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王永振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宏网记者:
省级财政在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下步将如何推动计划有序实施?
王永振:
谢谢您的提问。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具体举措,也是新时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有效途径。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加强资金保障、优化政策供给,全力推动我省养老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落实投入责任,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坚持把养老服务作为民生保障的重点内容,持续加大投入,2021年以来累计安排养老服务专项资金15亿元,支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的养老服务体系。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获得国家奖补资金1.9亿元,我省6市入选中央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试点和提升项目,支持打造一批示范样板和发展高地。
二是推进资金整合,提高统筹保障水平。对养老服务发展资金、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百岁老年人长寿补贴、老年人优待补助4项资金进行整合“打包”,“切块”下达市县,由各地结合实际统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更加精准,更加符合基层养老服务需求。同时,重点向老年人数多、财力相对薄弱、养老服务绩效好的地区倾斜,充分调动市县发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近年来,我们持续实施养老服务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项目绩效跟踪机制,不断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和运行监控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分配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年行动计划的制定,明确了我省养老服务发展的目标任务,提出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对此,省财政厅联合省民政厅深入开展研究论证和绩效评估,着眼构建支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聚焦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明确了省级资金重点支持的15项政策项目,已全部纳入三年行动计划。从资金保障看,省级财政积极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推进政策调整优化和协同高效,更加注重兜底保障,推动养老服务公平可及;更加注重资源统筹,助力养老服务发展提质增能;更加注重引导激励,调动市县和社会各方面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提升社会化、市场化运营服务水平。
下一步,省财政将以政策调整为契机,联合有关部门细化完善省级养老服务资金补助政策和实施意见,指导市县落实保障责任,优化支出结构,及时、足额安排养老服务发展所需资金,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推动我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