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关系国家食品安全与公共卫生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省财政每年均安排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用于开展动物防疫相关工作。
山东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包含四个支出方向,分别是重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强制扑杀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无疫省”建设补助。强制免疫补助主要用于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强制免疫工作补助、“先打后补”等;强制扑杀补助主要用于预防控制和扑灭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小反刍兽疫、布病、结核病、马传贫、马鼻疽等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动物的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主要用于对养殖环节病死猪、牛、羊、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进行补助;无疫省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负压生物实验室建设、乡镇兽医站建设、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动物隔离场维持运行补助、无疫小区建设等试点工程补助。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2022年,省财政安排山东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9673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0734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6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山东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支出39529.5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支出30898.2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支出8631.2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0.86%;截至2023年5月31日,山东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支出49941.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支出37119.8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支出12821.6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1.63%。
(三)项目绩效目标。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绩效目标为:完成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及免疫抗体检测工作,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密度达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与传播。
强制扑杀绩效目标为:预防控制和扑灭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小反刍兽疫、布病、结核病、马传贫、马鼻疽等动物疫病。
无害化处理绩效目标为:确保各辖区养殖场户科学规范处理病死畜禽,不出现随意抛弃、加工病死畜禽等现象。
“无疫省”建设绩效目标为:达成国家规定的免疫无口蹄疫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标准,完成市级实验室、乡镇兽医站、卫生监督检查站及隔离场等硬件建设,规范开展免疫、检疫等日常工作,实行动物防疫检疫档案规范化管理,确保动物免疫、消毒、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情报告、动物疫情处置、动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督等动物防疫工作各项数据标准详实,信息准确可追溯。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本次评价对象为2022年度山东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9673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0734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6000万元。支出方向包括:重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强制扑杀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无疫省”建设补助。项目覆盖范围涉及山东省15个市、126个县(市、区)。评价时间范围原则上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底。为进一步落实项目的产出和效益,部分资金及业务数据搜集至2023年5月31日。
(二)评价依据。
绩效方面: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3.《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
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鲁财绩〔2020〕4号)。
行业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3.《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
4.《关于印发〈山东省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牧计财发〔2017〕49号);
5.《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鲁牧动卫发〔2022〕2号);
6.《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7.《山东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2023版)》(鲁牧计财发〔2023〕1号);
8.《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3号);
9.《山东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方案》(鲁政办字〔2019〕21号);
10.《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动物防疫资金各类项目实施方案及建设标准的通知》(鲁牧动卫字〔2022〕8号)。
(三)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山东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的指标体系按照绩效评价基本原则进行设置,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4个部分。
决策:分值13分。主要对项目立项依据的充分性、立项程序的合规性、政策合理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等进行评价。
过程:分值22分。主要对资金落实、资金使用、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等进行评价。
产出:分值32分。主要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强制扑杀工作、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工作、“无疫省”建设等四方面产出进行评价。
效果:分值33分。主要对动物防疫实施带来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社会公众满意度进行评价。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在遵循客观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原则的基础上,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对项目采取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的形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方式主要包括:
1.核查资料。项目单位根据评价组下发的资料清单,提供相关资料,评价组对照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对资料进行分析、汇总。
2.现场检查。对选定调研单位进行现场评价,核实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效果等。
3.调查访谈。采用现场座谈和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采购方以及疫苗使用养殖户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度情况。
4.专家意见。聘请动物防疫相关业务专家对专业性问题进行技术指导,聘请政府采购和绩效评价相关专家对评价开展、指标体系、评分准则等相关内容进行指导。
三、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经评价,本次山东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5.37分,评价等级为“良”。各项指标得分情况见下表。
山东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绩效评价综合得分表
指标 | 权重 | 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3.00 | 10.33 | 79.46% |
过程 | 22.00 | 18.28 | 83.09% |
产出 | 32.00 | 28.50 | 89.06% |
效益 | 33.00 | 28.25 | 85.61% |
合计 | 100.00 | 85.37 | 85.37% |
(二)绩效分析。
1. 非现场评价情况分析
本次非现场评价覆盖所有资金使用单位和项目预算资金,评价组成员对非现场评价的所有县(市、区)开展数据采集、资料收集工作,并对数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整理后的数据、资料用于过程、产出及效益部分的指标评分。通过非现场评价得出资金管理部分的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产出、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的数据。非现场评价结果显示,2022年度山东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合理,资金分配总体较为合理,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任务总体完成情况较好,春秋季防疫均按计划完成,但在疫苗使用效率、“先打后补”推进情况、“无疫省”建设标准明确性等方面还有待提高。
2. 现场评价情况分析
本次现场评价范围按照“原则上不低于具体资金使用单位总量的30%、项目预算总金额的60%”的标准,对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涉及的各地市(市本级和现场抽取的2-3个下辖区)以及部分省财政直管县进行现场调研。经现场评价,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全过程资料核查以及问卷调查结果表明,2022年度山东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各子项目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总体较为规范,但对于疫苗采购成本控制、动物防疫员改革推进、“无疫省”建设进度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取得成效。
1. 切实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
2022年,山东省强制免疫疫苗采购资金18516万元,采购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2963万毫升、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30352万毫升、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2565万毫升、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2409万毫升、布鲁氏菌病活疫苗(S2株)万头份、小反刍兽疫活疫苗万头份。圆满完成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均达到100%,主要病种免疫抗体合格率超过90%,大幅高于国家规定标准。聚焦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非洲猪瘟、炭疽等重点病种,锁定生产密集、流通频繁、风险集中的重点区域,制定实施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26项,累计监测场点24.5万场次、样品1371.2万份次,及时发现处理风险隐患,全年无重大区域性动物疫情发生。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在18个县(市、区)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试点。开展动物卫生工作规范年行动,率先实现整省域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促进动物检疫智慧化、便民化。
2. 探索建立区域化管理“山东模式”
山东省自2019年启动全省免疫无口蹄疫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省财政支持建设91处警示标志、60处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9处动物隔离场并保障日常运行;支持16个市级兽医实验室改造升级、对310个乡镇兽医站进行标准化提升;建成70家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128个配套收集体系;建立完善13项工作流程、64项制度规范。截至2022年8月,“无疫省”建设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随后,山东省将“无疫省维持状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同时,以畜牧企业为主体,建成非洲猪瘟等无疫小区11个、布鲁氏菌病等动物疫病净化场243个,构建起“无疫省”、无疫小区、净化场“三位一体”的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新格局。
3. 不断完善全链条管控工作机制
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健全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增强人畜共患病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8条意见,构建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各环节互联互通,免疫、检疫、监管、执法互为印证的动物疫病闭环管理机制。山东省是畜牧大省,畜禽调入调出量大面广。针对这种情况,省级层面重点加强畜禽运输过程动态管控,将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管理从生猪扩展到所有畜禽。截至2022年底,全省已备案车辆18458辆,全部安装定位系统,实现了行进路线实时监控、全程记录。同时,严格落实畜禽调运监管,60个道路检查站常态化值守,2022年以来,累计查验8.4万车次,涉及畜禽3.8亿头(只);动物产品20.2万吨。
四、存在问题
(一)部分地区村级防疫员改革不彻底。
2022年,强制免疫工作补助主要用于基层防疫员补助,补助标准由各市县根据本地区防疫员数量、工资水平等自行确定。本次评价发现部分地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不彻底,人员配置不合理,未能按照划定监管网格,定人员、定区域的要求,实现网格全覆盖。部分地区存在村级动物防疫员对养殖散户强制免疫工作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二)“无疫省”建设任务方案精细化程度不足。
“无疫省”建设实施方案未对部分子项目标准化建设内容做明确要求,标准不够细化,约束力度较弱。现场调研发现,部分区县存在未按照实施方案开展乡镇兽医站标准化建设的情况,实施内容与山东省“无疫省”建设实施方案乡镇兽医站标准化建设内容不匹配。
五、意见建议
(一)注重成本控制,做足市场价格调研。
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优势,降低采购成本,最大化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扎实做好采购需求论证,密切关注价格差异,做足市场价格调研,全方位论证疫苗价格,以公平竞争的方式,面向全国遴选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供应商,对于价格异常或变化较大产品要积极研究替代方案。
(二)深入推进改革,加强防疫队伍建设。
对尚未全面完成村级防疫员改革的地市,建议省畜牧兽医局切实落实改革监管职责,督促各地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加快推进改革工作,运用“市场化”手段,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方式,精简人员,提升素质,提高待遇,建立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的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队伍,制定和落实基层动物防疫员管理考核办法,提升基层动物防疫员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加强项目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对于前期未完成的“无疫省”建设项目,建议省畜牧兽医局加强项目管理,督促各地市主管部门制定措施推动项目建设,制定明确的后续推进计划,确保尽快完工;细化“无疫省”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建设标准和乡镇兽医站标准化建设等负面清单等,明确支持方向和禁止事项,规范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