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是省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厅级,主要承担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等职责。省委政法委机关内设办公室、研究室、干部处、基层社会治理处、执法监督处、法治处、宣传处等12个处室,下属事业单位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2022年初收入预算7615.17万元,年中调整预算至 11399.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78.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4.19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57.04万元。2022年初支出预算7615.17万元,实际支出106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7.55万元、项目支出6344.25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收入决算11399.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78.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4.19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657.04万元。实际执行1068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7.55万元、项目支出6344.25万元,执行率93.70%;结转结余718.18万元,结转结余率9.43%,两年间结转结余变动率9.31%。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共计30.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99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执行数共计21.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3万元、公务接待费1.51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941.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12.7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57.69万元、无形资产净值2274.24万元、长期待摊费用0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0万元、委托代理资产0万元。
(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根据部门职能和相关规划,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设置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全面部署全省政法工作。督促推动党中央有关政策和重要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省委有关工作要求的落实。研究政法领域有关立法问题,提出地方性法规立法建议。指导督促全省政法部门贯彻落实依法治省有关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宣传先进事迹,为见义勇为人员提供资助援助,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评价目的:以预算资金为主线,对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整体预算支出执行过程中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及成本控制等进行梳理,综合分析部门的管理效率,落实部门预算主体责任,提高部门资金、资产等资源统筹配置能力和使用效益;以战略目标和职责目标为基础,对部门履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反映财政资金支出结果,提升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行政效能。
评价对象及范围: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涉及资金11399.99万元。
(二)评价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2.《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
3.《山东省省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绩〔2021〕1号);
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配合做好省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函》(鲁财绩函〔2023〕1号);
5.被评价单位提交的反映部门管理的佐证材料;
6.被评价单位提交的反映部门履职结果的佐证材料;
7.评价工作组通过公开渠道查询、社会调查收集获取的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财政资源配置、预算管理、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社会效应按照“15分、35分、15分、25分、10分”进行设置。本项目最终评价等级分为四级:得分在90(含)-100分为优;得分在80(含)-90分为良;得分在60(含)-80分为中;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四)评价方法
为确保评价过程、结论的科学与准确性,根据评价工作需要及部门特点,评价工作中主要采用包括案卷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公众评价法、因素分析法、现场调研法等,以充分采集和核实评价所需要的基础数据资料,进行科学的分析处理,得出评价结论。
三、评价结论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2022年度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89.1分,综合评价等级为“良”。
(二)绩效分析
1.财政资源配置
该一级指标满分15分,综合得分13分,得分率86.67%。评价认为,该部门预算安排和“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任务相匹配,预算安排明确细化,会议费、培训费控制符合要求,资金分配合理,与相关任务、绩效等情况相匹配,聚焦重点任务安排项目预算。但资金存在年中大量调剂、频繁调剂等情况。
2.预算管理
该一级指标满分35分,综合得分33.4分,得分率95.43%。评价认为,该部门经费拨款以外的收入预算已完成,资金使用规范,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公开,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用,内部控制体系实施良好,会计人员任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程序,资产管理规范。但财政结转结余控制管理、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和财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方面还有待提高。
3.绩效管理
该一级指标满分15分,综合得分11.2分,得分率74.67%。评价认为,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总体规划、工作要求,与年度部门预算资金、项目投资额相匹配,绩效指标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实现全面覆盖;绩效资料及时完整报送,评价结果运用合理。但个别存在绩效目标值测算依据不够充分,指标不清晰、明显矮化或无法衡量,指标值未完成,绩效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4.部门履职效能
该一级指标满分25分,综合得分23.5分,得分率94%。评价认为,该部门已完成与预算资金有关的重点任务工作,但自评结果和复评结果存在差异。
5.社会效应指标
该一级指标满分10分,综合得分8分,得分率80%。评价认为,在省直部门高质量发展考核中,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排名在10%-30%之间,位于优秀等次。
(三)取得成效
2022年,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保障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完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推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推动开创全省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了坚强政法保障。
(四)存在的问题
1.预算管理方面。一是预算执行约束激励机制不健全,预算约束性不强。部门年中频繁调整、大量追加年初预算,没有根据预算资金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绩效目标。二是财政结转结余资金较多。如部门2022年度财政结转结余资金718.18万元,支出预算7615.17万元,结转结余率9.43%,超过财政结转结余率9%的控制线。
2.绩效管理方面。一是绩效指标设置科学合理性不足。绩效目标值测算依据不够充分,个别指标不清晰、明显矮化或无法衡量,个别指标值未完成。二是绩效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指标体系不够细化完善,评价结果不够客观公正。个别项目实际执行率较低而自评得分较高。三是部分绩效指标内容不明确,未能体现资金支出核心内容且可比性可考性较低。
3.财务管理方面。财务制度建设有待完善,会计人员管理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部门部分管理制度制定年份较早,未能根据财政部新版《政府会计制度》内容及时更新补充,制度时效性、完整性有所欠缺。二是会计人员管理存在漏洞。如根据会计处提供的《参加信息采集会计人员名单以及2018-2022年继续教育完成情况》,未发现该部门的相关会计人员参加会计信息采集和近五年继续教育信息。三是财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抽查发现,个别会计凭证装订不够及时,财务基础工作有待提高。
4.项目管理方面。一是预决算公开不够规范。2022年部门预决算公开不够完整,专项资金任务清单、具体支出政策、项目申报指南、资金分配因素和分配结果、绩效自评报告等公开不全面。二是项目库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现场核查发现,部门个别项目管理不够到位,项目之间资金界限不够明晰,重点项目不够突出。三是部分项目经费管理不够规范。个别项目经费采取立项后一次性拨付等方式支付,项目质量保障性较低。部分项目为年中追加资金,项目经费预算约束不足。
四、意见建议
(一)预算管理方面
一是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增强预算编制精准性。部门应进一步规范支出预算编制,准确预测全年重点项目支出需求,合理确定各项目经费支出标准,为项目预算编制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强化支出预算管理,明确经费支出要求。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管理,将维持部门基本运转的支出从项目支出中专列公用经费,增强部门财务统筹能力,及时消化清理财政结转结余资金。三是规范部门预算项目调整调剂程序。对于未列入年初预算的项目,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结合既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按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履行预算调整程序,未经依法审批,不得在既有项目中直接列支非经审批的新增支出,避免项目经费之间的混淆问题。
(二)绩效管理方面
一是强化绩效管理理念,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及指标。绩效目标设定是绩效管理的起点和基础。建议部门针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政法行业特殊性和具体要求,认真梳理相关政策文件,精准提取文件中有关绩效考评及过程监督关键信息,结合部门特点和中长期规划,统筹设定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二是完善绩效跟踪机制,实现绩效管理动态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及时根据预算调整情况动态调整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信息分析汇总方法,对各部室的预算执行、管理和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管、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偏差并予以纠正。
(三)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强财务内控制度学习和制度执行力,夯实财务基础工作。及时更新完善部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制度制定的时效性,加强资金支出的合规性、严谨性,进一步提升部门整体预算执行力。二是强化部门和单位会计人员管理规范性。督促会计人员及时参加会计信息采集、会计继续教育及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财务专业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财务内控建设。完善部门内控管理制度,确保制度合规、完整,建立健全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每年定期风险评估并形成规范书面报告。
(四)项目管理方面
一是强化部门预决算管理,做到及时公开透明。除涉密项目外,应及时全面公开专项资金任务清单、具体支出政策、项目申报指南、资金分配因素和分配结果、绩效自评报告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做实做细项目库管理。严格落实做实项目库管理的相关要求,全面清理完善项目库,不断健全完善各项管理机制。三是严格项目管理。加强临时性、活动类项目前期审核,及时验收项目成果;严格项目调整程序,对于年度内存在调整的项目,按要求履行相应的调整程序,提高管理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