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截至2023年年底,省级企业资产总额50768.3亿元、负债总额34866.2亿元、所有者权益15902.1亿元。市及市以下企业资产总额137731亿元、负债总额90199.8亿元、所有者权益47531.2亿元。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88499.3亿元、负债总额125066亿元、所有者权益63433.3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年底,省级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36797.2亿元、负债总额30093亿元、所有者权益6704.2亿元。市及市以下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56903.2亿元、负债总额51098.6亿元、所有者权益5804.6亿元。全省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93700.4亿元、负债总额81191.6亿元、所有者权益12508.8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年底,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692.8亿元、负债总额762.6亿元、净资产1930.2亿元。市及市以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7406.5亿元、负债总额6110.4亿元、净资产21296.2亿元。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0099.3亿元、负债总额6872.9亿元、净资产23226.4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截至2023年年底,全省国有土地面积282.8万公顷。其中,国有建设用地137.9万公顷、国有耕地18.8万公顷、国有林地24万公顷、国有草地6.2万公顷、国有湿地22.9万公顷。全省内水和领海面积465万公顷(6975万亩),共有海岛数量584个。全省水资源总量249.8亿立方米。
二、2023年度全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深化改革攻坚,激发活力效率。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突出抓好功能使命性改革任务,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性改革。出台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子企业董事会建设方案,制定规范和保障外部董事行权履职若干措施,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出台三项制度改革效能评估工作指引,强化评估考核联动。
2.推进科技创新,培强核心动能。完善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加大科技创新考核激励力度。组织重点企业开展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建设8个山东国资科创基地,加强与高校院所对接合作,年内新增省部级以上研发平台100个。加快数字化转型,发布实施全国首个数字化转型地方标准
3.优化布局结构,做强产业支撑。深化重组整合,山东航空与中航集团联合重组顺利完成。发挥国有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山东铁投建成济郑、莱荣高铁,山东能源建成1650万吨煤炭储备能力,有力保障全省能源安全。开展寻标对标争创一流行动,建立争创企业培育库,加快打造世界一流、行业一流和专精特新企业。
4.强化国资监管,守牢风险底线。健全完善投资、财务、发债、上市等重点领域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切实防范风险。推进司库体系建设,开展银行账户专项清理。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支持金融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助推鲁信集团通过资本公积转增等方式,壮大资本实力,加快打造省级金融控股集团。支持省财金集团聚焦功能定位开展内部整合优化,进一步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2.深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持续加强财务预算、工资薪酬、产权管理等出资人基础管理工作,管住管好省属骨干金融企业重大事项。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机制,全面客观评价省属骨干金融企业2022年度党的建设和经营发展情况。
3.财金协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出台财政金融联动支持高质量发展29条意见,有效发挥财政金融政策组合倍增效应。深入开展财金协同联动提升行动,有力支持市县产业升级和重点项目建设。更好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省级设立黄河流域产业投资基金和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等重点基金,加力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4.精准施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风险日常监测分析,督导企业持续压降风险项目规模,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持续深化金融企业权属企业亏损治理,开展资产财务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兜牢安全发展底线。发行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增强中小银行风险抵御能力。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源头发力,提升新增资产配置效益。深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制定《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聚焦房产、土地、车辆等重点,从严从紧审核资产购置、建设等新增需求。加快建立“1个通用+N个专用”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科学设置限额和条件。
2.深入挖潜,深化资产统筹盘活改革。印发《关于深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筹盘活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强化资源统筹、创新盘活路径为重点,在省市县三级分领域开展12项改革试点。省级持续推进资产集中运营改革,因产施策提升运营效益。整合32家国有资产运营企业、8家金融机构等,组建全省资产运营联盟,发挥辐射和示范引领作用。
3.搭建平台,强力推动资产共享调剂。依托省级政府公物仓平台,全年调剂资产超1.2万台(件)。依托社会化共享运营平台,整合省属高校、科研院所5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面向社会提供设备租赁、技术支撑和技能培训等一站式服务。
4.规范秩序,加大资产监管考核力度。在省级资产管理全覆盖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建立省属高校资产管理重点绩效评价制度,构建符合教育行业规律的9类31项指标体系,完成首批省属高校抽评复核。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深化制度改革,筑牢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修订印发《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推进《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黄河口国家公园条例》等立法工作。印发实施《关于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的意见》。深化推进“标准地”改革,健全土地资源配置制度。持续完善全省水资源税远程在线监控系统,深入推进水权市场化交易改革,建立用水权制度体系。
2.落实重大战略,聚焦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重点。制定《山东省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山东省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规划(2023-2030年)》。完成沿黄42个开发区(产业园)调区扩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深入实施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治理,严格执行取水许可限批政策。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取得新进展,金红石型钛、锂、铍、铌钽等矿产勘查取得新突破。
3.推进生态文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成效显著。印发《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管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省市林长巡山巡林制度,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联防联控机制。加快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印发《山东省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规范》《山东省县级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等4项工作规范,提升矿山生态修复管理规范化水平。持续推进陆海统筹生态监测,全省83.7%的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95.6%。强化自然岸线保护修复,形成日照“金海岸”和东营滨海盐沼生态减灾典型案例。
4.加强节约集约,维护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出台《2023年度山东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工作激励办法》。制定《山东省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开展22个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完成部分地市GEP核算,初步建立多元化市场化价值实现机制。
5.强化数字赋能,助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升级。完成新一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试点,地理信息产业总产值占全国十分之一。搭建地质信息综合利用管理平台,完善更新自然资源“一张图”。研发实景三维数据库管理系统,发布2023年版实景三维山东。国家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试点通过验收,形成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山东方案”。“天地图·山东”连续11年荣获国家综合评估五星级最高等级。
三、2024年度全省国有资产管理重要事项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强力推进主责主业管理。制定《山东省省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省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突出质量效益和价值创造导向,引导企业资源向主业集中,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梳理分析省属企业产业布局情况,明确29户省属企业主责主业,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
2.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和用工管理。全面摸排省属企业总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用工管理情况,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机构设置和加强用工管理的意见》,逐户备案省属企业“五控”实施方案,推动企业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控机构、控岗位、控总量、控总额、控招录”工作,构建机构精简、用工规范、分配合理、运行高效的管理机制。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完成恒丰银行部分股权回购。助推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恒丰银行股权,成为恒丰银行第一大股东。
2.持续优化金融行业布局。省财金集团投资收购德邦证券股权取得积极进展。新动能基金管理公司联合省财金集团,受让山东国投、山东发展持有的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3.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持续释放效能。推动省投融资担保集团开展第二轮增资扩股,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实力进一步增强。省财金集团牵头160家成员单位组建财金企业联盟,探索服务实体经济新路径。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探索开展数据资产试点。制定《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因地制宜开展分行业、分区域试点,在完成清查摸底和登记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数据资产汇聚治理、确权登记和开发利用,探索建立数据资产全链条合规性、安全性审查机制。
2.优化拓展政府公物仓功能。加快公物仓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修订印发《山东省省级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推动部门更新替换、仍有使用价值的资产“应缴尽缴”,实现资产充分利旧、循环使用。鼓励开展跨级次、跨地区资产共享共用,推动省市两级公物仓协同联动,在全省范围搭建资产盘活“一张网”。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扎实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深化矿业权市场改革,规范简化出让、交易、转让流程,推动矿业政策从抑制过热向鼓励为主转变。聚焦重点矿种、重点区域开展“攻深找盲”。积极推进国家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创建。
2.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系统实施黄河三角洲、南四湖、沂山等重点区域生态工程项目,加快建设沿黄绿色长廊。深入推进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启动绿色矿山建设两年攻坚行动。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一是不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强化高质量发展考核引导,扎实开展经济运行质效综合评价,建立亏损治理和层级压减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寻标对标争创一流行动,加快提升综合竞争力。加强与中央企业、世界500强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合资合作,引入更多优势资源要素赋能高质量发展。二是着力推动国有资本优化配置。严格落实主责主业管理办法,对主业管理情况、发展情况进行年度评价。深化重组整合,推进同业重组、亏损企业重组盘活、房地产业务重组优化、重组改革遗留问题处置等任务,指导企业加大内部专业化整合力度,扎实开展“一企一业、一业一企”改革试点。三是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制定推进省属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政策措施,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建立完善省属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营收占比逐年提升。大力实施数字化转型行动,推动传统产业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投入力度,加快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四是加快形成新型生产关系。分层分类动态优化党委前置研究“三张清单”,研究出台省属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建强外部董事人才库,持续开展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提质扩面工程。制定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年度评估办法,强化结果运用。加强国有企业用工管理,精简组织架构、优化岗位体系,合理控制用工总量。健全多层次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加快建立各类监督力量有效贯通的协同监督机制。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一是提升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效能。准确把握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边界,管住管好重大事项,健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优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落实外部董事制度,提升省属骨干金融企业法人治理水平。推动省属骨干金融企业聚焦主业、做精专业,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二是优化国有金融资本配置格局。支持省属骨干金融企业适时增持金融牌照,深化农商行等金融机构改革,推动恒丰银行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地方金融“对标提升”行动,推动金融企业高标定位、守正创新,持续增强金融业综合实力。三是助推金融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健全多样化专业性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全力支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完善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机制,持续深化财金协同联动提升行动,统筹用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信贷投放、担保增信等工具。四是全面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引导金融企业坚持审慎合规经营,完善风险内控机制,动态排查各类风险隐患。有序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深化企业亏损治理、风险资产压降,切实维护国有金融资产安全。持续强化出资人监管、行业监管、关键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协同监管效能。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一是加快数据资产管理试点落地见效。强化数据资产“全链条”改革试点,加快实现数据资产化、价值化,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在确权登记、授权运营、开发交易、评估定价和收入管理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初步构建“权责一致、运转高效、安全规范、约束有力”的运行机制。二是健全资产市场化运营机制。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区组建资产运营平台或委托专业机构,整合低效、闲置资产实行集中运营,依法依规推动作价出资,最大程度挖掘资产价值。三是助力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积极探索深化省属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新路径,搭建市场化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通过政策引导、平台支撑和机制保障,将高校教学科研优势与市场赋能优势有机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资产向现实生产力盘活转化。四是健全完善行业资产管理体系。精准对接事业发展需求,逐步建立分级分类专用资产配置标准。加快行业性资产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加大出租、处置等事项放权力度,加快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一是深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改革。推动黄河口国家公园获批和高质量建设,加快推进《山东省土地管理条例》《黄河口国家公园条例》地方立法。持续深化“标准地”改革,制定“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做好土地配置处置。研究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综合评价指标,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二是强化自然资源保护修复。推进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监管,完善监管手段和措施。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扎实推进新一轮找矿行动,力争在新探明储量矿种和新增资源量上实现双突破。编制《山东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强化海岸线整治修复。落实《山东省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强森林防火、互花米草除治,坚守自然资源安全底线。三是提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开展工业用地利用情况更新调查和低效用地试点,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中期评估。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依据上位规划深化细化空间功能分区。规范林权、海域等类型不动产登记,稳妥推进自然资源产权体系优化。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打通“两山”转化路径。探索启动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