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厅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
厅有关处室:
《山东省财政厅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计划》已经第12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已纳入省直部门高质量发展考核,请有关处室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随机抽查计划执行。对每个随机抽查事项制定信用风险分类办法,并按照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抽查。检查对象要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检查结果要及时录入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及厅门户网站公开。
附件:山东省财政厅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xls
山东省财政厅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