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山东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07-05 09:49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21〕130号)精神,省财政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制定了《山东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逐步发展,农业保险经营情况出现较大变化。去年底,财政部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21〕130号),对预算管理、保险条款、信息统计等方面均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进一步推动我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提升农业保险数据信息服务水平,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我省需尽快根据中央的新形势、新要求,研究制定符合当前我省实际的制度文件。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21〕130号)等制定。

三、起草过程

在系统梳理了中央和省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山东实际,省财政厅研究起草了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兽医局等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县财政部门及承保机构意见,并组织召开了承保机构座谈会,对有关意见建议进行了吸收采纳,形成了《山东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

四、主要内容

《细则》共8章44条,明确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原则、补贴政策、保险方案、预算管理、机构管理、保障措施、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内容。《细则》积极落实预算管理改革相关要求,理清了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成员单位在资金管理、保单审核、政策制定、监督检查等各环节的责任分工,形成了权责分明、分工明确、流程严谨的专项资金管理体系。


查看对应政策文件: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