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19〕76号)和《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等要求,促进高等学校分类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2020年,全省启动实施“应用型大学建设工程”,旨在推动应用型本科高校转变办学思路,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转变人才培养定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转变办学方式,开展产教深度融合校企紧密合作;转变教育教学目标,促进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提升。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2022年项目预算79095万元,省级实际下达79095万元,省级资金到位率为100%;各相关高校实际支出75010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推动40所左右高校向应用型本科高校转型,引导本科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适应应用型人才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的新要求,积极开展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形成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主动融入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
2.2022年度绩效目标。推动36所高校向应用型本科高校转型,引导本科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重点建设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0个左右,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00个左右;支持新增设置的新兴交叉150个专业建设,推动学校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紧密对接;支持加强鲁西地区的枣庄、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地市8所高校的人才和学科专业建设。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了解项目的总体实施情况和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全面评估省级资金使用情况、使用效益等,总结经验发现问题,针对问题提出相应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项目单位深化绩效管理意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2.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
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
5.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0号);
6.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鲁财绩〔2020〕4号);
7.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绩〔2021〕12号);
8.《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
9.《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19〕76 号);
10.《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 号);
11.《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教高字〔2020〕2 号);
12.评价资金相关的资金管理办法、预算指标下达(调整)、绩效评价、项目管理等文件。
(三)评价指标体系
1.指标体系设计的总体思路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共性指标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鲁财绩〔2020〕4号)中制定的《财政和部门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参考)》进行设置。同时选取能够体现本次绩效评价对象特征的共性指标,并参照专家意见和项目特点对三、四级指标进行细化和调整。在权重设计上,考虑到项目已取得阶段性完成,对产出和效益环节进行重点考察,权重设置为70%。
2.指标体系确定
本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绩效评价指标一级指标4项:决策、过程、产出、效益,下设二级、三级,总分值设定100分,其中,决策14分、过程16分、产出35分、效益35分。
(四)评价方法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鲁财绩〔2020〕4号)结合项目的特点,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选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
三、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2022年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6.7分,绩效评级为“良”。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方面。该项指标满分14分,得分11.61分,得分率为82.93%。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整体预算编制科学,但个别学校设置的绩效目标值与实际偏差较大,不够科学,部分指标值设置过于保守、超额完成率较高,个别指标无法清晰衡量。
2.项目过程方面。该项指标满分16分,得分14.25分,得分率为89.06%。项目资金到位及时、足额,项目预算执行率较高;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不存在挪用、挤占等情形,总体使用规范;民办高校的预算执行率为72.36%,低于项目总体执行率,个别学校专项经费较难与学校其他经费清晰区别,财务监督管理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3.项目产出方面。该项指标满分35分,得分31.57分,得分率为90.2%。应用型高校整体建设、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四新专业建设等任务完成情况较好,但个别高校的建设质量、及时性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4.项目效益方面。该项指标满分35分,得分29.27分,得分率为83.63%。相关高校在师资队伍水平提高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益,但“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科研与社会服务、特色专业建设等水平和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
四、存在问题
(一)个别高校“应用型”专业建设有待进一步聚焦
“应用型”专业建设是应用型本科高校实现内涵式发展的关键。虽然绝大多数高校明确了“专业服务面向”“行业产业导向”等应用型专业建设定位,但个别高校专业优势特色不明显,如部分高校在任务书中未体现专业优势特色,未做到紧紧围绕行业或产业链发展需要或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优化调整专业结构,超前布局新兴前沿专业;学科专业的更新换代迟缓,与社会经济需求的联结度、契合度不够高,优势特色不够鲜明。
(二)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1.预算管理方面。个别高校预算资金较平均,未突出重点扶持项目;个别高校任务书中各项预算支出内容较为笼统,未细化项目预算编制。
2.资金使用方面。资金使用面较为宽广,未能聚焦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创新以及学科专业建设等十个方面的重点投入、重点建设,对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不强。民办高校预算执行率为72.36%,执行率偏低。
(三)高校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贡献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2年,相关高校横向课题经费占科技经费总额比重不足50%,个别高校横向课题经费占比不足20%。横向课题经费占比少,表明高校科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响应度、匹配度偏低,难以充分满足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对科技创新的迫切需求,需要进一步强化需求导向,加强有组织科研,切实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四)“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2年相关高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不足50%,“双师型”教师数量相对匮乏。一方面高校尚未扭转以理论研究型为中心的队伍建设理念,过于注重教师的学术头衔、学历学位、学术科研能力等学术性能力,对吸收引进行业企业的优秀技术人才重视程度和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目前高校尚未探索出校企共引共育人才队伍的有效机制,尚未建立真正的人才“旋转门”制度,在行业、企业、实务部门等外聘教师的评价、考核等方面缺乏创新性改革举措,一定程度影响了“双聘双岗、交融互动”的“双师型”队伍建设。
(五)绩效指标设置合理性、可考核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个别高校部分指标的指标值设定不合理,部分指标制定不合理,如经济效益指标设定为“教学条件‘提升’”,生态效益指标设定为“学生获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600项以上”,经济效益指标设定为“人才培养水平‘提高’”等;个别高校部分指标设置与办学实际偏离较大,年度目标值远低于实际完成情况,缺乏挑战性、高阶性,不能正常体现高校工作水平和能力。
五、意见建议
(一)强化服务功能,打造切实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特色高校
建议主管部门进一步发挥统筹引领作用,加强对应用型大学建设工程的工作指导,引导高校切实将“应用型”大学建设理念贯彻深入,将投入重点集中到核心建设任务上,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急需、技术性强、办学成本高和艰苦行业的相关专业发展,重点支持专业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等相关项目,加快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议相关高校深入推进产教融合、科教协同创新、校企协同育人,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突破口,主动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需求,重点建设优势、特色专业集群,建设一批应用型示范专业,大幅度提高复合型技术技能型课程比重,着力培养生产服务一线紧缺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增强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建议相关高校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支出内容应明显契合“应用型高校建设”特点,向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实训和“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倾斜;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财务支出监控,规范项目经费使用。建议主管部门加大资金使用监督力度,避免资金闲置,切实提高资金效益。同时,应督促民办高校提前规划项目执行方案,把控项目实施进度,在计划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项目。
(三)增强应用创新,提升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建议相关高校强化应用基础研究,聚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开展科技服务和应用性创新活动,努力成为区域和行业的科技服务基地、技术创新基地。通过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等协同创新方式,关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加强产业技术技能积累,共建高水平科研成果转化平台,促进先进技术转移、应用和创新。探索先进技术辐射、扩散路径,与科研院所、高水平大学等多方联动,协同建设研发中心及重点实验室,切实增强自身应用性研究实力,广泛开展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技术服务,提升中小微企业技术应用水平,真正带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四)坚持引培并重,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
建议相关高校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设兼具教师、工程师资格或素质,兼备教学能力、生产实践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立完善兼职教师管理制度,鼓励设立流动岗位,聘请科学家、企业家、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等担任项目首席专家和专业课兼职教师,并作为青年教师的实践实习导师,建立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适当提高兼职教师比例。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一线科研实践和技术研发,提升先进技术应用转化能力。
(五)加强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目标
建议相关高校进一步完善项目的规划、决策、实施与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年度绩效目标的科学论证和审核把关,紧紧围绕国家战略急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核心领域的年度建设重点,设置既实事求是、又追求卓越的建设目标,细化目标的可考核性,强化监督落实,进一步提升目标的达成度、经费的产出效益,加快内涵式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