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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准予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9-04 15:39 浏览次数:

鲁财会〔2023〕44号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行政审批采用告知承诺制的公告》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执业许可。

二、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的负责人为冯剑。

三、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的经营场所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远乔国际大厦401。

四、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的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代理记账;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山东省财政厅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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