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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山东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9 16:17 浏览次数:

为确保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们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起草了《山东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提升保障水平,我们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6部门研究起草《工作方案》。

二、起草依据

《工作方案》主要依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7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山东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财金〔2020〕46号)等有关制度办法研究制定。

三、起草过程

2023年5月,我们按照有关制度办法,在赴部分省、市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6部门研究形成《工作方案》初稿。6月上旬,形成意见稿,初次征求各市、各部门意见。对各单位反馈意见吸纳和修改后,再次征求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工作方案》。

四、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包括五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对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作出整体安排,明确基本原则和遴选方式。第二部分为遴选内容,阐明险种范围、机构数量、分包规则等具体规定。第三部分为参与资格,明确规定承保机构参加省、市级遴选的资格要求。第四部分为遴选程序,对省、市级遴选具体程序分别进行说明。第五部分为其他事项,主要明确承保机构市场退出规则、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等方面的要求。


政策文件:山东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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