(政府债务管理处、国库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5.深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按照“政策及解读”“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分门别类及时公开财政直达资金信息,提高财政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国库处牵头,各资金管理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6.其他财政信息公开。

(1)继续做好全省月度财政收支信息公开工作,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库处牵头落实)

(2)做好乡村振兴政策、工作进展方面的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有关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和分配结果。(农业农村处牵头落实)

(3)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抽查结果等信息,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信息。(法规处牵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会计处、财政监督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4)推动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等相关信息公开。(国有金融资本监管处牵头落实)

二、聚焦提高“含金量”深化公开

7.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凡是由省财政厅牵头研究制定或提出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财政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提交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研究审议前,均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采取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开展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通过厅门户网站、“山东财政”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事前征询意见情况与会议议题同步提交办公室(政策调研室)审核,缺项的将予以退回。政策文件印发后,须在3个工作日之内通过厅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8.推进政策集中统一公开。参照规章集中公开的要求, 2022 年底前在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本机关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如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更新有效性的标注,在中国•山东” 门户网站统一归集展示。(法规处牵头,其他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9.推进政策精细化解读。规范性文件以及省财政厅牵头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报请省委、省政府发文的,必须同步报送解读材料;以省财政厅名义发文的,必须在OA系统同步上传解读材料,对缺项的予以退文。深化解读内容,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创新解读方式,多采取问答式、图片图表、音频视频、H5动画等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10.扎实开展政民互动。深化“咨询即服务”意识,加强对政务服务网咨询、政务服务热线、门户网站互动平台、业务咨询电话的管理,及时分办、答复,为群众答疑解惑、分忧解难。积极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宣讲财政政策,邀请企业市民代表走进行政机关,参与政策制定研讨工作;组织政策宣讲队下基层、进企业开展政策宣讲,现场解答,推动各项财政政策落地落实。(办公室牵头,其他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11.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经济金融、生态环境污染、教育医疗养老、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及时作出回应。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健全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微博微信、政府网站留言板等渠道,提高对社会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办公室牵头,其他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聚焦夯实基础深化公开

12.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加强历史公文公开属性转化工作,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厅门户网站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办公室牵头,其他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13.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厅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根据省政府要求推动厅门户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做好“山东财政”微信公众号与网站的协同联动,发挥新媒体信息分众化的传播优势,提高政府权威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的主动推送,增强传播效果,进一步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办公室牵头落实)

四、聚焦任务落实强化保障

14.健全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健全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处室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主要领导每年要至少要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其他处室负责有关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任务。(办公室牵头,其他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15.严格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拟公开的财政信息,要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由发布处室填写《信息保密审查表》,经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签字把关后,由办公室主任审核确认,重要敏感信息须报分管厅领导审定,方可对外公开,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16.抓好工作指导培训。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邀请省政府政务公开办专家讲解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全厅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意识和专业化水平。(办公室牵头落实)

17.抓好任务落实。对本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分解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办公室牵头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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