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以下简称省农业农村厅)是省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厅级。内设法规处、发展规划处等21个处室,下属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等12个事业单位。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行政编制在职人员195人,事业编制在职人员993人,离休人员30人,退休人员978人。部门主要职能: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三农”工作重大问题;管理种植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等。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根据《2022年山东省农业农村厅部门预算表》,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年初收入预算为7337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5646万元,事业收入700万元,其他收入104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5986.8万元。根据《2022年山东省农业农村厅部门决算表》,年中调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90.4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04.92万元,事业收入415.23万元,其他收入231.99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5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173.49万元,调整后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部门收入预算为94145.9万元。
根据《2022年山东省农业农村厅部门预算表》,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年初支出预算为733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67万元,项目支出39912.8万元,根据《2022年山东省农业农村厅部门决算表》,年中调整增加基本支出8875.21万元,项目支出11890.89万元,调整后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部门支出预算为94145.9万元。
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规模为87807.0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3.27%,其中:基本支出42341.3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998%,项目支出45465.7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7.77%;年末结转结余633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0.8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6338.00万元。
(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健全完备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新型服务业、乡村信息产业等乡村产业体系,建设全产业链成效显著,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优化升级乡村休闲农业,丰富乡村新型服务业类型,鼓励推动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业创新发展,增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壮大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形成“区域产业协同、集群创新驱动、县域全面统筹、镇村联动发展”的乡村产业发展格局。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评价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批复的整体预算资金94145.90万元。
评价目的:进一步压实部门的绩效主体责任,引导部门以绩效为抓手,加强自我管理,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促进部门提升履职效能,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部门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评价依据。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绩效相关、公开透明、激励约束的基本原则,主要评价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29号);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号);
5.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
6.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
7.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0号);
8.《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鲁财绩〔2020〕4号);
9.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绩〔2021〕1号);
10.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绩〔2021〕12号);
11.反映部门管理、履职结果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部门整体目标、“三定”方案、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区域相关规划、管理制度文件、财务资料、预算审查及批复资料、预算执行过程资料、决算报告等;
12.本级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稽核报告等。
(三)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评价要求,本次评价指标设计从财政资源配置、预算管理、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和社会效应5个方面对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和部分转移支付资金进行评价,客观反映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和业务实施效果。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财政资源配置15分、预算管理35分、绩效管理15分、履职效能25分和社会效应10分。
(四)评价方法。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对于绩效评价方法的要求,结合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以往经验,为全面、客观的反映评价结果,本次评价将以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为主要原则,对此次绩效评价拟采用(但不限于)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
三、评价结论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84.3分,综合评价等级为“良”。
(二)绩效分析。
1.财政资源配置。该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2分,得分率80%。省农业农村厅预算安排与部门职能较为匹配,收入统筹管理落实到位、重点项目保障率较高,存在预算调整,会议费、培训费变动率偏高。
2.预算管理。该指标分值35分,评价得分31.4分,得分率89.71%。省农业农村厅收入预算超额完成,资金管理基本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有效,预算管理一体化和项目库管理到位,内控建设基本规范,政府采购合法合规,资产管理、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较为规范,但部分资金使用方向与预算批复不一致,各季度预算执行进度偏慢,会计人员任用、会计核算不够规范。
3.绩效管理。该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0.4分,得分率69.33%。省农业农村厅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管理较为规范,绩效主体责任基本落实到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较为到位,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指标设置不够合理明确,部分单位缺少单位自评报告,部分自评报告质量较差。
4.部门履职效能。该指标分值25分,评价得分22.5分,得分率90%。省农业农村厅年度重点任务工作均已完成,重大政策项目实际绩效良好,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质量一般。
5.社会效应。该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8分,得分率80%。省农业农村厅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良好。
(三)取得的成效。
1.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2022年全省粮食总产达到1108.8亿斤,“菜篮子”产品持续增产,全省蔬菜总产预计超8800万吨,约占全国1/9;肉蛋奶总产1580.8万吨、同比增长1.4%,约占全国1/10;水产品总产预计在860万吨以上,约占全国1/8。
2.发展富民乡村产业。2022年部门积极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鼓励推动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业创新发展,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3.扩大农业农村投资消费出口。2022年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110元,同比增长6.3%,增速快于城镇居民2.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2.22,比2021年缩小0.04。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将全省累计5.7万人纳入防返贫动态监测范围,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严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积极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全省投入各级衔接资金67.3亿元,全年共计完成3803个产业发展和农村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建成37个首批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衔接36个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以片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提升。
5.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启动实施“农村基础设施网行动”计划,25项年度重点工程全部落地。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果,累计打造2500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基本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
6.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稳步推进省级农村改革、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各项改革试点工作,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事务和村民委员会自治事务分离、村(组)分账管理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1.财源配置有待提升,预算存在相应调整
省农业农村厅预算存在调整,预算控制力度需加强。2022年年初支出预算为73379.80万元,调整后支出预算为94145.9万元,调整幅度为28.3%。
2.资金使用不够及时,支出进度有待加强
季度预算执行进度偏慢。截至6月底,省农业农村厅预算执行进度为46.27%;截至9月底,省农业农村厅预算执行进度为69.23%,预算执行进度慢于时间进度。
3.会计核算不够规范,继续教育需要强化
一是部分会计核算不够规范。部分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凭证附件等会计资料不完整、不全面,如凭证内缺少采购合同、发票抬头信息错误等。
二是部分会计人员任用不规范。部分单位财务人员配备不足、未严格按照会计人员规定参与继续教育等。
4.指标设置不够全面,影响绩效结果应用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部分项目未填报年度目标,存在指标设置不够完整全面、指标设置不明确等问题,如部分单位未填报年度目标,未设置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等。
5.项目管理存在不足,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此部分主要围绕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的项目总体情况及现场评价情况展开。
(1)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存在问题
一是未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行资金管理办法为2010年启动体系建设的试行办法,2019年该项资金整合纳入省级人才建设资金,应根据管理需要,研究出台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资金具体经费使用办法,规范管理资金。此外,在实际执行中,项目经费支出类别划分过于具体,团队支出经费条框分明,不利于科研人员据实调整支出。
二是部分体系攻关重点不突出。根据现场评价了解,蔬菜、果品、家禽等体系庞杂,如家禽产业,产业体系内各团队研究方向相对分散;如蔬菜体系,体系主要以设施蔬菜的研究为主,主要技术攻关难度较大,岗位专家研究方向不同,不能覆盖一个品种的全产业链。
三是体系考评过于频繁,例如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任务协议书》一年一签,每次签订前进行考评,过于繁琐;考评年度与自然年度不一致,考评时部分产出成果不便划分区间,如专利申请日期与授权日期考核认定各体系标准不一。
(2)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存在问题
一是资金使用不规范,如部分市及检测机构存在检测试剂混用、省市监测经费使用不区分来源等问题。二是经费支出方向不明确,如部分市由县(市、区)配合开展监测抽样工作,协助监测经费未及时拨付县(市、区);有的市由县(市、区)配合开展监测抽样工作,但无经费支持。
6.部分工作完成不足,履职效能有待加强
部门履职效能方面。一是存在年度任务工作未完成的情况,如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由于病虫害防治资金需组织验后拨付,部分项目资金未支出。二是存在项目绩效复评与自评结果差异的情况。项目支出绩效复评中共出现2个自评结果与复评结果差1档项目,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但绩效得分较高,不利于体现绩效自评工作的成效。中央资金项目中存在偏离绩效目标、部分项目内容未完成等情况,如山东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出现完成值超过指标值30%以上。
四、意见建议
(一)强化项目预算统筹,加大预算控制力度。
建议省农业农村厅完善项目预算编制,改进项目管理方式,增强预算统筹能力,推进预算编制分级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准确度,精准预算安排,提高预算控制力度。
(二)加强相关经费控制,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强资金执行监管,提高资金执行进度,保证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规范会计核算管理,提升会计人员能力。
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资料的完整性,严格遵守相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加强会计人员管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性。
(四)提高指标设置质量,落实绩效结果应用。
建议省农业农村厅和直属事业单位加强对部门、项目建设年度绩效目标的论证和审核,坚持目标引领,聚焦能够体现项目核心任务的内容,突出项目年度建设重点,提高绩效自评结果质量,切实发挥设置年度目标的作用和意义。
(五)加强重点项目管理,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1.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相关建议
一是研究出台经费具体使用的管理办法。建议根据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省级人才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总体要求,研究出台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按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放管服”改革要求,减少整个体系财务类别设置的条框。
二是加强大宗农产品体系管理。建议参考国家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划分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精准划分产业体系,加快突破核心技术,形成全产业链集成技术成果。如蔬菜体系可以进一步分解为特色蔬菜、叶菜、果菜、瓜菜等。
三是减少考评频次。建议缩减考评次数,进一步健全体系考评机制,保留中期考评和综合考评;建议调整《任务协议书》签订年限,改一年一签为两年一签或按建设期时限签订,加强考评结果的应用,允许连续多次考评优秀的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延长《任务协议书》有效期限;由于项目任务跨年度实施,建议发明专利申请等耗时较长的产出成果,不纳入年度考核,以申请日期为准进行项目建设期考评。
2.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有关建议
一是规范资金使用。建议对相关部门、检测机构开展培训,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和禁止支出方向,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执行率。
二是明确经费支出方向。建议综合论证是否需要安排抽样工作协助经费,若论证后确需安排此经费,需结合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监测费用支出依据、支出方向等,规范资金使用。
(六)提升监督管理能力,提高履职效能实现。
科学合理设定区域绩效目标,做好项目储备和落实,强化项目监管,及时总结评价,加快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履职效能实现,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