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合理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市政基础设施资产,进一步全面完整反映市政基础设施“家底”,对于夯实政府财务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核算基础、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促进市政基础设施更好服务发展和造福人民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全省统一工作部署,济南市在市、县(区)两级有序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全面实施。一是积极开展调研。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家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召开座谈,解读相关政策、摸清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情况,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二是建立工作机制。相关主管部门设置工作联络员,及时反映推进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并聘请山东财经大学财经专家作为咨询指导人员,汇集典型问题,实时给予业务指导。三是梳理政策依据。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制度衔接以及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核算的有关通知,结合实际工作中的共性问题,整理实操指南,对确定市政基础设施的记账主体、确认初始入账成本、规范明细核算和累计折旧等问题予以明确,指导部门规范做好核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