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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28 20:53 浏览次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是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为正厅级,内设14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挂党委办公室牌子)、政策法规处(挂研究室牌子)、规划发展处、财务监管处、产权管理处、企业改革处、考核分配处、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处、对外合作与综合协调处、监督与稽查工作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挂企业离休干部工作处牌子)、党委组织与统战工作处、党委宣传与群团工作处、人事处,另设机关党委,日常工作由人事处承担。截至2022年底,人员编制116人,实有在职人员113人。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省国资委2022年初收入预算9734万元,年中调整后预算11272.37万元,年底收回指标315.91万元,最终2022年实际收入预算10956.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15.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5041.38万元。省国资委2022年度决算收入10956.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15.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5041.38万元。

省国资委2022年初支出预算9734万元,年中调整后预算11272.37万元,年底收回结余指标315.91万元,最终2022年度支出预算1095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488.8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 6467.58 万元。2022 年度实际支出 1095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8.88万元、项目支出6467.58万元,预算执行率 97.2%。

(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根据部门职能和相关规划,省国资委设置了整体战略目标 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定了方向。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评价目的:以预算资金为主线,对省国资委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涉及的目标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及成本控制等进行梳理,综合分析部门的管理效能和效率,落实部门预算主体责任,提高部门资金、资产等资源统筹配置能力和使用效益;以战略目标和职责目标为基础,对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反映部门履职效果,提升部门整体预算管理水平。

评价对象及范围: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省国资委2022年度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共涉及经费11272.37万元。

(二)评价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2.《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

3.《山东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鲁财绩〔2019〕6号);

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鲁财绩〔2020〕4号);

5.《山东省省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绩〔2021〕1号);

6.《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配合做好省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函》(鲁财绩函〔2023〕1号);

7. 被评价单位提交的反映部门管理的佐证材料,包括部门整体目标、“三定”方案、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区域相关规划、管理制度文件、财务资料、预算审查及批复资料、预算执行过程资料、决算报告等;

8. 被评价单位提交的反映部门履职结果的佐证材料;

9. 评价组通过公开渠道查询、社会调查收集或专家咨询获取的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 一级指标财政资源配置、预 算管理、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社会效应按照“15分、35分、15分、25分、10分”进行设置。本项目最终评价等级分为四级:得分在90(含)-100分为优;得分在80(含)-90分为良;得分在60(含)-80分为中;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四)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通过资料查看、现场调查等方法对省国资委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具体采取以下方法:

1.比较分析法。通过对省国资委整体工作任务、预算收支安排、预算管理要求、年度预算资金支持内容等方面完成情况与预期效果进行比较、分析,提取可用的评价信息。

2.现场调查法。通过对省国资委开展现场实地调研,全面了解单位职能履行情况、年度任务和核心业务完成情况等,获取第一手信息资料。

3.专家咨询法。在评价过程中,对评价指标体系设计、重大政策项目选取等内容及时征求绩效管理、部门相关领域专家意见,确保评价工作和结论科学合理。

三、评价结论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2022年,省国资委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较为规范,在统筹资金推进国企改革、加强国资监管、做大做强国有资本等重点职能任务完成方面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财政资源配置不够科学、支出管理和核算不够规范、绩效目标不够细化、内部控制不够严格等问题。经评价,省国资委2022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4.9分,评价等级为“良”。

(二)绩效分析

1.财政资源配置

该一级指标满分15分,综合得分11分,得分率73.3%。评价认为,该部门预算安排和“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与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任务相匹配,项目支出内容与年度工作计划、政府工作报告分工等确定的工作任务相适应。会议费、培训费控制率符合要求。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准确,部门其它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部门预算,会议费和培训费较上年度增长较多,重点项目支出占比有待提升。

2.预算管理

该一级指标满分35分,综合得分29.4分,得分率84%。评价认为,该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较快,能够按照要求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内部控制体系实施良好,会计人员任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符合要求。但存在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以拨代支”等问题,会计核算不够规范,资产管理还有不足。

3.绩效管理

该一级指标满分15分,综合得分13.5分,得分率90%。评价认为,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总体规划、工作要求,与年度部门预算资金、项目投资额相匹配,绩效指标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对应,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实现全面覆盖;绩效资料报送及时完整。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缺少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指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方面仍存不足。

4.部门履职效能

该一级指标满分25分,综合得分24分,得分率96.0%。评价认为,该部门已完成与预算资金有关的重点任务工作。省国资委对2022年度1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经复评,11个项目复评等级与绩效自评等级不存在差异。采取“ 短、平、快”方式对5个重点政策项目进行抽查评价,3个项目评价等级为“优”,2个项目为评价等级为“良”。

5.社会效应指标

该一级指标满分10分,综合得分7分,得分率70%。省国资委在省直部门高质量发展考核中排名第53名,处于54%位次,获得“良好”等次。

(三)取得的成效

1.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顺利收官。2021年度国企改革述职问询相关经验做法被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表扬、全国推广。组织开展三年行动实施情况“回头看”,我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在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第二次评估中,我省再次位列A级。

2.科技自立自强持续推进。加大创新激励力度,鼓励研发投入,省属企业全年研发投入425.8亿元,同比增长16.5%。实施党委书记人才工作项目35个,新增5人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入选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3.企业发展质量效益显著提升。组织省属企业开展全面对标一流质效提升工程,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省属企业有4户进入世界五百强。全面完成398户企业非主业资产清理整合任务,省属企业年度主业投资占比达98.4%。大力度推进专业化整合,组建省环保集团、省体育集团、省电子口岸公司等一批特色优势企业。

4.国资引领带动作用不断发挥。主动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支持省属企业承担煤炭储备、粮食储备等任务,山东能源建成8个储煤基地、全面完成580万吨储煤能力任务目标。扎实做好稳就业保民生工作,省属企业全年招聘3.8万人,为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3.5亿元。

5.国资监管效能不断增强。制定《履行多元投资主体公司股东职责办法》《出资人派员列席省属企业董事会会议制度(试行)》等文件,规范履行股东职责有关程序。出台《省属企业高风险业务管控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到期债务按月滚动报送和偿付风险提前报告制度,优化完善债务风险预警监测指标体系。开展省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效能评估,推进国有平台治理整顿工作。修订《省属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境外亏损企业综合监督检查。制定《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和《省国资委国资监管责任约谈工作规则》,完善责任追究体系。

(四)存在的问题

1.财政资源配置不够科学,资金统筹力度有待提升。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省国资委未按规定将收到的课题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将“省属特困转企事业单位补助资金项目”和“事业单位改企转制补助资金项目”结余及时收回或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二是预算资金安排不够合理。“决算报表统计年报费用项目”2022年度预算42.93万元,实际支出99.4万元。三是重点项目支出占比有待提升。省国资委确定重点项目范围较窄,未全部覆盖部门履职核心工作,导致重点项目保障率不够高。全年项目总支出6696万元,部门共确定重点项目3个,支出金额4862万元,占比72.61%。

2.支出管理和核算不够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 一是部分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省国资委未严格落实压减一般性支出的相关规定,公用经费支出较多,超出年初预算安排,从项目经费中列支。二是存在“以拨代支” 问题。省国资委将相关补助拨付至山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由该公司拨付至下属相关单位进行发放,省国资委未对薪酬及补贴实际发放情况进行核算,也未对历年收支差额进行清算。三是会计核算不够规范。该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未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多笔支出列支科目不当。

3.绩效目标不够细化,结果应用有待加强。一是绩效目标不够细化。部门年度整体目标中虽载明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内容,但未细化分解为相关绩效指标,难以考核。二是绩效结果应用存在不足。2022年省国资委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国资委特困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指出了结余资金处置问题,省国资委没有制定针对性整改完善措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有待加强。

4.内部控制不够严格,管理力度有待提升。一是资产管理不够规范。评价发现,省国资委未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部分新增配置资产未按规定登记入账。二是会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省国资委会计管理方面存在会计资料填写不完整、部分报销凭证缺少单据、部分支出列支科目不当等问题。

四、意见建议

1.强化源头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严格执行预算法及有关财政法规制度,做好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准确性。将部门依法取得的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做到应编尽编。准确测算预算支出需求,明确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避免预算安排交叉重复。坚持“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原则,未列入预算的经费一律不得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急需刚性支出。

2.强化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机制,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不得随意改变预算资金用途。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标准,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落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约束,做实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现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政策调整挂钩,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履职效能。完善项目管理,统筹考虑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科学确定年度实施项目。强化项目前期论证,明确项目实施内容,科学编制项目预算。落实资产管理各项要求,严格按规定编制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并执行。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认真执行经费管理制度,加强费用报销审核,做到支出合规、手续齐备,切实提高账务处理的准确性。

4.强化资金清算,准确核算使用情况。规范“国资监管费用”等项目“以拨代支”核算方式,据实核算资金使用情况,并对以前年度拨付的资金进行清算,切实提升资金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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