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建设水网是区域发展战略性、基础性、全局性的重大工作,是山东省委、省政府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山东实践。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部署,山东省水利厅(以下简称“省水利厅”)根据《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山东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以及国家关于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于2021年10月编制完成了《山东现代水网建设研究报告》和《山东现代水网建设专题研究成果概要》,于2022年1月印发了《山东现代水网建设规划》(鲁政字〔2022〕22号)(以下简称《规划》),并制定了《山东现代水网建设行动计划》。《规划》提出了山东现代水网建设主要任务,包括水资源配置、防洪减灾、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数字水利建设四个方面。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考虑资金来源及已开展评价情况,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资金涉及省本级重点水利工程、水利事业发展,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项目,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创建,水利救灾,中央基本建设投资等6个资金投向。2022年度共安排预算资金354,388万元,覆盖16个市、130个县(市、区),包括中央对下转移支付资金222,901万元,省级资金131,487万元(含中央基本建设工程省级专项资金26,976万元)。
1.省本级留用资金
涉及水利工程水文设施建设、山东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水旱灾害部分)、各类水文站点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36个项目,批复年初预算52,972万元,年中调减2,241.14万元,全年执行49,785.77万元,预算执行率98.14%。
2.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1)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投向
预算资金共12,600万元。覆盖除菏泽市、青岛市和20个中央财政补助乡村振兴重点县之外的14个设区市、117个县(市、区),对2204处农村饮水工程设施开展维修养护,计划覆盖服务人口1134万人。截至2022年底,资金拨付到位11,673万元,到位率92.64%,支出1,578.97万元,执行率13.53%,共完成2189处农村供水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覆盖计划范围内服务人口1088.92万人。
(2)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项目投向
省级资金15,000万元,建设34个示范项目,覆盖除青岛市的15个市、34个区县,治理面积300平方公里。截至2022年底,资金拨付到位15,000万元,到位率100%,支出2,359.42万元,预算执行率15.73%,共完成34条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综合治理小流域300平方公里。
(3)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创建投向
省级资金17,000万元,支持16个市创建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共16条、289公里。截至2022年底,实际拨付到位17,000万元,到位率100%,实际支出4,483.94万元,执行率26.38%,共完成16条、289公里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建设。
(4)水利救灾投向
下达资金共12,749万元,包括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5,810万元、省财政乡村振兴重大专项(水利救灾)资金6,939万元,于2022年6月、12月分2批下达,覆盖全省10个市及部分市水文中心,用于实施相关水毁修复工程和仪器设备更换。截至2022年底(第二批资金截至2023年6月底),该投向资金拨付到位12,689万元,资金到位率99.53%,支出1,842.88万元,预算执行率14.52%。
3.中央基建投资投向
中央下达基本建设投资资金217,091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6,976万元,专项用于4个国家水网骨干工程和5个水安全保障工程。截至2022年底,累计收到中央资金365,091万元、省级资金808,575.70万元,累计支出资金918,957.75万元,累计执行率78.30%。
(三)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完成水利建设、管理维护任务,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水安全保障能力,提高水旱灾害风险防御能力,保持水利可持续发展。
2.2022年度绩效目标
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加强行业监管力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河湖岸线管控,提高水旱灾害风险防御能力,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1.评价范围
2022年度预算资金354,388万元,覆盖山东省16个市、130个县(市、区),包括中央对下转移支付资金222,901万元,省级资金131,487万元(含中央基本建设工程省级专项资金26,976万元)。
2.评价目的
进一步掌握山东省现代水网建设资金工作整体开展情况,全面评估山东省现代水网建设资金目标实现程度、项目建设质量状况,综合分析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效果,提高资金保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为完善和改进山东省现代水网建设工作提供依据。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3.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0号);
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绩〔2021〕12 号);
5.评价资金相关的资金管理办法、预算指标下达(调整)、绩效评价、项目管理等文件;
6.《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7.《山东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8.《山东现代水网建设规划》(鲁政字〔2022〕22号);
9.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文件。
(三)评价指标体系
采用“决策-过程-产出-效益”评价框架,在一级指标权重设置方面,重点突出产出(30分)、效益(30分),适当强调过程(25分)、决策(15分),总分100分。
(四)评价方法
通过对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的比较和分析,进行综合评价,在不同阶段用到以下方法:
1.案卷分析。全面梳理山东省现代水网建设相关政策内容和管理要求,分析政策目标及实现程度,查找评价资金支持方式、支持力度与政策目标之间的关系。
2.座谈调研。组织对省水利厅河湖处、水保处、农水处等6个处室及省流域中心、省水文中心、省防储中心等3家单位、15个市及32个县(市、区)水务部门开展现场调研;选取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等78个项目进行现场踏勘。
3.问卷调查。选取范围广、公共性高的项目,面向周边居民发放调查问卷,重点调查社会公众对饮水水质、环境改善、防汛措施等事项的反馈。
4.专家咨询。邀请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水务规划研究院、北京林业大学水土保持学院等单位的7位行业专家参与并指导资料审核、方案编制、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及报告撰写等工作。
三、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经评价,评价范围内省级现代水网建设资金综合评分84.94分,评价等级为“良”。
(二)绩效分析
1.决策方面,现代水网建设资金分配符合山东省委、省政府部署,资金分配程序较为规范,但个别资金投向目标定位不够精准;部分资金投向绩效目标分级下达缺少核心绩效指标。
2.过程方面,省级资金下达较为及时,部分资金未能及时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资金执行进度较慢。资金整体使用管理较为规范,但资金和项目管理精细化水平不足。
3.产出方面,2022年各投向项目基本能够按照计划进度实施,已完工项目部分工程验收合格,部分项目仍处于在建阶段,部分项目完工后未及时验收。
4.效益方面,现代水网建设资金投入成效较为显著,受益群众满意度较高,但个别建设目标建后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管护经费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
(三)取得成效
1.保障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一是加强河道泄洪能力建设,提升中小河流的防洪标准,恢复河道行洪排涝能力;二是加快推进重要蓄滞洪区建设,湖东滞洪区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改善了当地交通状况,保障淮河流域防洪安全和滞洪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开展重点涝区治理,实施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沿运片邳苍郯新片区治理工程,进一步完善了沿运邳苍郯新洼地区域骨干河流防洪除涝体系,改变低洼易涝区河道淤积严重、排涝泄洪能力低的问题,提高流域内防洪除涝整体效益。
2.秉持综合治理理念,强化河湖生态系统保护。实施治山保水,守护绿水青山,对流域内宜林的荒草地实施水土保持林栽植等措施,对不宜治理的疏林地、荒山实行封育治理,最大限度地增加林草植被面积,林草面积达到宜林宜草面积的80%以上;统筹治污洁水,改善人居环境;创新管护模式,打通河湖与水利工程管护“最后一公里”。
3.引领推进以水兴业,助力赋能乡村振兴。一是综合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向良性循环转化;二是有机结合水土流失治理与乡村产业发展,拓宽乡村增收渠道。
4.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提升供水保障能力。一是推进重点调蓄工程建设,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二是提升农村供水标准和保障水平,加强村内供水设施和管网更新改造,进一步解决农村饮水供水管网标准低、规模小、管网设备老化失修等问题。
四、存在问题
(一)部分项目管理基础不够牢固。资金执行进度较慢,部分县(市、区)存在欠拨欠付情况。资金下达市县后,项目建设方案审核、预算资金评审、招标控制价评审等审批程序耗时较长,征地拆迁工作滞后、未明确业务单位等原因导致部分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相对滞后;部分市县未能充分结合区域实际需求、发展规划等制定实施方案,导致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大量调整,甚至出现无效、低效投入;部分项目未充分落实调整程序,部分项目验收过程不严谨、不及时,部分项目施工管理有待加强,上述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
(二)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不够健全。部分投向建设及运行维护资金仍主要来源于财政资金,占比超过90%,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及其他渠道资金参与度偏低。社会主体参与筹资的机制还不完善;现有筹资措施尚未完全落地,如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投向,大部分地区未明确从水费收入中计提维修资金的比例。
(三)资金综合效益有待持续释放。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对建设目标实现的支撑作用不够显著,部分项目在制定方案时,建设目标缺乏评价基础;个别项目建后管护不到位、不及时,影响项目成效;建成设施长效管护仍有差距,影响工程后续效益;部分项目尚未投入使用,建设效益难以充分发挥,部分项目暂未竣工验收或验收后暂未完成移交,部分中央基本建设项目2022年仍处于计划建设期,预期成效尚不具备评价条件。
五、意见建议
(一)优化资金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1.调整优化专项资金配置结构。维持对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的支持;在明确资金用途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发挥规模效益。支持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提升水利设施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支持水利工程建后运行管护,确保水利工程效益长期有效发挥。优化资金投入方式,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合力,抓实抓好目标落地。
2.加大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力度。对于确需在全省总体规划下分年、分地区实施的项目,可按照“条件最优、时间最快”的原则确定各地资金投放的顺序。
(二)做好顶层设计,提升资金管理效能
1.完善制度体系。尽快制定出台现代水网建设资金管理配套制度办法,为现代水网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提供约束框架。
2.突出规划引领。要更好地发挥规划“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建立“规划-政策-预算”之间的有效联系,确保财政资金投入与规划任务有机结合。
3.做巧协同联动。在现代水网建设的整体目标上,依托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实现各部门之间的有效对话,在政策制定、项目立项、资金分配等阶段,充分听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从全局视角提高部门之间、政策之间的协调性,实现资金利用效益最大化。
4.优化投入机制。坚持政府主导。水利是最重要的公共产品之一,省市县三级政府要健全完善保障机制,重点解决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生活保障、生存发展、人居环境、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民生水利问题,突出政府服务功能。引入市场机制。对于具备条件的、非纯公益的水利项目,通过运行管护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构建社会参与水利建设的大格局,增加水利资金总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受益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运营和管护。
(三)严格使用管理,提升资金监管水平
1.完善预算管理。建立结存转移支付资金与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统筹结合的机制,对于实施进度滞后、资金未及时拨付等情况导致年度内无法完成支出的项目,及时做好沉淀资金、结余结转资金的处理工作。
2.优化监管流程。对于采用因素法方式分配的资金实行备案制度,县级水利部门确定资金安排及项目实施方案后报省市水利主管部门备案。对于按照项目法分配的资金,应提前布局谋划,完善项目储备库制度,规范省级项目入库要求及程序;要求各地水利部门在加强项目论证的基础上,加强项目库的动态管理,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以及成熟度进行排序,为高效率、高质量承接中央和省级资金打好基础。对现代水网建设资金实现资金运行全过程监管,突出对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的风险防控。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做好项目和资金双监管,提高监管工作的精准性。
3.强化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申报管理,从项目调研、可行性研究、立项、筛选、论证等环节层层严格把关。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健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以关键绩效指标指导、考核项目实施效果。加强项目验收管理,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项目验收,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对工程量、建设目标、经济社会目标等进行综合验收。加强项目后续管护,项目验收后及时做好实物资产的移交、入账手续,建立健全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资金,确保建成项目运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