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解决我省第三方机构在绩效评价中存在问题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涉及财政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第三方机构积极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已成为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参与力量,对于提升绩效管理质量、促进财政政策加力增效发挥了重要作用。省财政厅高度重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党组书记、厅长李峰同志多次对发挥好第三方机构作用、提升绩效评价质效提出明确要求。厅内有关处室积极作为,着力建制度、严监管、强应用,引导第三方机构规范、有序、高效地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注重建章立制,促进规范发展。高度重视管理制度建设,在已出台《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鲁财绩〔2018〕7号)的基础上,2021年,我省转发《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贯彻落实要求。同时,制定了《山东省省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鲁财绩〔2021〕12号),明确了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的付费依据、采购流程、工作程序、档案管理、业绩考评、保密管理等具体规定,要求委托方应综合考虑业务难易程度、工作量和评价时间、人员资质要求以及第三方工作成本等因素,采取成本核算法、计时收费法等方法,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委托服务费用的预算控制价。
二、把牢关键节点,强化业务管控。一是把牢“入口关”。引入公开竞争机制,采取竞争性磋商等政府采购方式,科学设计评分方法,降低价格因素分值占比,明确禁止以恶意压价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择优选取专业能力突出、资质优良的第三方机构。二是把牢“质量关”。建立第三方机构长效培训机制,与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资产评估协会连续3年举办8期培训班,培训人次达1100多人,有效提升第三方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建立方案、报告“双论证”机制,对指标体系制定、评价报告撰写两个关键节点严格把关,增强评价的科学性和精准度,防止工作走偏。三是把牢“信用关”。充分依托财政部开发建设的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积极引导第三方机构“上平台”,强化机构和主评人“双备案”管理,增强机构自律意识,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截至目前,我省共注册用户814家,完成信息填报并审核通过707家,填报率超过80%,有效实现动态管理和在线监督。
三、坚持结果导向,加大应用力度。一方面,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生命线”,以此推动工作改进、管理升级和预算优化。去年,全省通过绩效评价调整收回压减资金106.3亿元,其中,省级对34个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把脉问诊”,发现资金管理、项目运行、产出效益等各方面问题967个,提出完善政策、调整资金、优化管理等意见建议292条,调整收回压减资金15.4亿元,真正做到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另一方面,开展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业务质量专项考评,评审专家和第三方机构实行“双盲制”,从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成果质量、档案管理等方面对绩效评价进行量化打分。同时,将考评结果与委托费用直接挂钩,倒逼第三方机构不断提升业务素质与执业质量水平。2022年,省财政根据考评结果对4家排名靠后的第三方机构予以公开通报和“扣费”处罚,为历年之最。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建立付费标准、健全监管体系、重视评价结果、建立评价电子档案等措施,指导性和针对性很强,对于我们进一步规范第三方机构评价行为、提升绩效管理整体效能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借鉴您的宝贵建议,着力完善机制、加强管理,全面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含金量”。一是强化流程再造。加强业务调研,引导各级研究制定第三方机构服务费用标准,根据项目类型、工作量、难易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第三方机构服务费用,推动实现“物有所值”,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发生。健全绩效评价机构“主评人”制度,完善方案、报告“双论证”机制,不断提高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和水平。加强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明确归档资料范围,探索建立电子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规范、完整、安全。二是强化业务监管。进一步健全第三方机构业务质量考评机制,科学制定考评标准,优化考评结果与付费挂钩方式,倡树“能者上、庸者下”的选用导向。推进绩效评价与财会监督有效衔接,建立第三方机构“黑名单”制度,对存在重大遗漏和失误的予以警告,直至淘汰、撤销资质。三是强化结果应用。进一步提升对评价结果质量的重视程度,全方位、多角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持续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等深度融合,与预算编制、指标调整等实质性挂钩。四是强化行业自律。增强第三方机构自律意识,推动行业自我监管,规范从业行为,严格执业纪律,努力打造“廉洁自律、诚信高效、社会信赖”的行业形象,推动第三方机构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财政厅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