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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准予济南博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12-18 10:34 浏览次数:

鲁财会〔2024〕73号 

杨莉、庞永秋

关于申请济南博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济南博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二、济南博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为杨莉(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1500040046)、庞永秋(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1500090004)。

三、济南博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杨莉

四、济南博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场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道中粮祥云小区一区5-1704。

五、济南博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代理记账;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山东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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