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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6 18:09 浏览次数:

鲁财绩〔2023〕2号

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省黄三角农高区财政金融局,厅各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升工作质效,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财政厅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山东省财政厅

2023年4月4日



山东省预算绩效管理

“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升工作质量,增强管理实效,经研究决定,2023年在全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以来,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持续奋斗,省市县三级已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但绩效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工作推进不够均衡、绩效与预算结合不够紧密、绩效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需要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求突破,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由全面建成向高质量建成迈进。“提质增效”行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紧紧围绕厅党组“1663”总体工作思路,聚焦四方面重点任务、12项具体工作,进一步突出重点、深化改革、提升质量、强化约束,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含金量”和“实效性”,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助力财政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深化改革,推动工作提档升级。坚持问题导向和有解思维,聚焦绩效管理工作的难点堵点,持续加强创新、改进管理、提升水平,纵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1.深化成本绩效管理改革。将成本绩效管理作为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抓手,在省市县三级全面推开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出台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操作规程,组织各级部门单位在预算编制环节加强成本分析、细化成本指标;在预算执行环节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成本管控;在预算完成后评价成本产出、提高资金效益,推动财政资金节本增效。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重点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推动财政支出标准建设,不断夯实预算管理基础。

2.完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把强化重大政策项目入库的评估论证作为绩效管理重点,制定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实现事前绩效评估与立项审批、预算评审的协调联动,增强预算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扩大财政事前绩效评估范围,省级对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超过1亿元的新增重点项目,原则上要根据需要全部纳入财政事前绩效评估范围,推动绩效管理关口前移,促进预算安排更加合理高效。

3.创新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将对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作为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的有益尝试,完善评价机制,优化指标体系,扩大评价范围,助力基层加强预算管理、防范化解风险,提升财政运行综合绩效。各市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市对县(市、区)、县对乡镇(街道)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探索设立财政运行“健康指数”,为推动财政可持续运行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借鉴。

(二)坚持突出重点,推动管理加力增效。盯紧抓牢预算绩效管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切实提升工作质量,加强结果应用,强化预算约束,推动绩效管理更好服务于财政改革发展。

4.不断增强运行监控实效。在组织部门单位实施项目全面监控的基础上,对6—9月预算执行进度慢于时间进度40个百分点以上的省级重大项目实施重点监控,对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纠正。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探索建立常态化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确保财政资金高效使用。

5.深度拓展绩效评价领域。实现中央转移支付以及省级项目支出自评全覆盖,加大自评抽查复核力度,重点解决绩效自评分数虚高、作用不明显等问题。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拓展财政重点评价的广度与深度,组织开展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政策评价,积极开展社保基金、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引导基金、政府债券等项目绩效评价;扩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范围,用3年时间实现省级部门全覆盖,更好发挥绩效评价“手术刀”作用。

6.全面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全方位、多角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推动绩效管理结果与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等深度融合,与预算编制、指标调整等实质性挂钩。探索试行绩效末位淘汰制,对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和部门绩效自评排名后20%的政策和项目,取消或压减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其中执行中新增支出规模较大的部门,末位淘汰比例提高至30%。

(三)坚持聚力赋能,推动任务高效落实。通过实施联合督导、考核推动、规范引导,努力构建齐抓共管共建的绩效管理格局,促进改革任务落实更有力度、更富成效。

7.积极开展联合督导。认真落实与省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四项协同机制、与审计部门协同联动推进机制,通过联合调研、共商共享、齐抓共促,进一步压实部门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推动重点改革落实,提高财政管理和资金绩效水平。

8.加大考核及绩效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将绩效管理纳入省直部门和各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内容,优化指标标准和考核流程,进一步传导压力,提高管理实效。同时,完善绩效信息公开机制,积极稳妥扩大公开范围,提高信息透明度,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9.规范引导增强合力。充分发挥省财政绩效评价中心专业优势和生力军作用,统筹全省绩效管理队伍,上下联动实施重点评估评价,开展重点工作联合攻关。健全绩效评价机构“主评人”制度,完善方案、报告“双论证”机制,不断提高执业质量和水平。加强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与付费挂钩,倡树“能者上、庸者下”的选用导向。

(四)坚持固本强基,推动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基础支撑体系,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10.提升绩效目标质量。针对绩效目标普遍存在的质量不高、约束力不强等问题,组织对省直部门开展一次全覆盖、交互式上门辅导,逐个绩效目标进行优化完善,提高绩效目标的规范性、科学性。各资金管理处应切实加强对部门单位项目支出、转移支付以及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审核把关,关注绩效目标与预算安排的匹配度,推动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报送人大、同步公开,不断强化对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

11.完善制度体系。开展立法研究,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法制化进程。制定出台预算绩效管理末位淘汰等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事前绩效评估、部门整体绩效管理等制度文件,制定省财政厅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推动建立“规范科学、权责清晰、实用高效”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为绩效工作开展提供有力遵循。

12.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大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绩效管理模块的研发力度,通过绩效目标、事前评估、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的信息化管控,将绩效管理要求全面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同时,制定出台预算绩效管理模块操作规范,逐步完善大数据查询分析、实时预警监控、绩效公开信息一键导出等功能,从源头上解决绩效管理效率较低、质量不高等难题。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行动,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升绩效管理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市县财政部门以及厅各处室、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案要求,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目标。各市要于11月底前将完成情况报省财政厅。

(二)深入调研,总结宣传。针对改革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深入部门和市县基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实情、找准根源、研究对策。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汇编评估评价优秀案例,为各级部门单位提供有力参考。在省财政内部网站以及《山东财政》等平台建立绩效管理信息专栏、专刊,积极向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推介,营造人人抓绩效、事事讲绩效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培训,提升能力。组织开展“绩效讲堂”活动,进行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加强沟通交流,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绩效意识,全面提升绩效管理人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联合国内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围绕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前沿理论开展研讨,明确改革方向,服务科学决策,为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支持。


附件: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


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坚持深化改革,推动工作提档升级

1

深化成本绩效管理改革

预算绩效管理处、预算处、各资金管理处、省财政绩效评价中心,各市县财政部门

2

完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

预算绩效管理处、预算处、各资金管理处、省财政绩效评价中心,各市县财政部门

3

创新政府预算绩效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处、预算处、国库处、财政监督局、省财政绩效评价中心,各市县财政部门

坚持突出重点,推动管理加力增效

4

不断增强运行监控实效

预算绩效管理处、国库处、预算处、各资金管理处、省财政绩效评价中心,各市县财政部门

5

深度拓展绩效评价领域

预算绩效管理处、预算处、各资金管理处、省财政绩效评价中心,各市县财政部门

6

全面强化绩效结果应用

预算绩效管理处、预算处、各资金管理处、省财政绩效评价中心,各市县财政部门

坚持聚力赋能,推动任务高效落实

7

积极开展联合督导

预算绩效管理处,各市县财政部门

8

加大考核及绩效信息公开力度

预算绩效管理处、预算处、国库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资产管理处、财政监督局、各资金管理处,各市县财政部门

9

规范引导增强合力

预算绩效管理处、省财政绩效评价中心,各市县财政部门

坚持固本强基,推动健全长效机制

10

提升绩效目标质量

预算绩效管理处、预算处、各资金管理处、省财政绩效评价中心,各市县财政部门

11

完善制度体系

预算绩效管理处、预算处、法规处、各资金管理处

12

加快信息化建设

预算绩效管理处、预算处、国库处、基层财政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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