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会计工作者:
为解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征求意见稿)》。现转发如下,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并于2023年9月18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山东省财政厅,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
电子邮箱:wuminscz@shandong.cn
附件: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pdf
2023年8月23日
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广大会计工作者:
为解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征求意见稿)》。现转发如下,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并于2023年9月18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山东省财政厅,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
电子邮箱:wuminscz@shandong.cn
附件: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pdf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