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山东腾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2019年1月2日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山东腾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执业许可,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
二、山东腾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李坤(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10000060687)、李丽芬(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200730002)、李阁(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200570005)、徐桂芳(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200300009)、张洪青(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10005340004)。
三、山东腾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主任会计师为李坤。
四、山东腾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场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珠海东路288号1栋2单元1501户。
五、山东腾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代理记账;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山东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