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山东会计信息专题 > 行业管理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准予潍坊奥博斯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5-23 09:52 浏览次数:

鲁财会〔2023〕21号


魏瑞娟、张金玺:

关于申请潍坊奥博斯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2019年1月2日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潍坊奥博斯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二、潍坊奥博斯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为魏瑞娟(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600140015)、张金玺(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600140002)。

三、潍坊奥博斯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魏瑞娟。

四、潍坊奥博斯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场所为: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圣城街道文圣街北圣地茶博城万友大厦9楼902室。

五、潍坊奥博斯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代理记账;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山东省财政厅

2023年511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