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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70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完善我省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立法建议)
| 索引号: | 11370000004504900J/2023-000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3-05-25 | |
| 有效性: |
耿国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省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立法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20年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20〕5号),明确县级以上各级政府授权同级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理顺了我省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实施方案》(鲁政字〔2020〕28号),确定对鲁信集团、省农信联社、省财金集团、省农担公司、省投融资担保集团、恒丰银行、省新动能基金管理公司等省属一级金融企业,由省财政厅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之后又将省财欣公司纳入直接管理范围,并逐户明确了功能定位、改革路径。三年多来,省财政厅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政策,推动省属骨干金融企业实力持续增强,国有金融资本布局不断优化,出资人监管体系日趋完善。
一、省属骨干金融企业改革纵深推进。“一企一策”细化落实8户省属骨干金融企业改革方案,支持恒丰银行改革重组,设立理财子公司。助力鲁信集团壮大资本实力,发起设立我省首家省级信用增进公司,提高金融资产占比,着力打造省级金控集团。推动新动能基金公司完成独立设置,基金市场化运作水平持续提升,被国内权威机构评为年度政府引导基金排行榜第2名。推动投融资担保集团完成对再担保集团等整合重组,深化与国家担保基金合作,业务规模跃居全国第4位。壮大财金集团资本实力,市场化转型取得积极成效。稳步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农担公司成为全国唯一累计担保突破千亿规模的省级农担公司。全省农商行系统资产、存贷款规模多年稳居省内银行首位。截至2022年底,8户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分别达5.3万亿元、1079亿元,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大量资金支持,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按照中央关于“统一规制、分级管理”的原则,近年来我省相继出台了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重大事项管理清单、经营绩效管理、金融企业工资总额、负责人薪酬、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金融企业增资扩股、企业年金等配套制度办法,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制度体系逐步搭建起来,确保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三、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更加规范。近年来,省财政厅认真落实出资人职责,坚持以管资本为主,突出抓好“五管”,全面加强各项管理工作。围绕“管方向”,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制定重大事项管理清单,依法依规管住管好企业改革重组、重大投融资、股权管理等9类31件重大事项,引导企业做强主业、防控风险、提升管理。围绕“管预算”,推动8户企业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全方位加强审核把关,强化财务预算战略引领作用。围绕“管考核”,“一企一策”制定并优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既考核利润或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风险控制等共性指标,又考核主营业务、服务实体经济等个性指标,还考核公司治理等管理指标。组织对企业年度经营发展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推动纳入省委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更好发挥指挥棒作用。围绕“管薪酬”,理顺企业薪酬工资及履职待遇等管理体系,并认真做好清算工作,确保薪酬分配较好体现经营成效。围绕“管产权”,率先开展产权登记专项行动,强化国有金融资产统计监测,认真做好向省人大全口径报告国有金融资产工作,切实将全省国有金融资产纳入统一管理。
正如您指出的,随着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纵深推进,与全国各省市相似,我省同样遇到了上位法缺失、规制层级较低、法律依据不充分、管理权威性不足等问题。为破解管理法律层级偏低等问题,着力提高法治化水平,财政部从加强顶层设计角度出发,起草了《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0年5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共12章105条,明确出资人等相关方面职责,明晰委托代理关系,规范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实现依法依规管住管好用好国有金融资本的立法目标。您所提完善我省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法律体系的建议,与《条例》的立法精神一脉相承,对深化我省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等具有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密切关注立法动向,做好相关政策储备。目前,离《条例》对外征求意见已经3年时间,至今尚未出台。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财政部沟通对接,及时跟进了解《条例》立法进展情况,并遵循中央“统一规制”要求,认真做好政策储备工作,在国家层面出台相关立法后,结合我省实际,适时研究制定相应管理规范,提高国有金融资本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是深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改革方案,“一企一策”纵深推进省属骨干金融企业改革,持续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布局,推动省属骨干金融企业做优做强做大,强化财金协同联动,带动更多金融资源聚力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发展战略。认真履行出资人管理职责,推动重大事项、绩效考核、财务预算、工资薪酬等一体化管理,促进企业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激发动力、释放活力、增强免疫力、提高竞争力,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提高管理科学性有效性。在现有管理制度体系基础上,结合管理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对照财政部出台的统一规制,找出制度短板漏项,适时研究完善投融资、股权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控等相关制度办法,持续补充健全管理配套制度,加快完善管资本为主的出资人监管体系,为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统一管理提供制度遵循。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财政厅
2023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