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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27 18:49 浏览次数:


关于2022年度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截至2022年底,省级企业资产总额46180.1亿元、负债总额31462亿元、所有者权益14718.1亿元,资产负债率68.1%。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省属企业)资产总额45448.1亿元、负债总额31217.9亿元、所有者权益14230.2亿元,资产负债率68.7%;省属文化企业资产总额513.2亿元、负债总额143.5亿元、所有者权益369.7亿元;资产负债率28%。

从主要指标来看,省级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2064.5亿元、利润总额982.7亿元、净利润648.6亿元,其中省属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1827.3亿元、利润总额964.7亿元、净利润632.3亿元,省属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63.8亿元、利润总额21.5亿元、净利润20.5亿元。

市及市以下企业资产总额121085.8亿元、负债总额77461.4亿元、所有者权益43624.4亿元;资产负债率64%;实现营业收入16514.2亿元、利润总额292.3亿元、净利润99.8亿元。

汇总全省各级情况,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67266亿元、负债总额108923.5亿元、所有者权益58342.5亿元;资产负债率65.1%。全省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8578.7亿元、利润总额1274.9亿元、净利润748.3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2年底,省级金融企业资产总额33576.3亿元、负债总额27482.3亿元、所有者权益6094亿元。其中,省属骨干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9928.7亿元、负债总额15418.3亿元、所有者权益4510.4亿元。2022年省级金融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74.5亿元、利润总额237.1亿元、净利润189.1亿元。其中,省属骨干金融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21亿元、利润总额140亿元、净利润112.3亿元。市及市以下金融企业资产总额49935.3亿元、负债总额44624.8亿元、所有者权益5310.5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161.8亿元、利润总额289.4亿元、净利润251.1亿元。

汇总全省各级情况,全省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83511.6亿元、负债总额72107.1亿元、所有者权益11404.5亿元。其中,银行类、证券类、保险类、担保类和其他类金融企业的资产总额分别占全省金融企业的85.7%、2.8%、0.2%、1%和10.3%。2022年全省国有金融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036.4亿元、利润总额526.5亿元、净利润440.3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2年底,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总额2601.6亿元、负债总额763.4亿元、净资产1838.2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364亿元,占14%;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237.6亿元,占86%。

市及市以下行政事业资产总额23991.3亿元、负债总额  5545亿元、净资产18446.3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1338.2亿元,占47.3%;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2653.1亿元,占52.7%。

汇总全省各级情况,全省行政事业资产总额26592.9亿元、负债总额6308.4亿元、净资产2028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8%、8%、13%。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1702.2亿元,占44%;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4890.7亿元,占56%。按行业划分,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公共管理和社会保障等4个领域的资产总额分别为3885.4亿元、3579.1亿元、2909.7亿元、2045.9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截至2022年底,全省国有土地总面积282.5万公顷(4237.3万亩),其中国有建设用地137.1万公顷(2056.8万亩)、国有耕地18.7万公顷(280.7万亩)、国有园地2.2万公顷(32.8万亩)、国有林地24.3万公顷(364.9万亩)、国有草地6.3万公顷(93.7万亩)、国有湿地23万公顷(345.4万亩)。

全省已发现矿产资源148种,具有资源储量的矿种93个。其中,金矿保有资源量4365.6吨、煤炭保有资源量267.7亿吨、铁矿保有资源量59.6亿吨、水泥用灰岩保有资源量87.2亿吨。

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约为465万公顷(6975万亩)。共有海岛589个,总面积1万公顷(15.3万亩),其中有居民海岛32个、无居民海岛557个。大陆海岸线总长3504.7千米。

全省水资源总量508.9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391.1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225.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117.9亿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国企改革不断走深走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在国务院国资委组织的三次评估中,我省均位列A级,走在全国前列。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和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印发《关于深化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开展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差异化管控试点。印发《关于建立省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长效机制的意见》,员工市场化公开招聘率和全员绩效考核覆盖率均达100%。推动4户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首次将省属文化企业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范围。

2.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持续优化。组建省环保集团、省电子口岸公司等特色优势企业,组织省属企业开展全面对标一流质效提升工程,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深度参与全省“三个十大”行动,2022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06.9亿元。全面完成398户企业非主业资产清理整合任务,省属企业年度主业和“十强产业”投资占比达98.4%。印发《省属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意见》,推动国有企业实施全要素、全流程、全产业链改造。

3.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加大创新激励力度,对省属企业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研发计划的,研发支出分别按2倍、1.5倍视同利润加回。2022年省属企业研发投入达440.6亿元,同比增长16.2%,研发投入强度达2.02%。打造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关键资源信息协同平台,实施科技创新“揭榜挂帅”。热效率商业化柴油机、自动化码头智能管控系统等一批技术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截至2022年底,省属企业拥有国家级研发平台67个、省部级研发平台452个,高新技术企业319户。

4.国有资产监管效能有效提升。印发《履行多元投资主体公司股东职责办法》《出资人派员列席省属企业董事会会议制度(试行)》等文件。修订省属企业境外投资监管、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等管理办法,切实维护境外资产安全。加强高风险业务监管,印发《省属企业高风险业务管控暂行办法》,优化完善债务风险预警监测指标体系,督导省属企业落实债务风险管控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规管理要求,推动省属企业完善重大经营决策合规性审查制度,完善省属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严防合规风险。建立省属文化企业重大事项权责清单以及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规范省属文化企业招标采购制度。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系持续完善。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国有金融资本重大事项管理的通知》,连续3年修订优化重大事项管理清单,厘清3类9方面31项管理边界。首次将省管金融类企业考核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考核,实行考核结果与金融企业工资总额、负责人薪酬挂钩联动机制。完善全面财务预算管理体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成本费用管控,严格投融资管理,提升资本配置效率。

2.推动国有金融资本布局不断优化。助推恒丰银行加快业务布局,理财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等陆续开业。支持鲁信集团、财金集团壮大资本实力。省农担公司在保业务规模连续3年居同行业全国首位。省新动能基金公司管理的政府引导基金综合排名连续7年稳居全国第2位。全省农商行系统资产规模、存贷规模稳居全国前列。省投融资担保集团发挥担保龙头作用,推动加快全省政府性担保体系建设,业务规模跃居全国第4。

3.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显著。省级推动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黄河发展产业基金,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年度新增投资项目284个,带动社会资本投资780亿元。发展碳汇农业保险,将森林碳汇、海洋碳汇保险纳入地方优势特色农业保险以奖代补范围。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试点圆满收官。

4.助力区域金融风险化解扎实有效。坚持“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依托“金安工程”加强风险监测。加大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力度,助力银行业降低不良资产占比。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聚力统筹盘活,深化资产管理改革。印发《关于深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筹盘活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强化资产资源统筹、创新盘活体制机制为重点,在省市县三级选取18个试点单位,分领域开展12项改革试点,构建全省一体部署、政策协同联动、成果互鉴共享的改革推进格局。省级和16市均建立了公物仓制度,搭建起统一开放的资产共享平台,支持乡村振兴和基层教育卫生事业发展。在全国率先探索大型仪器设备租赁配置新路径,优先以租用方式解决单位新增资产需求,面向社会搭建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社会经济效益。

2.聚力建章立制,夯实规范运行基础。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印发《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深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从严从紧设置资产配置标准和条件,杜绝超标准、超范围配备更新资产。先后开展公路资产、执法执勤用车等清查摸底,推进资产确权和登记入账,建立定期调度和统计报告制度,实现实物量和价值量“双清”。探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试点,深入挖掘数据资产价值,构建权责一致、运转高效、安全规范、约束有力的数据资产管理体系,推动从行业管理向资产管理领域延伸。

3.聚力保障履职,服务重大任务实施。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落实落细阶段性房租减免政策,助力服务业恢复增长。围绕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分类实行脱钩剥离、清理关闭和保留管理,依法合规做好清查审计、评估定价和产权登记,整合组建高校资产经营公司,逐步纳入统一监管体系。围绕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出台加强资产运营、处置和收入管理等配套制度,完善资产盘盈盘亏事项处理流程,切实堵塞管理漏洞,确保账实相符、账证相符。

4.聚力提质增效,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以“查深查透问题、落实落细整改、建立健全制度”为目标,连续2年开展资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常态化整改落实机制,推动财经秩序持续向好。在省级资产管理全口径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开展省属高等学校资产管理重点绩效评价,建立符合教育行业资产规律的9类31项指标体系。加快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实现与预算编制、政府采购、会计核算等模块互联互通,对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建立财政资金形成实物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加强制度建设,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印发《山东省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建成运行山东省土地市场网,为全省土地一、二级市场提供信息平台服务。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分类编制自然资源清单,探索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模式。深化林长制改革,建立省市县三级“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深化水资源税远程在线监控管理和水权市场化交易改革。印发《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印发《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海洋强省建设行动计划》和“十四五”海洋经济、科技、生态保护等专项规划,着力推进实施海洋强省建设。

2.落实重大战略,管理重点进一步聚焦。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配套制定三年行动计划,细化完善27项具体落实举措。印发《黄河流域(山东段)重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建立项目管理、工作推进、质量管控、督导检查等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机制。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小清河干流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100%。制定“5+3”任务落实体系,推动黄河口国家公园由创建转入设立报批阶段,建成黄河流域(山东段)实景三维一张图。

3.多方综合施策,保护成果进一步显现。高标准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完成山东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确权登记,落实91个自然保护地、14条河流、486个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自然资源地籍调查。在东营、邹城探索开展盐碱地改良生态修复、采煤塌陷区修复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完成第四批省级绿色矿山遴选,新增省级绿色矿山33家。建设国家林木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山东分库,新入库设施保存资源11436份。全面完成草本植物种质资源普查年度任务。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管理。全省主要环境指标连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优水平。

4.强化集约利用,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完成“十三五”时期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评估和“十四五”时期目标测算。21个县(市、区)获得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称号。落实年度采矿权出让计划,投放30个采矿权,保障砂石、地热等资源供给。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全力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一是着力提升发展质效。深化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深入推进省属企业亏损、层级过多问题专项整治,推动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效益。二是持续优化布局结构。完善主责主业动态管理制度,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更大力度推进省属企业专业化整合,开展“一企一业、一业一企”改革试点。三是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完善多元化研发投入机制,深入开展国有重点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指导企业对外发布技术需求清单,全面落实“揭榜挂帅”“赛马制”。做细“五年千名”博士引进计划。四是加快打造现代新国企。制定省属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配优配强权属企业外部董事,完善外部董事考核评价机制。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展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提质工程,扩大中长期激励覆盖范围。五是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强化国有资本监管协同,加快打造数字化智能化国资监管平台。强化企业内控体系建设,严格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境外投资管控,推动省属企业普遍建立司库管理体系。建立国有企业风险评估监测平台,健全多层次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完善国有文化企业监管“1+N”制度体系,加快建设“一站式”数字监管平台。

(二)加快推动国有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优化国有金融资本配置格局。推动国有金融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重点金融机构集中,支持省属金融企业增持核心金融牌照,确保国有资本在金融领域的控制力。二是提升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效能。积极落实外部董事制度,强化金融企业国有股权董事管理,提升法人治理水平。管住管好重大事项,健全绩效评价体系,优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开展国有金融企业亏损治理、层级压缩专项整治,推动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三是精准施策防范金融风险。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引导企业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用足用好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进一步夯实中小银行发展基础。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监管,省市县分级开展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监督检查,引导企业规范经营管理。四是财金协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深入开展财金协同联动专项行动,研究完善财政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引导国有金融企业回归本源,统筹用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手段,持续加大基金投资、信贷投放、担保增信等金融供给力度。

(三)持续深化行政事业资产统筹盘活改革。一是健全资产市场化运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建资产运营平台或委托专业机构,整合低效闲置资产,实行市场化、集约化运营。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促进存量资产与新增投资良性循环。探索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二是加快配置标准体系建设。以深化资产配置预算管理为契机,全面修订省级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科学设立资产配置数量、价格和使用年限三类上限。在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探索建立分行业专用资产配置标准,精准对接事业发展需求。三是优化拓展公物仓功能。启动公物仓2.0建设,探索参与承接大型展会商会和文体活动等,在保障单位履职运转基础上,畅通公物仓对外出租渠道。打造“共享办公区”示范项目,为工作专班、临时机构等提供拎包入住服务,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四是探索搭建高校市场化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依托政策性、功能型国有企业,开辟市场化科技成果转化路径,通过政策引导、平台支撑和机制保障,将高校教学科研优势与市场赋能优势有机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资产向现实生产力盘活转化。

(四)健全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一是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统筹推进《黄河口国家公园条例》《山东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重点立法项目。探索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矿产品价格、矿业权市场监测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等制度。二是全面加强自然资源保护。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十大行动,努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样板区。争取黄河口国家公园最新批次获批设立。全面建设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抓好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沂山区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等重点工程项目。三是切实维护所有者权益。建立“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善全省覆盖、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省级规划“一张图”系统。有序开展黄河三角洲等省重点自然资源调查成果更新和登记登簿。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做好开发区用地管理。积极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鼓励公共服务和工业等国有建设用地采取弹性供应方式,提高土地配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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