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深入推进政策改革创新,支持美丽山东建设。
一、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支持细微颗粒物与臭氧污染协同控制、重点流域水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土壤污染和历史遗留矿渣治理,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推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动生态功能县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提升;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农民生活环境;保障“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任务落实。强化财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
二、落实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完善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省际合作、交流,与临省共同推进黄河流域省际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深入落实国家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会同省主管部门完善我省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分工,进一步推动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督促各地落实省内县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有效调动上游地区参与协同治理积极性。强化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和考核断面现场,系统梳理制度运行存在问题,制定完善要点和注意事项,进一步加强政策指导。
三、支持碳达峰碳中和。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专题研究,聚焦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科技、生态等重点领域,出台政策措施,初步建立我省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工作政策体系。严格落实绿色发展税收优惠和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引导企业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组织对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进行政策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细化企业、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职责分工,推动“绿色门槛”制度走深走实。
四、支持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积极筹集资金,推动开展基础测绘、地质勘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提高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持续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修复治理;支持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推动海洋生态系统健康发展;支持森林抚育、林木良种培育,开展林业病虫害防治,提升森林防火能力,推动林业改革提质增效。支持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推动山地造林、退化林修复、隔离带建设等。
五、推进财政支持政策创新。配合省主管部门,制定出台生态文明强县财政激励政策,推动环保服务模式创新,打造环境治理新路径;指导督促相关市健全排污权交易相关政策,推动搭建全省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平台。会同主管部门和基金管理公司,强化项目储备推介,推动土壤污染防治首个项目落地,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土壤污染防治,支持深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