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5号)等要求,省财政厅组织开展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通过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2家省属企业、3家省级行政事业单位。
二、 检查内容
(一)省属企业公司检查内容。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会计核算真实性、重大财税政策的执行情况等内容。
(二)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内容。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的同时开展专题调研,深入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执行。
三、检查时间
检查自检查通知下发之日起实施,至10月30日结束。
四、检查名单
序号 | 检查对象名称 |
1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 | 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 |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
4 | 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 |
5 |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 |
山东省财政厅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