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山东会计信息专题 > 通知公告

山东省财政厅等5部门转发《财政部 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3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7 15:23 浏览次数:

鲁财会〔2024〕7号

各市(不含青岛)财政局、国资委,省黄三角农高区财政金融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分局,有关企业,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 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3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2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会计是宏观经济管理和市场经济活动的基础,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扎实做好企业年报工作,有利于提高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地区、各部门、有关企业、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会计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充分认识做好企业年报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责任落实,推动2023年年报工作取得实效,以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加强准则实施,提高年报质量。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会计信息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规范会计行为,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全面完整。要提高财务风险识别和管控能力。上市公司存在对年报编制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及时与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山东证监局沟通。各会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企业年报审计工作,按照审计准则、质量管理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要求,严格实施审计程序,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确保审计质量。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发现重大违规事项,经与被审计单位沟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及时向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山东证监局报告。各级财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企业会计准则闭环工作机制,认真总结本地区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和问题以及典型案例等,形成工作报告于2024年4月10日前报省财政厅。

三、强化协同联动,提升监管效能。省财政厅、省国资委、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山东证监局将健全部门间协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信息共享,严肃查处企业财务造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将联合省财政厅,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至有关企业、中介机构驻地财政部门进行核实,对于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及时向财政部报告,并视情形联合开展现场监管,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并督促整改。


附件: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3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山东监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2024年1月12日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