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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财政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13 10:51 浏览次数:

2022年,山东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积极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厅法规处被评为“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依法理财让民生更有温度”获评“山东省法治为民十件实事”,“财政法治建设重大实务问题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研究”等调研成果被省委依法治省办表彰,“省财政厅完善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制度建设案例”被选为代表性案例报送司法部,“山东财政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重大项目建设提速增效”被财政部《要情信息》、中国财经报、大众日报等多家媒体刊发。

一、提高政治站位,保障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一)持续加强财政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定期学法、重要会议讲法、年终述法,多次召开党组会、厅长办公会,研究立法计划、规章草案等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为财政法治建设把准方向、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制定《2022年财政法治工作要点》《省财政厅法治建设指标体系》,明确财政法治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压实责任分工。加强对市县财政法治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召开全省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开展全省财政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推动全省财政法治建设质量整体提升。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山东省财政厅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史学习教育、机关教育培训计划,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组织学习宣传,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帮助财政干部深刻领会“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坚持把法治理念贯穿财政改革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聚焦“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靠前发力、提质增效,以更大力度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依法加强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面对全省财政运行多年少有的困难局面,着力在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上强化措施。收入方面,正确处理减税降费与依法组织收入的关系,确保应减尽减、应收尽收。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04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5.3%。支出方面,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腾出资金保重点、办大事。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32亿元,增长3.6%。

(二)依法加强财政调控,支持稳定经济运行。积极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功能,积极推动国务院稳经济政策措施快速落地见效,提出182项财政政策纳入“稳中求进”政策清单,为全省经济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提供了有力支撑。围绕减负担,全面落实国家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年减轻市场主体税费负担2976亿元,其中留抵退税1722亿元。围绕扩投资,发行专项债券3469亿元,支持了2561个重点项目建设。围绕促消费,省级安排10.63亿元,引导发放汽车、家电、文旅等消费券,有力促进了消费回暖。围绕稳外贸外资,支持举办第三届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落实重大外资项目引进等奖补政策,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推动开展“鲁贸贷”融资和汇率避险担保试点,有力稳住了外贸外资基本盘。

(三)依法优化政策供给,保障重大战略实施。聚焦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制定实施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38条财政政策,落实鲁豫两省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在全国率先实现县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全覆盖。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实施高质量发展奖励,创新推出“技改专项贷”奖补政策,出台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发展的22条财政政策;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全年投资项目284个,投资规模305亿元,带动社会投资780亿元。聚焦科技自立自强,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达到145.2亿元,聚力支持重大创新任务和重点创新项目;改革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机制,更大力度放权赋能,有效激发了创新创造活力。聚焦乡村振兴,全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970亿元,有力推动了现代水网建设、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等重点任务落实。聚焦区域协调发展,在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的基础上,下达财政困难县激励性转移支付10亿元,兑现工业、现代农业等“十强县”财政激励资金32亿元,支持形成多极引领、多点支撑的县域发展新格局。

(四)依法加大民生投入,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把民生作为财政保障的优先选项,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中民生支出占比达79.1%,支持实施“民生改善创新行动”。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教育支出占比连续11年保持在20%以上,落实学前教育财政奖补机制,加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推进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建设。围绕“劳有所得”,支持创设城乡公益岗64.31万个,兑现企业稳岗返还资金22.5亿元,以财政贴息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当年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91亿元。围绕“病有所医”,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84元,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10元。围绕“老有所养”,企业养老保险首批接入全国统筹,将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16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分别实现“18连涨”和“7连涨”。围绕“住有所居”,支持老旧小区、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建设。围绕“弱有所扶”,9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连续3年提高10%以上,并在全国率先建立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五)依法推进财税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实施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三年行动,制定省级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等配套制度办法。深化税费制度改革,健全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机制,推动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效,在全国率先出台罚没财物分类与代码地方标准。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加大事前绩效评估力度,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资金规模达2336亿元、增长68%。深化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改革,加大市场化、集约化运营力度,开展高校大型仪器设备“以租代购”和“社会化共享”试点,省级向9个市、35个县(市、区)调拨资产4700余台(件),首次开展重点领域国有资产绩效管理评价。

三、加大立法工作力度,健全完善财政法规制度

(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地方财政立法。将《山东省财政监督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列入2023-2027年地方立法规划项目。及时跟进重大改革,参与审核《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省政府规章立法56项,审核《山东省压煤村庄搬迁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66项。向司法厅提供《山东省总会计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3号)、《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2号))的修改预案,及时跟进修法情况。

(二)扎实做好财政制度文件立改废释。落实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审核代省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2件、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反馈修改建议25条;对27件征求意见稿反馈修改建议72条,出具政策文件审查意见17件,对年内即将到期的97件规范性文件及时开展评估,确保文件合法有效。

(三)持续提升涉企财政政策管理水平。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量的通知》,从审查范围、审查流程、回应处理等10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全年共审查政策措施文件37件,有效杜绝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行为。

四、从严加强法治审核,积极防控财政法律风险

(一)坚持“以制度为根本”,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结合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研究制定《山东省财政厅履职申请信访事项办理程序规定(试行)》,对登记分办、受理区分、调查、法制审核、答复意见等各个环节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履职申请信访事项办理流程。聚焦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告知及听证、执法决定下达及执行、结案和案卷整理的全过程,制定27个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提高了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效降低了执法风险。

(二)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加强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35件,信访举报答复64件,答复内容涉及财政资金分配、预决算信息、绩效评价等,申请主体涵盖普通群众、高校学生、律师、科研机构等。通过严格审核,确保程序规范合法、适用法律准确,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厅机关法律风险。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全年解答有关法律咨询60余次,审核以厅机关名义签署的协议合同20余份。

(三)坚持“以案例为指引”,积极应对涉法涉诉案件。2022年共应对涉诉案件20件,无一败诉。其中,应对复议案件14件,行政诉讼案件6件,有效化解了财政涉法矛盾,维护了政府机关良好形象。

五、丰富普法方式方法,提升财政普法质量效果

(一)健全普法机制。结合财政业务特点,科学制定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要点和普法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将普法任务逐项分解到责任单位,切实把普法责任制落实落细,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醒、督促指导、协作配合、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

(二)丰富普法方式。组织30余名干部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暨行政执法证考试,厅机关持证人员达157人。组织全省财政系统踊跃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共选送优秀作品18部。依托“山东财政内部信息网”及“灯塔—党建在线”等网络平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建设”网络专题培训。结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法治宣传教育月,汇聚以宪法、民法典、财政法治建设等为主题的64篇文章和100个小视频,开展“宪法民法典百日普法宣传活动”,课件访问量达2万余人次,有效提升了财政干部法治素养。

(三)打造普法品牌。积极打造“法治为民”财政普法特色品牌,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着力营造财政普法浓厚氛围。组织开展财政法律法规网上知识竞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会计法等财政法规为主题,面向全省财政部门和社会公众组织线上答题竞赛,共吸引近28万人次参与答题,以赛促学、以赛普法,扩大了财政法治建设的影响力和认知度。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财政政务服务水平

(一)层层压实改革责任。建立厅机关年度“放管服”改革台账,梳理出10项重点任务,逐项明确任务内容和责任分工,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编制并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省级下放和市县划转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对全省政务服务数据汇聚情况开展7轮专项调度,督促有关部位及时查漏补缺、完善优化,持续提升财政部门政务服务水平。

(二)扎实开展财会监督。在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明确了“规范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岗位、规范任用会计人员、规范单位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发挥会计监督职能”5项重点任务、14项措施和54条建设标准,有效夯实了单位会计基础,提升了会计信息质量。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信息质量、执业质量、无证经营情况,及注册会计师超出胜任能力情况进行检查,对9家事务所、19名注册会计师下达处理处罚决定书28件,切实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推动会计评估行业健康发展。

(三)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编制并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开通会计师事务所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窗口,实现行政许可全程网办。精简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办理证明材料,将审批时限由法定不超过3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达全国最优水平。深入推进实施政务服务提升行动,编制完善财政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服务指南。向社会公开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反映投诉渠道,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开展3轮自查行动。依托数字政府和“爱山东”政务服务品牌建设,提升财政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配合做好“无证明之省”建设工作,实现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及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许可电子证照制发。

(四)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发《山东省财政厅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首次完成由我厅发起的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省资产评估师协会,对77家会计师事务所和73家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对纳入省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15家代理记账机构进行标签化管理。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市县统筹开展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各项工作。完善厅机关抽查事项清单映射关系,切实加强对“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的同源管理。

过去的一年,山东省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个别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有待增强,财政普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等等。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以高质量财政法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一个中心”,扛牢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两项主责”,不断强化观念更新、制度建设、能力提升“三个支撑”,抓好立法、执法、普法、放管服改革“四大任务”,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财政,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为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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