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2023年山东省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各市工作要点请于4月12日前报省财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3年3月30日
2023年山东省政府采购和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以“1663”总体发展思路和“七个加力奋进”重点任务为指引,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政府采购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党建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多措并举、凝心铸魂,强化理论武装。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将强化政治意识、落实政治要求、服务中心大局融入政府采购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定向领航、统筹推进,夯实党建基础。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履职,大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胸怀全局、心系群众,打造服务品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争做“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表率、“敢创新、勇担当、善作为”的表率、“勤学习、转作风、优服务”的表率,擦亮“阳光采购服务发展”品牌,持续推动全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廉洁自律、坚守底线,强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省政府采购监管干部在履职尽责中淬炼本领、在担当作为中提高业务水平、在廉洁勤政中彰显本色,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服务高效的政府采购监管干部队伍。
二、深化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管根本、利长远的优势,促进政府采购制度化、规范化。构建现代化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全面修订为契机,梳理评估现行制度运行绩效,优化制度设计,增强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协同性,推动形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的现代化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立山东省政府采购地方标准。坚持科学性、先进性、系统性、完备性、兼容性、可扩展性相统一,研究编制相关基础标准、平台标准、业务标准,规范全省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统筹公众需求和财力许可,推动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教育、基本养老、就业等重点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研究制定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办法,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鼓励公共机构引入第三方,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服务等市场化模式,提升绿色低碳管理效能。
三、发挥政策功能。持续放大政府采购宏观调控功能,发挥政府采购市场引领作用,确保围绕中心更加紧密、服务发展更加有效。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施政府绿色采购管理改革,省内各单位政府绿色采购额占同类产品采购额的80%以上。研究支持绿色建材发展政策,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搭建高效便捷的试点管理工作和建材采购交易业务支撑平台,发挥财政资金导向和杠杆作用,大力促进建筑、建材产业发展。落实惠企助企政策。优化中小企业份额预留和评审优惠落实措施,推动在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以工程采购为突破口,加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力度,全方位支持中小企业获得更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机会、降低交易成本、加快资金支付,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完善政府采购支持创新发展政策。创新“政府采购+科技创新”模式,通过首购、订购、优先采购、评审加分、价格扣除、融资优惠等系列措施,支持我省科技创新。按照财政部部署推进政府采购创新合作采购方式。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加强政府采购政策与乡村振兴战略协同,积极组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创新方式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四、优化营商环境。聚焦改革创新,紧盯企业关切,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打造一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做强“惠企贷”融资业务。聚焦具体细分应用场景,融合财政补助或扶持政策,在科技创新、绿色建材等领域嵌入“政府采购+”模式,发挥政策叠加功能,丰富政府采购“惠企贷”产品体系,创新更多惠企融资产品。构建政府采购信用管理体系。制定政府采购信用管理办法及评价指标体系,对参与采购的各方主体实施全流程信用评价。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守信市场主体免交投标保证金,减免履约保证金;对虚假承诺等失信市场主体进行信用记录,依法处理处罚。推广远程异地评审。提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入库标准,严格专家履职管理,完善专家随机抽取规则,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模式,更好发挥专家专业优势,确保项目评审公平、公正。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电子证照应用。推动政府采购平台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对接,支持企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推广政府采购电子签章应用,实行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化。修订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管理办法,推动政府集中采购市场竞争。指导集中采购机构推进框架协议采购工作,研究集采目录内品目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加快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建设,推动政府集中采购市场竞争,促进提升产品质量和用户体验。
五、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政府采购各方主体和采购活动全流程的监督管理,切实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常态化开展政府采购督导。常态排查清理政府采购领域排斥和限制公平竞争行为,持续开展违规收取保证金等专项检查,健全保证金收退长效管理机制,督促相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清退应退未退的沉淀保证金。做好监督裁决和结果应用。开展全省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重点对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等情况进行检查。妥善处理政府采购各类争议案件,对投诉、举报、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利用信息化手段对责任主体进行行为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素质。建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对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等参与主体定期考核,加强政府采购履职教育、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着力提升采购专业化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强化数智赋能。以优化全省电子交易系统为切入点,推动各级交易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助力政府采购电子化升级提效。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监管。将监管要求嵌入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增设采购关键节点提示功能。加强采购交易系统大数据分析应用,实现对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智能筛查、预警,完善“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分析”的数字化监管机制。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政府采购模块。扎实推进系统迁移和改造升级,完成“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模块的调整、测试和部署、上线及运维管理等工作,健全数据分析模型,提升数字赋能效果。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以信息公开促进公平、公正。加大财政监管力度,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重点防范失密、泄密问题。完善信息平台功能,探索通过技术手段,对信息进行发布前审核、筛查,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完整、准确。强化部门间数字化协作。扩大采购数据跨部门共享范围,打通政府采购管理与绿色建材采信库、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等系统,支持绿色建材试点推进、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全流程管理等工作。探索建立沿黄政府采购商城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商城商品价格共享机制,以标准化商品库为基础,通过科学算法,实现跨省价格监测联动。建立商城供应商共享机制,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主线,实现供应商基本信息跨省交换互认,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