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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检查公告2023年第5号

发布日期:2023-11-07 09:53 浏览次数:

为充分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和我省“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要求,今年5月至10月,山东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全省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的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随机抽取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二是随机抽取117家会计师事务所和47家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在检查方式上,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由省财政厅联合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开展;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检查,由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开展。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被检查的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能够较为严格的执行相关会计准则,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能够较为严格的执行审计准则,执业质量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执业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及时加以整改。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会计信息质量方面,被检查单位主要存在政府和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不到位,资产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不规范、内控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方面,主要存在审计程序不规范、审计证据不完整、质量控制不严格、未计提执业风险基金等问题;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方面,主要存在资产评估程序不规范、资产评估工作底稿不规范、资产评估报告不规范、未计提执业风险基金等问题。

三、处理处罚情况

截至目前,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处理处罚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265户,处理处罚会计师事务所33户、处理资产评估构19户,处罚注册会计师80人。

四、整改落实情况

相关企业、单位等被检查对象按照各级财政部门下达的检查整改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抓好整改落实;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被检查对象严格落实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审计程序和评估程序,完善证据获取,严格报告和底稿编制要求,切实防范执业风险。

现予以公告。




山东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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