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是省政府直属机构,加挂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属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履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协调、配合中央驻鲁金融监管机构对全省各类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对地方金融党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部门内设12个职能处室,人员编制74人,2022年底实有68人。下设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0人,2022年底实有13人。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2022年初部门收入预算4676.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76.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8.74万元,年中追加预算880.32万元,全年收入预算共计5582.06万元户。收入预算实际执行4807.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07.30万元。2022年初部门支出预算4676.00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011.00万元、项目支出2665.00万元。支出预算实际执行4807.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5.87万元、项目支出2101.44万元。
(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根据部门职能和相关规划,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设置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为:1. 通过山东省金融风险防控监测大数据平台,实时监测、跟踪金融风险信息,研判、预警金融领域风险,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2.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调度掌握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数据,研究形成分析报告或政策文件,推进金融业改革发展,维护金融稳定。3. 通过加强对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加大法制培训力度,进一步推动实现依法监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提升我局整体法治水平。4. 通过组织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培训、齐鲁金融之星评选等工作,优化山东省金融监督管理人才发展环境,加强金融监督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为山东省奋力实现“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提供坚强的金融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5. 推动深交所、北交所和全国股转公司服务山东基地落地运行,促进更多企业挂牌上市。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范围和目的
评价范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预算整体绩效管理情况,涉及资金9929万元,其中包含2022年年初预算4676万元,上年结转28.74万元,本年追加880.32万元;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4160万元。
评价目的:以预算资金为主线,对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22年部门整体预算支出执行过程中涉及的绩效管理、预算管理、部门履职效能等进行梳理,综合分析部门的管理效率、落实部门预算主体责任情况,提高部门财政资金统筹配置能力和使用效益;以战略目标和职责目标为基础,对部门履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反映财政资金支出结果,提升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行政效能。
(二)评价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2.《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
3.《山东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鲁财绩〔2019〕6号);
4.《山东省省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绩〔2021〕1号);
5.《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部门和单位全面实施整体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财绩〔2021〕6号);
6.《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鲁金监发〔2021〕4号)(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
7.《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配合做好省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函》(鲁财绩函〔2022〕1号);
8.被评价单位提交的反映部门管理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部门整体目标、“三定”方案、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区域相关规划、管理制度文件、财务资料、预算审查及批复资料、预算执行过程资料、决算报告等;
9.被评价单位提交的反映部门履职结果的佐证材料;
10.评价工作组通过公开渠道查询、社会调查收集或专家咨询获取的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财政资源配置、预算管理、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社会效应按照“15分、35分、15分、25分、10分”进行设置,本次绩效评价综合评定级别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含)-10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含)-9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含)-8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四)评价方法
为确保评价过程、结论的科学与准确性,根据评价工作需要及部门特点,评价工作中主要采用包括资料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公众评价法、因素分析法、现场调研法等,以充分采集和核实评价所需要的基础数据资料,进行科学的分析处理,得出评价结论。
三、评价结论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2022年度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85.6分,综合评价等级为“良”。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财政资源配置 | 15 | 13 | 86.7% |
预算管理 | 35 | 31.3 | 89.4% |
绩效管理 | 15 | 14 | 93.3% |
部门履职效能 | 25 | 21.3 | 85.2% |
社会效应 | 10 | 6 | 60.0% |
合计 | 100 | 85.6 | 85.6% |
(二)绩效分析
财政资源配置方面: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能够聚焦部门职责和重点任务合理安排预算,预算安排和支出方向明确细化;部门预算安排资金在不同项目、不同用途间分配合理,部门项目重点保障了“金安工程”建设、金融人才选拔及培训培养、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对各金融行业监督检查等工作;部门对下转移支付资金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进行分配,支付流程符合相关程序要求;部门重点项目保障率为76.3%,重点项目保障力度还有待加强。
预算管理方面: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预算管理信息化程度较高,部门自行开发“金智管理平台”,将政府采购、会计核算、绩效管理等各项工作纳入统一平台管理,能够做到实施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并实现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数据对接,切实提高管理质效;部门内控制度建设、会计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均能基本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对下转移支付的安排分配机制健全完善,符合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预算执行慢于时间进度。6月底、9月底、12月底部门预算支出进度分别为31.12%、71.71%、89.62%,较时间进度分别落后18.88、3.29、10.38个百分点。二是会计人员管理不够规范。部门负责会计工作的1名人员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填写不完整,继续教育时长不够。另外,评价中发现淄博、潍坊两市部分县区财政局因财力紧张,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未能及时拨付至企业。
绩效管理方面: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依据职能职责、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任务和正常业绩水平设立了年度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依据充分、基本符合客观实际;部门依托“金智管理平台”,建立健全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有效保证绩效评价覆盖率及评价成果质量;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均及时反馈各处室、单位,并限时提出整改方案,推动绩效评价结果落实落地。
部门履职效能方面:该部门与预算资金有关的重点任务工作已基本完成,重大政策项目实施情况良好。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2022年本职工作和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中“出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配套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行政处置非法集资体制机制”一项,因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审议暂被搁置,未完成预定目标。二是个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过慢。“金融业务能力提升项目”因现代金融专业干部培训班前期对接沟通不够充分,培训费用未能支付,导致该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仅为7.75%。三是项目绩效管理较为粗放。项目绩效管理存在绩效目标不能覆盖资金用途、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绩效指标可衡量性不强、项目自评不够严谨的情况。
社会效应方面: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22年度紧紧围绕省委工作部署和扎实稳住经济的目标要求,统筹抓好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着力以金融高质量服务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部门主要职能运行有序,能够较好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政务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三)取得成效。
一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显著提升。①强化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制定出台系列政策措施,充分释放政策综合效能,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实体经济。推动银行总行与省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助力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②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深入开展企业上市培育行动,联合交易所开展系列培训培育活动,实现后备库企业全覆盖。健全完善交易所合作机制,推动省政府与北交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③普惠金融取得积极进展。优化提升金融辅导和管家服务,深入实施扩容攻坚和助企解困集中行动,持续推动无还本续贷、银税互动等惠企政策落实,强化新市民金融服务。
二是地方金融领域改革创新全面深化。①深化地方法人机构改革。研究制定全省深化农村商业银行改革试点方案、利用政府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实施方案。②推进区域金融改革试点。制定出台济南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具体实施意见,助力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顺利通过人民银行中期评估,推动青岛国际财富管理中心和风投创投中心建设,鼓励烟台深化基金管理服务改革创新,支持威海争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③全力打造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整合企业信息进行“数字画像”,提高企业融资可得性。在平台打造绿色、科创、外贸和“三农”金融四大功能区,数字化综合金融服务生态建设扎实起步。④支持高水平金融对外开放。落实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试点任务,推动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制度(QD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制度(QFLP)等业务。⑤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健康发展。加强培育引领,引导地方金融组织专注主业、合规经营。搭建租企对接平台,促进融资租赁公司与中小微企业深度融合发展。对8类46家地方金融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⑥优化金融营商环境。稳妥推进行政权力委托下放,开展2022年齐鲁金融人才推荐选拔,推动“人才贷”扩面提质,扩大高层次人才创业保险试点,优化完善16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三是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力度持续加大。①稳妥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建立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有序处置重点企业风险,制定出台加强地方法人中小银行机构管理的意见、农商行改革化险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以及村镇银行风险防范化解方案,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建立健全我省资本市场风险防控处置问责制度体系。②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建立完善非法集资行政处置机制,开展行政执法年活动,推动《山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办法》完成立法审核程序。修订出台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线上培训,组织开展重点风险领域专项整治。③建好用好“金安工程”。持续推进金融风险防控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率先实现非法集资风险监测系统与国家平台跨域互通、数据共享,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能力不断提升。
(四)存在问题。
一是部门整体预算执行较慢,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升。存在上半年列支较慢,下半年突击列支情况,造成预算沉淀,降低资金使用效率。从具体项目看,执行率低于60%的项目有3个:一是金融业务能力提升项目7.75%。二是金融监管基础支撑项目51%。三是金融稳定宣传推广与处置项目59%。
二是日常工作管理存短板弱项,管理力度有待提高。①会计人员管理方面,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对会计人员管理存在不规范情况。②政府采购方面,个别政府采购合同存在部分要素缺失的情况,比如合同未签署签订日期,政府采购合同规范性有待加强。
三是绩效管理精细化程度不够,全面绩效管理有待强化。①绩效目标不够全面。部分核心目标缺失。②项目绩效目标不能全面覆盖资金用途。③指标设置不合理。金融运行监测业务工作保障-结转项目中,时效指标设置年度指标值为“重大活动节假日值守服务时间≥2天”,实际完成值为30天,指标值设置偏低,指标值设置不合理,激励导向性不足。④指标可衡量性不足。比如“金融稳定宣传推广与处置-结转”项目中,效益指标设置为金融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增强,指标可衡量性不足。⑤分值权重分配不客观。金融人才能力提升项目中,指标分值分配不能客观反映实际绩效情况。⑥绩效自评不够有力有效。比如“金融业务能力提升”项目中,“培训合格率”指标应反映培训合格人数占参加培训人数的比例,但未明确“培训合格”标准。
四是部门履职成效还需提升,工作推进力度有待加强。①重点项目保障率还需提升,重点项目支出安排率76.30%,重点项目的资金保障率偏低。②工作推进与规划脱节,未将“十四五规划”目标细化分解到年度工作任务中。
四、意见建议
(一)强化预算理念,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准确把握年度预算编制政策要求,认真测算预算支出需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准确性,从源头上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一是强化零基预算理念,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坚持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逐项政策、逐个项目编报论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精打细算,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急需刚性支出,切实把“好钢用在刀刃上”。二是强化项目预算理念,提高预算编制精准性。牢固树立“先谋事后排钱”“资金跟着项目走”的理念,坚持“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原则,提前研究谋划、常态化储备预算项目,切实做到无项目即无预算。要按照任务明细分项细化支出内容,清晰反映项目的具体活动和支出需求,准确核定年度预算规模。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理念,提高预算编制有效性。抓住项目立项、编制、实施、评价四个环节,建立全链条闭环管理系统,切实做好评价结果应用,压实部门内部各处室、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升预算编制质效。
(二)强化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将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理财方针,增强预算硬约束,严把支出关口,努力节约行政运行成本。严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做到“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规模只减不增。二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压实各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指导有关预算单位科学制定预算执行计划书,合理编报每月用款计划,细化支出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努力提升资金支付效率和使用效益。特别是对预算规模较大、支出进度偏慢的单位,要实施重点监控,积极沟通对接,找准问题症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预算执行的时效性。三是规范预算调剂行为。坚持“预算法定”,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组织开展预算执行工作,严禁随意申请追加预算,严禁随意改变预算资金用途,切实强化预算约束力,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确需调整预算的,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调整部门预算。
(三)强化责任意识,加大日常管理力度。一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严格按照财经法规制度,依法依规进行会计核算,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及时跟进会计准则、政策学习,提高专业化水平,切实保障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二是做细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按照合同法要求规范签订合同,确保合同内容准确、要素完整。三是强化部门资产管理。健全完善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明确资产购置、管理、处置各项流程,严格做到资产变动入账及时、日常管理规范有序。四是加强资金绩效监管。持续加强资金绩效管理,严格落实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制度,加大评价结果运用力度,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奖优罚劣、倒逼规范管理的“利剑”作用。五是抓好部门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部门及所属单位相关预决算信息,特别是及时有效公开专项资金相关任务清单、具体支出政策、项目申报指南、资金分配因素和分配结果、绩效自评报告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度。
(四)强化履职效能,提升金融监管水平。一是着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聚焦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领域,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普惠金融政策传导和辅导服务,持续开展企业上市培育行动,不断推进全省企业做大做强。创新金融服务民生手段,大力发展社会民生领域保险。二是持续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创新。推进建设全国首个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纵深推进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稳步推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做好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相关工作,促进全省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优化提升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打造全省数字化综合金融服务生态。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强化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控。健全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深入推进“金安工程”。稳妥有序处置重点领域、行业风险,持续压降不良贷款,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坚持综合防控、打早打小,不断优化全省金融生态环境。
(五)强化绩效管理,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将其融入到相关日常性、基础性工作中,推进绩效管理规范化开展。一是根据绩效目标填报要求,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从源头上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内容,细化、量化绩效目标,确保目标的完整性、适用性、合理性,为年度绩效管理打下坚实基础。二是部门单位在年初申请预算、设置目标指标时应加强对项目的分析研判,把握项目的整体情况、重点难点、推进措施,防止出现非客观因素导致的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三是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资金使用单位预算绩效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全局人员的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强化绩效管理意识,不断提高部门单位预算绩效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