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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12-15 09:18 浏览次数:

鲁财会〔2023〕70号

 

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更好发挥会计工作在经济社会运行和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鲁财会〔2023〕18 号)等要求,2023年在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各部门(单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开展自查自评,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总结经验做法,补齐工作短板,健全长效机制,会计基础工作不断规范,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为鼓励先进、调动工作积极性,经综合评定各部门(单位)报送材料及现场评价情况,决定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省直部门(单位)予以通报表扬(见附件)。希望受到表扬的部门(单位)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部门(单位)要学习先进经验,深化规范化建设,夯实财政财务管理基础,推动单位会计工作提质增效。

 

附件:2023年度省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成绩突出单位名单.pdf

 

 

 

山东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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