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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3-07-03 16:11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发〔2022〕18号和财预〔2022〕137 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共分五部分十六条,从强化政策功能定位、具体应用、主体责任、信息支撑、服务体系五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提高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为目的,旨在形成贯穿采购各主体、全过程的绿色采购执行机制。

从担当意识上,强化了采购政策的功能定位。强调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的重要职能定位,引导采购人既要关注采购结果节约资金的经济效益,更要重视扶持特定企业产业发展的社会效益,突出政府部门责任担当。

从落实措施上,强化了具体应用场景的政策应用。围绕绿色采购政策功能落实的关键环节,从采购需求、评审优惠、中小企业优惠、创新采购、合同融资、绿色建材试点方面进行了梳理强调,进一步明确了各类政策功能应用场景的具体举措,确保采购活动落实政策功能的可操作性。

从落实责任上,强化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采购人作为采购活动的发起人,应该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负责,是落实政策功能的主要责任人。《指导意见》从采购活动组织的事前、事中、事后环节分别强调了采购人的重点任务和主要责任,指导采购人规范履行政策功能落实责任。

从落实手段上,强化了数字化技术支撑。将政策功能具体执行要求内嵌于预算管理一体化和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加大政策功能的数字化赋能力度。同时,探索建立多维度数据分析模型,以直接反映政策功能落实情况以及产业发展变化趋势,为财政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从落实保障上,强化了监管服务体系。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纳入财会监督、部门绩效考核、营商环境“揭榜挂帅”范畴,激励各级财政部门和采购单位创新举措、完善机制、优化服务,同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全社会营造绿色采购良好氛围,助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政策文件: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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