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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院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29 08:53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1.立项背景。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院运行经费项目是为保障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培训教学与日常运转而设立的特定目标类项目。

学院为省纪委监委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2017年8月由省纪委、省监察厅廉政教育中心更名而来,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及培训教学研究工作。其经费来源全部为财政拨款。

2.实施目的。项目通过保障学院培训教学与日常运转费用,不断提升学院教学、教研服务水平,为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供坚强保障。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1.项目预算安排。运行经费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学院开展培训所需的运转费用,2022年预算安排2250万元,具体分为两部分,一是浮动培训成本,包括开展培训教学任务所需的讲课费、培训租车费、办公费、印刷费等直接成本,培训教学期间产生的水、电、天然气、食材等间接成本,以及其他培训教学成本。二是固定培训成本,包括综合物业、绿化养护、维保、安保4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维护费等日常固定成本,以及日常运行期间产生的水、电、天然气、食材费等间接成本。

2.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250万元,年中调减98.1万元,实际可执行指标2151.9万元,实际支出资金2148.6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85%。实际支出中,一是固定培训成本1835.07万元,占实际支出的85.4%,包括,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日常食材费、日常水、电、天然气、其他固定运行成本如电话网络费、驾驶员薪资等;二是浮动培训成本313.6万元,占实际支出的14.6%,包括培训食材费、开展培训教学直接成本、培训期间水、电、天然气、其他培训成本,包括廉洁文化纪检监察历史长廊、物业员工培训期间绩效工资。

(三)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经梳理,该项目以发挥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主阵地”作用,为学院强化精准意识,拓展培训覆盖面,提升培训质量,教育引导学员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培养造就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在新时代新起点上进一步推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项目支持和经费保障为目标。

2.2022年度绩效目标

按照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开展好34期线下培训、完成好17项重点工作,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增强党员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思想自觉。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项目评价对象为2022年度实际拨付学院的运行经费2151.9万元。评价范围为经费预算支出相关工作,包括学院日常培训与教学研究等。

通过审核学院运行经费使用情况和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评判运行经费是否符合学院实际培训与教研工作需求,是否有助于学院充分发挥教育培训主阵地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进而总结工作亮点,及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合理意见建议,促进项目单位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15年印发);

4.中纪委《关于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中纪办〔2019〕18号);

5.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鲁办发电〔2022〕26号)

6.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0号);

7.省纪委《2022-2026年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鲁纪办字〔2022〕4号)

8.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鲁财绩〔2020〕4号);

9.与评价资金相关的其它资金管理办法、预算指标调整、绩效评价等文件;

10.项目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重要材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该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鲁财绩〔2020〕4号)中的框架指标体系,并结合《山东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院2022—2024年工作规划》等政策文件要求、项目特点和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来确定。最终确定的指标体系由三级指标组成,其中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1项、三级指标28项,满分为100分。一是决策指标(20分),主要评价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情况。二是过程指标(20分),主要评价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情况。三是产出指标(30分),包括数量、质量、时效和成本指标,主要评价项目的完成、质量和成本情况。四是效益指标(30分),包括项目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指标,主要评价项目实施所发挥的各类效益及重要作用、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对培训及教研工作的满意度。

本次绩效评价级次分为4个等级:

综合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

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

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

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其中“优”表示成效显著,“良”表示成效明显,“中”表示成效一般,“差”表示成效较差。

(四)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实地核查法。一方面,对项目的自评及相关档案资料进行现场核查和问询,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另一方面,对项目实施内容进行实地勘察,进一步核实项目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质量,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

三、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该项目的设立为学院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教学研究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有效发挥了学院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项目设立程序规范,预算执行率较高,总体完成情况较好。但是,受新冠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培训计划完成率较低、部分资金分配方式有待优化、部分管理制度存在一定风险等。项目总体得分87.33分,评价等级为“良”。

(二)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指标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为18.5分,得分率为92.5%。

1.项目立项

(1)立项依据充分性。该指标满分2分,综合得分2分,得分率100%。评价认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院运行经费项目符合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15年印发)、中纪委《关于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中纪办〔2019〕18号)、省纪委《中共山东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鲁纪发〔2019〕6号)、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鲁办发电〔2022〕26号)、省纪委《2022-2026年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鲁纪办字〔2022〕4号)等行业发展规划;符合《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鲁编办〔2021〕11号)确定的部门职责范围,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未发现重复立项问题。该指标未扣分,得2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该指标满分2分,综合得分2分,得分率100%。从评价结果看,该项目为省纪委其他运转类项目,按照一体化系统内项目申报流程进行申报,相关审批文件、材料均符合申报要求;项目年度预算经过了学院院务会集体讨论研究,并报省纪委常委会审定通过,立项程序较为规范。该指标未扣分,得2分。

2.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该指标满分4分,综合得分3分,得分率75%。从总体看,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设立了年度绩效目标,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绩效目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相匹配。但是,绩效目标设置与学院培训教学与教学研究两方面工作职责贴合还不够紧密,目标中仅设置培训教学相关指标,未设置教学研究相关指标。该项指标扣1分,得3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该指标满分4分,综合得分4分,得分率100%。项目绩效目标细化为培训完成率、培训班次、培训人次等产出指标和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等效益指标;绩效目标中对培训完成率、培训班次、培训人次等产出指标均进行了量化设置,效益指标如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等,指标值设置为“提升”;项目产出指标设置内容与年度培训计划数相对应。该项指标未扣分,得4分。

3.资金投入

(1)预算编制科学性。该指标满分4分,综合得分4分,得分率100%。项目2022年度预算需求经过学院院务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预算内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在内的学院日常运转费用,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别测算,并标明测算依据;预算确实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能够匹配。该项指标未扣分,得4分。

(2)资金分配合理性。该指标满分4分,综合得分3.5分,得分率87.5%。从总体上看,资金分配依据预算指标批复文件,按功能科目分配。但是,部分资金分配额度不够合理。全年实际支出维修(护)费超出年初预算106%。综上,该项指标扣0.5分,得3.5分。

(三)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指标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2个二级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为15.8分,得分率为79%。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该指标满分2分,综合得分2分,得分率100%。通过查阅指标文和财务资料,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250万元,年中调减98.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到位2151.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该项指标未扣分,得2分。

(2)预算执行率。该指标满分3分,综合得分2.8分,得分率93.33%。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支出资金2148.67万元,实际到位2151.9万元,预算执行率99.85%。该项指标扣0.2分,得2.8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该指标满分7分,综合得分4分,得分率57.14%。经评价,项目绝大部分资金能够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但存在部分资金列支科目不够规范。如12月13日记账37#,支付员工公寓楼维修、室外台阶及坡道维修、教育楼维修、办公楼消防改造支出11.04元;12月13日39#凭证,支付看台维修工程款43.59万元,均列入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科目。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后续支出,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物业员工工装等两项费用在“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中单独安排预算并支出。该项指标扣3分,得4分。

2.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该指标满分4分,综合得分4分,得分率100%。学院制定了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院财务制度汇编、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院管理暂行办法、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后勤保障部门管理办法等财务与业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合法、合规、较为完整。该项指标未扣分,得4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该指标满分4分,综合得分3分,得分率75%。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等均落实到位;未发现资料不齐全或未及时归档问题;财务和业务管理能够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但规范性还需加强,如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简化了验收流程,实际制度执行过程中,部分物资验收过于简化且缺乏内部责任人员管控,相关流程还需进一步细化完善。该项指标扣1分,得3分。

(四)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指标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4个二级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分为25.35分,得分率为84.5%。

1.产出数量

(1)培训班次目标完成率。该指标满分3分,综合得分1.94分,得分率64.71%。培训班次目标完成率为64.71%。该项指标扣1.06分,得1.94分。

(2)培训人次目标完成率。该指标满分3分,综合得分3分,得分率100%。培训人次目标完成率100%。该项指标未扣分,得3分。

(3)培训天数目标完成率。该指标满分3分,综合得分1.89分,得分率62.89%。培训天数目标完成率62.89%。该项指标扣1.11分,得1.89分。

(4)培训课程数量目标完成率。该指标满分3分,综合得分2.27分,得分率75.6%。培训课程目标完成率75.6%。该项指标扣0.73分,得2.27分。

(5)编印教材数量完成率。该指标满分3分,综合得分3分,得分率100%。2022年学院计划编印教材数量不少于5本,实际编印教材6本,编印教材数量目标完成率100%。该项指标未扣分,得3分。

2.产出质量

(1)重点工作质量达标情况。该指标满分3分,综合得分3分,得分率100%。2022年度工作计划中共涉及16项重点工作,包括启动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档案库建设、完善教学研究室建设、建立师资库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培训班课程质量评估机制、开展青年干部“七个一”素能提升行动等,均按规定质量完成。该项指标未扣分,得3分。

(2)培训人员考核通过率。该指标满分3分,综合得分2.96分,得分率98.5%。根据查阅学院2022年度开展的各期培训班档案,对比参训人员数量与考核通过人员数量,得出学院培训人员考核通过率98.5%。该项指标扣0.04分,得2.96分。

(3)培训人员覆盖率。该指标满分3分,综合得分3分,得分率100%。在2022年学院开展的计划内培训班中,计划培训对象与实际签到人员的工作单位、职务等信息基本匹配,各班次实际培训对象能够覆盖计划培训对象。该项指标未扣分,得3分。

3.产出时效

(1)培训计划按期完成情况。该指标满分2分,综合得分0.8分,得分率40%。考虑疫情因素,对超期2个月的班次扣分,该项指标扣1.2分,得0.8分。

4.产出成本

(1)固定培训成本控制率。该指标满分2分,综合得分1.5分,得分率75%。2022年计划固定培训成本为1762.70万元,实际固定培训成本为1835.07万元,成本控制率为104.11%。该项指标扣0.5分,得1.5分。

(2)浮动培训成本控制率。该指标满分2分,综合得分2分,得分率100%。2022年计划浮动培训成本为487.3万元,实际浮动培训成本为313.58万元,成本控制率64.35%。该项指标未扣分,得2分。

(五)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指标包括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2个二级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分为27.68分,得分率为92.25%。

1.可持续影响

(1)履职能力提升情况。该指标满分6分,综合得分4分,得分率66.67%。据现场调研,线上培训效果远不如线下培训,培训学院履职能力提升效果受到一定程度影响。该项指标扣2分,得4分。

(2)教研能力提升情况。该指标满分6分,综合得分6分,得分率100%。2022年,学院积极开发教辅资料,组织编印6卷共计123万余字的教辅资料;在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汇总各级各地学员建议意见,形成课评报告,为改进培训质量提供有益参考。牵头修订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师资库、教研室两项管理办法,对教研室进行优化重组,使之更贴合教学教研需求;同省委党校、山东政法学院探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各项教研活动均按规定质量有效开展。该项指标未扣分,得6分。

(3)廉洁文化建设成效。该指标满分6分,综合得分6分,得分率100%。学院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致力于打造应用于教学实践的廉洁文化教育阵地,以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三条主线厚植廉洁文化基础。截至评价日,已完成22处展陈建设,并设计了参观讲解课程,极大地丰富了学院的教育培训内容,增强了廉洁文化氛围,能够更好地宣传弘扬廉洁文化,增强不想腐的感召力。该项指标未扣分,得6分。

2.满意度

(1)参训人员满意度。该指标满分4分,综合得分3.93分,得分率98.18%。2022年干部培训学院从课程、服务及设施三方面设置学员满意度调查问卷,在各培训班共发放13469份,其中240份提出改进意见,学院自评满意度为98.2%。评价组根据学院培训与教研工作内容,重新制定了调查问卷,全面统计学员满意度,共回收问卷326份,有效问卷271份。通过对培训相关问题各选项分别赋分并按分值比例计算满意度,得出培训工作满意度(结合学院自有问卷)为98.18%。该项指标扣0.07分,得3.93分。

(2)教研工作满意度。该指标满分4分,综合得分3.75分,得分率93.72%。评价组根据学院培训与教研工作内容,制定了调查问卷,全面统计学员满意度,共回收问卷326份,有效问卷271份。通过对教研工作相关问题各选项分别赋分并按分值比例计算满意度,得出培训工作满意度教研工作满意度为93.72%。该项指标扣0.25分,得3.93分。

(3)上级领导满意度。该指标满分4分,综合得分4分,得分率100%。学院开展的廉洁文化建设工作、防疫隔离保障工作等得到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的批示肯定,各项培训教学与教学研究工作也得到各级领导好评。该项指标未扣分,得4分。

(三)取得成效

1.创新培训教学模式。面对疫情冲击,学院积极调整培训方式,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教学模式。同时,在做好讲授式教学基础上,积极探索集中答疑、情景教学、模拟实战等互动式教学方式,增强了培训针对性、实效性。

2.大力提升教研水平。学院积极开发教辅资料,组织编印6卷共计123万余字的教辅资料;在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汇总各级各地学员建议意见,形成课评报告,为改进培训质量提供有益参考。牵头修订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师资库、教研室两项管理办法,对教研室进行优化重组,使之更贴合教学教研需求;同省委党校、山东政法学院探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推动纪检监察学科建设、教学教研、师资共享、高层次人才培养等再上新台阶。

3.积极拓展学院职能。一是打造廉洁文化教育阵地。依托干部教育展厅、历史长廊、文化墙等22处展陈建设,设计参观讲解课程,以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三条主线厚植廉洁文化基础,极大地丰富了学院的教育培训内容。二是承担疫情防控责任。在疫情防控吃紧、员工感染大量减员的情况下,学院克服困难承接省纪委机关部分涉风险人员和省纪委留置中心轮岗人员隔离保障工作。

四、存在问题

(一)培训计划产出不够“高”。2022年疫情形势严峻,学院采取“线上+线下”方式推进培训工作组织实施,但受疫情影响,培训计划完成率仍然较低。2022年学院计划开展线下培训班34期,计划培训天数159天。实际开展计划内培训班22期,包括线上11期36天,线下11期54天。另有计划外班次2期,均为线下培训,共计11天。全年整体培训计划完成率64.71%,培训天数完成率62.89%;线下培训计划完成率38.23%,培训天数完成率33.96%。

(二)固定成本控制不够“紧”。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学院开展培训教学与教研工作。但由于学院由留置中心转化而来,单体建筑数量多、占地面积大,与此相关的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等培训固定费用支出需求较大,培训固定支出较高造成支出规模与培训教学产出数量关联度不强。另外,根据疫情防控要求,2022年学院承接省纪委部分涉风险人员和留置中心轮岗人员隔离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运行成本。

(三)资金列支渠道不够“准”。物业员工保障费用不应在学院预算中列支。学院房屋保洁、园林维护、安保等物业服务人员,由物业管理公司直接聘用,相关人员的工装等保障费用应由所属公司承担,但评价发现,因合同不明确,实际相关费用均由学院直接承担,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中单独安排预算并列支。

(四)部分物资验收不够“细”。根据学院《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部分低值易耗品仅需在发票签字验收,验收流程偏简单。同时,根据会计制度,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并且使用期限不满一年,能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学院制定的办法中将食材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不符合会计制度相关定义。且学院食材费用依照现有办法验收时,仅需采购员与厨师长双方在发票签字,缺少项目单位有关人员参与管控。

五、意见建议

(一)严格执行计划,提升培训成效。一是规范执行培训计划。严格按照年初培训计划统筹推进各项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计划的可操作性、可实施性。同时探索更高效、更实用的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模式,在重点推进线下培训的基础上,提高线上培训质效。二是完善计划调整程序。在培训计划执行过程中,及时根据各单位培训需求与实际培训情况,调整培训班次以及各班次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时间等,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

(二)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资金效益。一是加强日常成本控制。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强化精细化管理,严格压缩无效或低效资金支出,充分体现项目经费用于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的作用。二是提高资源利用率。学院资产规模较大,日常维持运转的成本较高,建议适当扩大培训覆盖范围,充分利用资源,一方面提升办班层次、规模和数量,积极探索举办中长期班次,提高培训实效性。另一方面扩大培训覆盖面,除现有培训对象外,进一步加强针对各省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省内有关部门单位纪委相关人员的培训。同时探索开展有偿培训模式,提高现有资源使用效益。

(三)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一是加强物业费用管理。提升物业管理社会化水平,明确物业职责范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于物业管理总承包合同测算金额以外的员工福利费用应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二是提升财务处理水平。单位财务人员应提升会计法律法规意识,加强学习、依法执业,严格根据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政策法规开展工作,规范使用会计核算科目。

(四)加强内控管理,抓好制度执行。一是要规范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低值易耗品验收管理的重视,按照规定填制、审核、归档和保管单据,做好资金的流向把控工作,对物品采购情况及时掌握,动态分析,提高内控机制实效。对于采购量较大、涉及资金较多、消耗较快的食材类应制定管理办法加强管控,进而防范财务风险发生。二是要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工作,发现问题后要严厉查处、严肃问责,坚决杜绝浪费行为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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